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巴时讯】必读!税务局颁布新规,这些物资需提前清关,否则无法进口
据《先驱报》11月2日报道:津巴布韦税务局(Zimra)11月1日对一切进口车辆和陆运进口货物实行了预清关制度。根据最新的预清关制度,旅客或进口货物在抵达指定的入境口岸前,须提前办理清关进口手续。
新制度规定,在进口货物抵达口岸后,只须检查货物与此前申请的是否一致,此举大大减少了进口商在口岸办理清关的时间。此前,旅客或进口商只能在抵达入境口岸后,现场办理清关手续。
Zimra 11月1日对外发布公告,颁布了这项最新举措。
公告中写道:“进口商应知悉,自2020年11月1日起,一切陆运进口商品必须在运抵津巴布韦口岸之前,提前办理清关手续。所有通过卡车运输或由旅客驾驶的私人进口机动车,必须在被抵达津巴布韦之前,提前办理好相关清关手续。”
根据新制度,进口商或其指定代理人应提交发票、提单、出口单证、付款证明、货运单、护照副本、警方证明和退税函(如适用)的在线扫描副本。
此外,进口商还应发送与进口有关的任何其他相关文件,使海关官员能够计算货物价值,以核算应纳税额。
Zimra说,如果关税因退税等非纳税制度而被免除,该局将采取必要的程序,告知进口商。
Zimra表示:“只能在相关流程完成后,机动车才能被运载或驶入津巴布韦。这些流程包括在适用情况下缴纳关税。进口商必须将清关具体信息发送给承运人,以便他们提货。请注意,已通知承运人此要求。”
所有进口车辆在办理和签发通关证书前,均须接受合规检查。
根据最新的清关规定,如果进口商未提前清关车辆或向Zimra提供虚假信息,将被列为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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