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理解为目标的教学(二)

三、“以理解为目标的教学”的原则
“以理解为目标的教学”三个核心原则:
1.知识是由学习者建构的概念,因此它处于前备知识、技能、价值观和信念的脉络中;
2.教师作为引导者和学生知识的共同建构者;
3.课室作为学习者社群,具有共同的目标和标准、互相信任的氛围以及行为规范,可以支持学生承担风险,并保持严肃学习所需要的努力。
【个人分析】重点在于,学生是主动的建构者,教师是建构的参与、协助和指导者(重要的是前二个角色),学习伙伴要组建成为一个学习共同体。
四、“以理解为目标的教学”的特点
1.以理解为目标的教育是一种富有挑战性的工作;
2.如果没有精心设计的适当方法,就不可能判断学生是否理解
3.很多学生刚开始时可能会畏惧教师所要求的理解,但最终都会由于这种理解所具有的挑战性而备受激励;
4.理解的最大敌人是力求在形式上完成课程;
5.教师本人要有机会去理解学科材料,他们也要经历一般人需经历的类似“理解学科材料”的历程;
6.学科结构越严谨,“以理解为目标的教学”越难实施。
【个人分析】这些特点中,有两点与我们平时的对课程与课堂认识的“常识”有比较大的差距:“理解的最大敌人是力求在形式上完成课程”“学科结构越严谨,“以理解为目标的教学”越难实施”,这启示我们,课程应该是开放的、生成的,而不是把答案以结论的方式直接呈现给学习者。课堂学习不需要追求“严谨的学科结构”,而要以开放的内容和结构,探究的方式去展开学习,才能促成真正的理解式学习。所以,“学校的目标是'深入地表现’而不是'形上式完成’课程”。
五、“以理解为目标的教学”的课程和课堂的实践要求
“以理解为目标的教学”模式已从强调知识的传递演变成学生自我转化知识。
“以理解为目标的教学”,教师视学生为学习的主要建构者,其工作就是协助学生运用记忆,详述组织策略,并更注意学习过程。
“以理解为目标的教学”应该包括以下几点:
1.课程设计是为了使学生具备在校内外都同样有用的知识、技能、价值观和性情。
2.教学目标强调通过实践发展学生的专门知识,着重对知识的概念理解、对技能的灵活运用
3.课程的广度和深度互相平衡,内容虽然有限,但得到充分发展,以培养概念理解
4.内容是围绕有限但有影响力( powerful)的概念(基本理解和原则)而组织起来的。
5.教师不仅要呈现( present)信息,亦要辅助学生,响应他们为学习付出的努力。
6.学生不仅要吸收或复制输入的信息,亦要主动理解和建构意义。
7.以学生对课题的既有知识作为教学起点,并在必要时刺激概念的转化。
8.活动和功课应具备问题解决或批判性思考的特征,重点不应只在记忆或复制信息。
9.高阶思维技能不是以一门独立的技能课程来教授,而应在科目内容知识的讲授过程中发展;学生需要通过批判性思考、创造性思考来解决问题或作出决定,以将课堂学习与日常生活联系起来。
10.教师在课室内创造一种社交环境(可以称之为学习社群),特点是通过话语和对话来促进理解。
教师若着重学生的理解,他们除了传递信息和示范技能的运用外,亦会围绕内容建构大量对话。他们用问题刺激学生去处理和反思内容,辨识主要概念之间的关系和含义,对它们进行批判性思考,以求在解决问题、作出决定或进行其他高阶思维时用到它们。这些话语或会以快速提问和简短回答的方式进行,或会以详述事实的形式进行,但更重要的是会对一些核心问题作持续深入的探讨。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要作出解释、预测,讨论问题的其他解决办法,或思考内容的含义和运用方法
【个人分析】这10条教学建议最重要的操作行为应该是“情境创设”“主动学习”“探究过程”“迁移运用”“联结日常生活”。学生的学习过程应该是一个“通过批判性思考、创造性思考来解决问题或作出决定”的主动探究和建构知识、理解意义的过程。教师在此过程中“不仅要呈现信息,亦要辅助学生,响应他们为学习付出的努力”,即教的行为在于辅助、指导和评价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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