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收支申报中常见错误国别汇总
国别申报原则
目前申报为下述五个国家的基本为差错!
南极洲、南乔治亚、南桑德韦奇岛、皮特凯恩、英属印度洋领地,只有科索沃能申报为ZZZ。国别申报为中国的只有在跨国公司主办企业虚拟申报时国别为中国,其他情况申报为中国的基本是差错。
国际收支国别申报三原则
1.对于涉外收付款中对方收款人或付款人的国别,应申报为该笔涉外收入或付款的对方付款人或收款人常驻的国家或地区。(普适原则)
注:(1)判断常驻国家可按照注册地原则判断。(2)若存在中间人转款的情况下,按照实际收付款人国别进行申报,即交易对方为中间人,国别为中间人国别。(3)某公司在境外多地区存在分公司或子公司,根据从哪个分公司或子公司收付款,国别申报为该分公司或子公司常驻国家或地区。
2.对于境内居民与境外居民之间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国别项应申报境外居民相应的境外账户开户银行所在国家或地区。(特例一)
如:中国居民从境内账户向在香港的同名账户转款,国别应为香港。
3.对于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发生的收付款,国别项应申报为境内非居民的常驻国家或地区。(特例二)
如:注册地为香港的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向美国付款,则申报国别应为香港,而非美国。
如:注册地为香港的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从美国收款,则申报国别应为香港,而非美国。
说明:实际申报时,首先判断该笔交易是否匹配特例一或二,如是则按照特例申报;如否则按普适原则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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