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程序手册》之:亲友被“刑事拘留”,莫慌

当接到亲友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消息,普通人的第一反应通常是惊慌失措。非法律专业人士,或者说非刑事法律专业人士,对于刑事诉讼的程序是陌生的。恐惧,源于未知。进而可能会“病急乱投医”,而做出非理性、非明智选择(大家都懂的)。

为了少一些这样的“惊慌失措”,张博律师团队决定推出刑事诉讼程序解读的普法系列文章。就算您是法律“小白”,在短时间浏览之后,也能迅速对相关程序有所了解。

刑事程序的启动,从家属的角度,通常是从接到警方电话通知或者“拘留通知书”开始启动的。其实,在接到通知时,犯罪嫌疑人已经经历了受案、立案、传唤、讯问等侦查程序。并且大多数时候,嫌疑人已经被送进看守所羁押了。为了便于大家理解,咱们首先从刑事拘留开始讲起。

一、 刑事拘留是什么?

拘留分为三种,分别是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常见的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另外一种是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今天,咱们仅介绍由公安机关决定并执行的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之一。通常所说的“被公安局抓走”,超过24小时没有恢复自由的,那基本上就是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了。

二、什么情况下会被刑事拘留?

采取刑事拘留的前提,是立案。立案有两个标准:1、有犯罪事实发生;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个我们放在立案监督程序中再细说。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包含以下法定情形:(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八)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九)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需要予以逮捕的。

三、刑事拘留的程序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往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异地执行拘留的,到达管辖地后二十四小时内送往看守所羁押。

除了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有碍侦查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对被拘留人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应当立即释放,并发放释放证明。

四、刑事拘留后会被关在哪里?

一般会被关在办案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县级看守所,如果抓捕人数较多,为了避免串供,也有分散异地羁押的,但一般不会跨地市。拘留通知书上,一般会注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除非撤销案件、不起诉、无罪判决后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嫌疑人会一直羁押至法院判决生效后,送往监狱服刑。

五、刑事拘留期限有多久?

普通案件的调查期限为3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机关审查批捕的期限为7日。由此可以看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可以根据案件类型分为10日、14日、37日。最长期限届满,检察机关认为不需要逮捕的,但仍然需要继续侦查的,会通知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

六、亲友被拘留后怎么办?

亲友被拘留后,应当问实施拘留的人员有无拘留证,并要求查看实施拘留人员的证件,记下他们的单位、警号、联系方式等信息。记下信息后尽快向办案机关核实是否该单位抓人,关押在哪个看守所,并索要拘留通知书(一般会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至户籍所在地,注意查收)。

在得知是刑事拘留后,应当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第一次被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且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七、律师在被采取刑事拘留程序中的作用?

大多人认为辩护律师只有在审判时在起作用,所以为了节约成本在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后再委托律师,殊不知在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均有获得自由的方式,比如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决无罪、取保候审,在案件进入到审判阶段时再委托律师获得无罪的希望是很渺茫的。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家属无法与其见面。辩护律师则可以与犯罪嫌疑人会见、通信。律师的会见对当事人是有重大意义的,一方面让当事人知道他不是孤立无援的,稳定其情绪;另一方面,可以让当事人了解相关罪名实体及程序的法律规定,避免两眼一抹黑,正当行使其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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