石冰教授谈谈【154】唇裂需要手术修复次数与畸形的关系

唇裂作为一种美观要求甚高的畸形修复,到底需要多少次手术?即使是专科医师,都很难给出确定的答案,为何我今天又愿意以此为题,与大家讨论一下呢?原因是这涉及到如何看待唇裂的畸形本质和手术目标等重要问题,所以,希望通过这样的探讨,深化对唇裂畸形的认识,增进医患沟通,也使医者明确自身的努力方向。

数年前曾有医者给我主编的《国际口腔医学杂志》投过一篇论文,主要内容是通过统计需二次修复的唇裂患儿比例来评价医者和医院治疗唇裂的水平,经多位专家审稿后被退稿了。因为唇裂修复手术的医学标准甚低,而非医学标准又甚高。

若简单地按常规的以伤口愈合和功能恢复情况评价,医患均无法接受;而按测量数据评价也不够全面,最现实和可接受的评价是主观评价,而主观评价结果又是科学性相对较差的一种评估方式,所以对是否需要再次性手术修复的条件,就变成了患儿家长或患者有愿望,医者有相应的技术,双方达成一致,才能开展的手术。这严重地受双方的主观愿望和医者的经验所影响。

例如,唇裂畸形严重的患儿初次手术后往往改善显著,多会超出家长的预期效果,所以接受再次手术的几率也会相应减少;反之,畸形很轻的唇裂,如隐形唇裂,家长期望甚高,术后多会觉得效果不如意,所以要求再次手术的几率也明显增多。

这是临床最常见的例子,即家长的预期和接受度,是决定是否再次或多次手术修复的重要影响因素,所以经常有一些情况:患儿家长请医者定夺是否再次手术,而家长自己并无明确的答案。由此可见确定是否需要再次手术不是一件很容易达成一致的事情。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上述问题呢?

究其原因,还是唇裂畸形的特点和本质所决定的。

唇裂所具有的口轮匝肌和皮肤的不对称情况,目前还很难用手术做到完全性的矫正,只能是部分改之,或者说医者只能矫正看得见的畸形,改不了看不见的畸形。

例如周围组织对畸形结构的辅助作用,畸形组织的生长潜力和生长模式。只有随着患儿的生长发育,这种未被彻底矫正的不对称性(包括周围附着组织)会像埋在土里的种子,慢慢地萌芽,日益彰显。尽管唇裂手术较之前今天已经有了了不起的进步,我们可以比较从容地将畸形即刻矫正到基本正常的形态,或是医患均期望的效果,但远期形态还达不到医患均满意的水平,使得最终的满意程度会出现因人而异的现象。

鉴于这种情况,我们提出了初期唇裂手术需注意的三个要素,或者说是唇裂手术的三个标准:尽可能好的鼻型态,最轻的上唇瘢痕,尽可能对称的唇弓。如此,才能为创建最好效果奠定可靠的基础。像患儿家长普遍关注的红唇下缘凹陷或局部瘢痕等,并不是影响最终效果的主要因素。上述三个主要评价指标中,不理想指标越多,再次修复的难度越大,单一指标畸形越严重,修复难度也越大,距离最终理想效果也越远。

所以,家长切不可以手术次数论手术效果,也不要急于让医者给你估算出唇裂术后再次手术的次数,因为手术次数不仅仅决定于医者,主要决定于你的需求和患儿潜在的生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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