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AA《恩宠与勇气》——私我的客体性
这段时间读肯.威尔伯的《恩宠与勇气》,颇有感触。这本书探讨了死亡,以及在死亡面前也毫不退缩的继续追求悟道的勇气。是本很好的书,我目前只看了五分之一,被其深深吸引。
里面有一句话,我看了之后觉得十分精妙:“私我并非真实的主体,只是另一个客体。”主体客体是两个哲学上的概念,“客体”指可感知或可想象到的任何事物。客体既包括客观存在的事物,并包括主观可感知的事物,“主体”指对客体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私我”其实也就是“自我”的意思,这句话大概的意思就是,自我是一个客体,而不是主体,还有一个更高层次的“我”,在观察和觉知“自我”这个客体,这个更高层次的“我”才是主体,我们常说要觉察,其实就是这个“我”在觉察。人们也常常称呼这个“我”为“神性”、“真我”或者“自性”,其实他们都是一回事,而现在的人,常常认幻为真,认“自我”为“主体”,为真的我,还需修行。不过,能意识到自我并非真我,能够通过不断觉察的方法不断和自我“剥离”,已经走出了修行的第一步,都是了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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