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课堂丨小区共有部分的收入,你知道有哪些吗?

小区共有部分的收入,你知道有哪些吗?

《民法典》第274条,规定了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所以业主可获得的小区共有部分的收入主要包括:公共场地停车费;楼道、电梯、外墙、车辆出入栏杆等广告费;公共场地摆摊、自制售水机、快递柜进场费;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物业用房、经营用房租金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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