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冬天,一起来读读这篇温暖的文章
【编者按】
福州的冬天总是来得很迟很迟,昨天还有穿着短袖的学生,在午后洒满阳光的操场上散步。
高三的11月总是忙碌的,我就在浮躁不安中焦头烂额。
这一天,瘫坐在教师办公室古旧的木椅子上喘口气,MC悄悄地走进来,递给我两张活页纸,轻轻地说:老师,这是我的读书笔记,两次的,前几天忘记及时交了。
我接过,随手放进一大沓的作业里——那都是近期训练的高考作文!
周围安静下来的时候,我顺手拿起MC的读书笔记,然后就放不下了。
在这样安静的文字里,才藏着真挚的情感,才涌动着无穷的力量。
感谢MC的文字,她质朴无华,却温暖人心!
在冬天,一起来读读这篇温暖的文章。
我的叔叔
叔叔已经去世七年了。
我在梦中很少见到他,他似乎在那边过得很好。现在突然想起来,也只是一段音乐而牵起的少许回忆。
叔叔是我爸最小的弟弟。初次对他产生记忆的时候,他还是备考英语四级的年龄。两三岁的我摇摇晃晃穿过书房,去偷看他摊在地上的《大学英语》。他背单词,我就坐在他身边的木地板上,百无聊赖地翻着图画书,阳光从房间的一头移到另一头,经常一呆就是一下午。
叔叔大概也很惊讶于我这么小就能一个人呆这么久。他从不吝惜对我的赞美——不像我的其他的所有的亲人。隔几个星期的周末,他会来我们家一次。他看着我用左手歪歪扭扭写下第一个字,从未强迫我改成右手;他为我买来玩具小车,任由我在家里横冲直撞。我翻开家里的旧书,为他看手相。在我儿时的“医生”生涯中,他永远任劳任怨地做我的“护士”。
我喜爱他。他不像我的其他的大部分亲人总是板起脸来教育我,他告诉我“泛爱众,而亲仁”“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抑或塞给我一本书,然后自己去工作,让我在房子里孤零零地呆一下午。但他只要有空,就会愿意陪我玩,有时还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我讲讲他自己。
他说他自己是个没长性的,好动而不好学。他说我是个特别的孩子。他说我的孤独是平常的,孤独也不是罪恶,更不是惩罚。
我曾经是个偏激的孩子。我总把我的一些心里话说给他听。我说我厌恶人类,希望人类尽早从地球上消失。我把我写在日记本里的诗给他看,我把磁带放进录音机,和他并肩躺在书房的木地板上,望着雪白的天花板。
他带我出去玩,遇到他的朋友。我们交谈甚欢,直到被担心了很久的妈妈接走。他爱听那时的流行歌,我说五月天太土,周杰伦太俗。他怒气冲冲地把我拖到音像店,那天下午,他给我放了《歌剧魅影》。
里面的大部分唱段我都没有印象了,唯独记得一首《Music Of TheNight》。每当放到这一首的时候,叔叔就轻声跟唱。他说这是一首关于爱情的歌,最深最纯粹的爱,他说。他教我唱这首歌,我不认得歌词,他就一个词一个词地唱给我听。他穿着浅色的衬衫,笑容异样的温柔。回忆里,他的面容却已模糊不清。我唱那首歌要升一个调,他说,你还是个小姑娘,以后变声了,可能就唱不下去了。等你长大……
长大。他总爱说长大,在我向他抱怨很多事情的时候。“等你长大,这一切问题就解决了。”那时的我,已经觉得自己很大。而他,也有了自己的女朋友。那个年轻的女孩子,养着一只毛茸茸的小狗。小狗和我很亲近。叔叔说他要结婚,要从公司辞职,打算和朋友一起创业。
然而,这一切,都成了尚未开始的结局。
十岁那年的一天清晨,我从梦中醒来。爸爸从外面回来,抱住我就开始哭泣。我没有哭。我轻轻拍着他的背,看着爸爸手掌上的轮廓,感到莫名的熟悉——也有那样一双手,让我在纸上,帮他分析手相的奥秘。我抬头向上望,雪白的天花板在我眼前一晃而过。
叔叔出了车祸。
因为后事再加上官司的麻烦,我又一个人在家里呆了很久很久,百无聊赖地坐在客厅的地板上,看着午后的阳光一寸一寸地溜走。《大学英语》还在书柜上,我给小动物的“病历”还在床头,我的日记——三年的日记,永恒地终止在了那一天。我不想再写诗批判人类的罪恶了。前方的道路很是孤独,可我早已学会了与它和睦相处。
在那之前,我从未真正了解死亡的涵义。纵使他遗留的物件都存在,他也是彻彻底底从空气中消失了,我再也感应不到他的存在,只余下灰尘在阳光中欢快地跳舞。
我参加了葬礼,穿着黄孝服走在队伍的很前面,鞭炮一路响过,分辨不出是喜是悲。我始终没有哭。他是一个人。他是我的朋友。
前几天重听《歌剧魅影》,到了《Music Of The Night》,我竟张口就用原调唱了出来。
七年,我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