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价格低廉且不带票,缺乏进项增值税该如何解决?
很多贸易公司都存在同一个问题:缺乏进项,增值税负重!
虽然在近几年相关部门对增值税有所调整,从以往的17%下调到16%,然后再从16%下调至13%,表面上看税率下调了,但通过实际走访了解到,各贸易公司的税负却没有改变,有的甚至还更高!这就要从金税三期上线开始说起了。以往的公司经营,基本上都是专管员等稽查人员筛查,觉得该公司经营出现异常,才会对其进行稽查或处罚;但金税三期升级上线以后,全部由系统进行判定,系统警示之后该公司基本不能正常经营了,这时候就需要亲自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总而言之,增值税下调也伴随着税务监管越来越严格了,以前的老路子基本行不通了,想要解决企业税负压力问题,唯有寻找优惠政策!
贸易公司的头疼所在就是很多的采购是无法取得进项发票的,虽然价格低,但13%的增值税也是很高的。这时我们就可以在重庆税收洼地注册一家贸易公司,通过这家贸易公司去采购然后再卖给下游客户,示例:
某贸易公司A年销售额10亿元,其中能取得的全额进项只有5亿元,运输成本为1亿元,其他人工开支成本为1亿元,那么我们来计算一下正常情况下,A公司需要缴纳的税收为:
增值税:(10亿-5亿)/1.13*13%=5752.21万-(1亿/1.09*9%)=4926.52万;
附加税:4926.52万*12%=591.18万;
企业所得税:(10亿-5亿-1亿-1亿-4926.52万-591.18万)/1.13*25%=5416.44万;
这里我们暂时不计算分红税,因为可以作为投资等款项!
需要缴纳的税,超过1亿元,那么我们爱简单筹划一下!
首先,我们先在重庆成立一家贸易公司B,用B公司去采购A公司以前采购的货物,同样的采购金额,同样的营业额。然后再全额卖给A公司或者全额卖给下游客户。这时候A公司的税负会直接转移到B公司,而B公司是注册到重庆税收洼地的,可享受的政策为:
增值税:缴纳4926.52万,次月可享受到4926.52万*50%*80%=1970.61万的奖励,实际缴纳增值税只有2955.91万,这里增值税节约了近2000万;
附加税:591.18万,不变;
企业所得税:缴纳5416.44万,次季度可享受到5416.44万*40%*80%=1733.26万,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为3683.18万;
一共节省了近4000万的税费,这只需要新注册一家公司,合理转移税源地即可!
当然,一般情况下企业所得税是不可能按照25%来实缴的,各项成本支出都可以把控利润。同样可以通过新注册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方式来解决成本问题,这样企业所得税综合税率能控制在3%以内(2021年,2022年差不多在5%以内,因为小规模增值税即将恢复3%了),所以解决企业所得税的方法有很多种,并且都还比较可观;但解决进项增值税问题,就只有入驻园区,享受地方的财政扶持奖励了,扶持政策根据不同的园区不同所安排的比例也有差别,奖励时限也有所差别,一般奖励比例为地方留存部分的30%~80%,按月度~季度进行奖励,增值税地方留存为5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为40%!
无需实体投资生产,无需实体入驻办公,总部经济招商模式,不需要改变企业现有的经营模式、经营地点等!更多的园区介绍以及注册流程,请关注《税收胖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