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平阳
据《春秋 宣公八年》(前601年)记载:“冬,十月……城平阳。”晋杜预注:“今泰山有平阳县。”又《左传 宣公八年》记载:“城平阳,书,时也。”“城平阳”,是新泰城历史上建置最早的记载,距今已有2600多年。在春秋时期,“城”和“筑”有别。据《春秋三传 提要》解释:“'城’者,完旧也。”“'筑’者,始创也。”因此可以推知,宣公八年“城平阳”并非始创新建,而是旧城重修。平阳城究竟何时创建?于史无考。《左传》所说“书,时也”,是解释《春秋》所以记载“城平阳”这件事,是因为在农闲十月开始修城,是完全合乎时宜的,是符合不夺农时礼制的。据此,在一个冬天就把平阳城修完,也可证明不是“筑”,即不是始创,而是修。因在整个春秋时期的周朝有五个平阳,所以今新泰的平阳称“鲁平阳”;汉以后隶泰山郡,又称“泰山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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