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高祖刘邦的货币战争
以下文章来源于刘三解freestyle ,作者刘三解
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布衣天子,刘邦得天下的过程非常得艰难,就像他对陆贾所说的,“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老子策马扬刀打下来的江山,用得着《诗经》、《尚书》这些鸟玩意儿吗?
看起来就是个老粗,所以有人说他是农民、游民、游侠、流氓,各种各样的身份,甚至认为他是因人成事,全靠无赖性情和能人相助,其实这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点,就是刘邦对于人性的把握无与伦比,这才是他屌丝逆袭的最大本钱。
而最能测试人性的,无过于“钱”,它从汉帝国的盟友,逐渐变成皇帝的敌人,可谓称量江山之重的砝码,更是把握西汉前70年旧制度与大革命脉络的密码。
01
《史记·平准书》记载:
汉兴,接秦之弊,丈夫从军旅,老弱转粮饟,作业剧而财匮,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藏盖。於是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钱,一黄金一斤,约法省禁。而不轨逐利之民,蓄积馀业以稽市物,物踊腾粜,米至石万钱,马一匹则百金。
第一句话最常见,课本里都有,就是国民经济濒临崩溃,后面一句加粗的才是重点,刘邦的经济政策是允许百姓铸钱,“约法省禁”,就是减少对商贾限制的法令,造成的结果就是物价飞涨。
这事儿,如果只看到民生凋敝,可有点不像现代人了啊。
《史记·平准书》里这段记载,咱得研究下时间,就是“汉兴”,能作为这个节点的,有俩,一个是公元前206年,汉高祖称汉王,另外一个是称皇帝,这是在公元前202年,结合书中后面的话来看:
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
“丈夫从军旅,老弱转粮饟”的形容,正是《史记·项羽本纪》里说“楚汉久相持未决”时的形容词,可见“汉兴”应是汉高祖称汉王,“天下已平”则是平灭项羽、建朝称帝。在这之间,正是楚汉战争期间,军事阵营可以笼统称为楚汉对峙,在现实的统治版图上,又是多个诸侯王国并存,比如赵国、齐国、燕国等等。
过往讨论汉初货币史的学者,常常拿《史记·平准书》里1石米10000钱的数字来论证汉高祖“令民铸钱”带来的危害。但是, 我们必须指出的是,这个极限物价的背景,是汉二年的“关中大饥”,还有战争中商贾的囤积居奇,在此条件下往往是“有价无市”,并不值得作为正常经济条件下的证据。
在战争状态下,获取战争物资是第一要务,既是壮大自己,也是削弱敌人。
汉高祖采取的“令民铸钱”与“约法省禁”,前者其实是人为制造境内的通货膨胀,后者则是用汉国疆域内的高物价来招引商人贩运,两者互为表里,把秦始皇强制推行的“半两钱”当做经济战的武器来用。
这个策略的效力如何,史书没有记载, 但是刘邦能以更小的直辖地盘跟项羽拼消耗,其结果按照《史记·项羽本纪》的记载则是:
是时,汉兵盛食多,项王兵罢食绝。
这才是真正的货币战争,而之所以能够执行下去,刘邦必须要感谢秦始皇。
我们都学过“秦始皇统一货币”,全国通行黄金和“半两钱”。
▲秦半两
《史记·平准书》的说法是:
及至秦,中一国之币为等,黄金以镒名,为上币;铜钱识曰半两,重如其文,为下币。
“半两”是一个重量概念,秦制1两等于24铢,半两也就是12铢,“重如其文”的意思是标准的秦半两钱的重量就应该是12铢。
《史记索隐》引《古今注》的记载直接点明重量,还补充了直径:
秦钱半两,径一寸二分,重十二铢。
然而,该说然而了,理论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在秦始皇陵园西侧的赵背户村,发掘刑徒墓32座,其中29号墓出土半两钱37枚,32号墓出土3枚,直径最大的3.4厘米,最小的只有2.33厘米,最重的6.01克,约合秦制9铢,最轻的1.35克,约合秦制2铢。
在陵园北侧的鱼池村遗址共出土半两钱540枚,多数钱径在2.64-2.83厘米之间,重量在2.20克-3.80克之间,约合秦制3.3-5.7铢。
在兵马俑1号坑、上焦村秦墓也有半两钱出土,直径分别为2.72厘米、2.5厘米,重量分别为4.1克、3.05克,分别合秦制6.15铢、4.58铢。
重量在3-6铢之间的,可以称作中型半两钱,在考古发现中最多,反倒是达到12铢的却并不多。(见《西汉前期货币改革新探分析》,作者:王冕)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户律》残简
《睡虎地秦墓竹简·金布律》规定:
官府受钱者,千钱一畚,以丞、令印印。不盈千者,亦封印之。钱善不善,实杂之……百姓市用钱,美恶杂之,勿敢异。
这段秦律提到了两点,一个是官府收钱,无论钱好还是坏,都要收;另一个是百姓买卖用钱,好坏也要收,不许区别对待。换句话说,在秦朝法律概念上,3铢重的半两钱和12铢的半两钱是一样的。
汉高祖沿用了这条秦律,却允许百姓自行铸钱,也就意味着,这种把1个12铢的半两钱融了铸成4个3铢的半两钱的戏法是合法的……毛利润300%。
《汉书·食货志下》补充了《史记》的说法:
汉兴,以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荚钱。
荚钱因为形如榆荚而得名,重三铢,彭信威先生在《中国货币史》中以考古发现为依据,质疑《汉书·食货志》的记载:
荚钱有轻不到一铢以下的,刘邦不会叫人民做这种突然的减重。
可见,理论上应重3铢的荚钱在真操作的时候,又减到了不到1铢,不到1克,风吹绝对能跑,上面还写着俩字“半两”,这种的毛利润,1100%。
不过彭先生可能低估了刘邦争天下时手段的无耻,恰恰是这种荚钱,才能以300%以上的利润,带来民间商贾、豪强疯狂铸钱的效果,最重要的是,新兴的汉帝国还没有开收货币税,一刀下去,肯定把项羽治下的国民经济折腾得五劳七伤了。
这种印假钞折腾对手国民经济的手法,刘邦绝对是前无古人,后面的来者,甚至要到20世纪才出现。
02
按照我们一般的理解,刘邦的这种人为通货膨胀应该是一把双刃剑,既能伤敌也能伤己,然而,汉朝的历史却给出了另一个答案。
汉高祖开放民间铸钱,如果是在汉元年(前206年),到汉文帝时代结束的后元七年(前157年),总共49年间,只有高后二年(前186年)—文帝五年(前175年)是“禁私铸钱”的时期,也就是有38年下放铸币权给民间。
《史记·律书》记载了汉文帝时人民安居乐业的景象,特别点到了粮价:
故百姓无内外之繇,得息肩於田亩,天下殷富,粟至十馀钱,鸣鸡吠狗,烟火万里,可谓和乐者乎!
▲汉文帝像
也就是说,1石粟10几个钱就能买到。此时的“行钱”,也就是法定货币是“四铢钱”,即4铢重的“半两钱”,根据出土文物实测,汉文帝时的四铢钱,最轻者竟然有0.2铢(见林德春、陈擎《试论汉代通货膨胀》)的,这相对于标准秦半两钱,重量相差60倍!
就算是标准的四铢钱比标准的秦半两,也差3倍,再看睡虎地秦简记载秦始皇在位时的米价,1石也要30钱,这个计价的可是“秦半两”。
我们假设秦汉铸钱的材质相同,以供需决定价格的理论来反推,难道说汉文帝时代粮食产量或者说市场流通量达到了秦始皇时代的120倍?或者说至少6倍?
肯定不可能!根据葛剑雄《中国人口史》第一卷的研究,秦始皇统一中国时,全国人口应在4000万左右,汉高祖时,全国人口应在1500万-1800万左右,汉文帝时,全国人口应该也就是3000万左右,还没有恢复到秦始皇时代的水平,农业生产能力自然不可能有100倍的增长。
这是隔代比较,以汉文帝之前的时代,即吕后《二年律令》里所见的物价来看,刍,也就是喂牲口的草料,《田律》法定折算是1石15钱,稾,也就是秸秆,折算是1石5钱,粮食竟然比草料还便宜?
要知道,与我们一般的认知不同,司马迁虽然是汉朝人,对于吕后这个异姓女主的评价也不是一般地高,他在《史记·高后本纪》里写道:
太史公曰:孝惠皇帝、高后之时,黎民得离战国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无为,故惠帝垂拱,高后女主称制,政不出房户,天下晏然。刑罚罕用,罪人是希。民务稼穑,衣食滋殖。
也就是说,在惠帝、吕后时代,西汉的经济已经开始回归正轨,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逐步提升。
那么,到底是什么导致了汉文帝朝物价的逆增长呢?说好的通货膨胀哪儿去了?
▲荚钱
我们还是先看看“私铸钱”的数量。众所周知,金属铸币和现在通行的纸币不一样,它的发行量直接受制于工艺和规模,还真不是想造多少就造多少。据《汉书·食货志》记载:
自孝武元狩五年三官初铸五铢钱,至平帝元始中,成钱二百八十亿万余云。
119年间,铸钱280亿枚,平均1年铸造2.35亿枚,看起来不少吧?咱们假设西汉建国以来私铸的五铢钱每年都有上林三官的产量,38年自由铸造私钱的周期,应成钱89.3亿枚。
看起来挺可怕的吧?还是看数据吧。
《汉书·王嘉传》载:
孝元皇帝,奉承大业,温恭少欲。都内钱四十万万,水衡钱二十五万万,少府钱十八万万。
《太平御览》卷627引桓谭《新论》云:
汉宣以来,百姓赋敛,一岁为四十余万万,吏俸用其半,余二十万万,藏于都内,为禁钱。少府所领园池作务之八十三万万,以给宫室供养诸赏赐。
王嘉和桓谭所述的时代类似,汉宣帝、汉元帝两父子当政时期,算赋、口钱、更赋这三个常项货币收入是40亿钱,据黄今言先生计算,这个数字应该只是上缴大司农的“都内钱”,如果算上地方郡县提留的数目,应该有65亿之多。
汉高祖统一之初,全国人口约为1500万-1800万,基本相当于宣帝、元帝时期的1/3,上述三项都是人头税,考虑到高、惠、文三代中央直辖的郡县人口又占全国的1/2左右,则每年西汉政府以人头税的方式回笼的货币,就在10亿钱左右。
这部分只是政府收入,还有皇家收入,也就是少府掌管的部分,即便没有汉武帝之后盐铁专营的收入,少府主管的“山川林泽”的货币化收入固然到不了宣帝朝83亿那么多,也不容小觑,至少比大司农收入要多,也就是最少10亿钱。
哪怕以最保守的算法,高、惠、文三朝一年仅以赋敛的模式回笼的货币就达到20亿钱以上,到汉文帝执政后期,由于人口的增长、商业的发展,数字可能要突破30亿。
拿这个数字对比,38年私铸的铜钱,也就是西汉政权一年货币收入的2倍左右,市场上还需要现金流通,所以,西汉王朝前期面临的主要货币问题根本不是通货膨胀,而是“钱荒”,粟价跌到1石10余钱的主因并不是生产比秦朝有了100倍的跃升,而是中国传统王朝经常出现的“钱重物轻”。
03
上文中我们引用了《史记·平准书》的记录,只说了汉高祖“令民铸钱”,之后由于商贾囤积居奇操纵物价,搞了惩罚性的措施,“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
糙点说,就是得了天下,刘邦翻脸了,以社会地位的手段羞辱商贾,以重税的手法“困”商贾,也就是“薅羊毛”,但是,并没有禁止“民铸钱”。
因为他有更好的办法,即《汉书·高帝纪上》说的:
(高帝四年,公元前203年)八月,初为算赋。
算赋是人头税,《汉仪注》的解释是:
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为治库兵车马。
汉高帝四年,楚汉战争已经接近尾声,15岁到56岁的百姓每人要缴120钱作为算赋,这是人头税,非常大宗的货币收入,用途就是置办武器装备,大几百万、上千万的人口能收多少钱,大家可以自己算这笔账,10亿到手吧?
或许,刘邦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处理善后,毕竟潘多拉的魔盒因为引导人的贪欲而打开,却没有办法逆向强迫商贾、豪强们铸造符合标准的半两钱,“劣币驱逐良币”的经济规律可不怕你汉朝的皇威。
直到吕后二年(公元前186年),刘邦已经躺进了他的陵墓,他的妻子吕雉下达了一个命令。《汉书·吕后纪》只记载了短短一句话:
(吕后二年)行八铢钱。
在出土的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钱律》中详细规定:
钱径十分寸八以上,虽缺铄,文章颇可智(知),而非殊折及铅钱也,皆为行钱。金不青赤者,为行金。敢择不取行钱、金者,罚金四两。
钱径0.8寸,合1.86厘米,文字能辨认,材质不能是铅之类的便宜货,黄金颜色只要不是青、红色,也就是掺铜掺太多,弄得变色的,都允许在市场上流通。
需要注意的是,这条出土汉律对比出土的秦朝《金布律》,增加了对“行钱”的标准界定,也就是只有符合相应标准的“半两钱”才能成为法定流通货币,反之,则要禁止。
可想而知,这是吕后时代已经市场上充斥着太多看着不像钱的“荚钱”,才出台一个国家标准进行约束,她希望能够整顿一下金融秩序,让自己的国家看起来更像个样子,当然,“八铢钱”可能就是她寄予极大希望的“符合标准”的国家铸币,从出土的钱范和实物来看,被认定的“八铢钱”其钱径甚至与秦半两相近,也就是说,“十分寸八”的钱径是一个法律底线值,并非国家铸造的标准钱形制。
因为,在吕后二年的这条律令中,还有对“盗铸钱”的惩罚条款:
盗铸钱及佐者,弃世。
智(知)人盗铸钱,为买铜碳及为行其新钱,若为通之,与同罪。
故毁销行钱以为铜、它物者,坐臧(赃)为盗。
私家铸钱,被明确禁止,主犯、从犯,全部要斩首;知道旁人铸钱,还为他买材料或者帮他花钱销赃,也要杀头……
这是一套组合拳,一方面禁止私人铸钱,另一方面规定市面上允许行钱的最低标准,基本手段,类似于现代国家废止某一版的纸币,然后固定旧币收兑比例,按比例兑换新币。
只不过律文中根本没有见到“兑换”的条款,也就是说,新的官方铸造的“八铢钱”并没有被用来回笼旧钱,反而是直接投放市场,与之前“符合标准”的旧钱一起使用。这种行径整体的效果,就是对民众的一次大洗劫,对于私铸者来说,却是一次获利分赃的狂欢,这种大钱融了就是利润啊!
之前老百姓收钱的时候,荚钱1枚也顶一个半两钱,现在禁止使用荚钱,手里的积蓄就成了废铜烂铁,就算是融了卖铜,也有可能被官吏扣上“毁销行钱”的帽子,直接变刑事犯了。
吕后治国的铁腕手段,可见一斑,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
吕后六年(前182年),又“行五分钱”。
“五分钱”有古人注释为1/5个半两,应该不太对,在《史记》和《汉书》中,往往会将“三分”、“三铢”对称,而从出土的“恶钱”的情况来看,又有不少只有1厘米左右钱径的,如果将“五分”当做“行钱”底线标准的钱径,则直径为1.1625厘米,就比较能说得通了。
史书里没有记载吕后为什么要更新这个国家标准,不过可以想象的是,每年需要回笼20亿钱的汉王朝,也一样面临一个个挑拣铜钱的困难,抢劫老百姓的同时,也把官府府库中储藏的财富一并作废了不少,这才是真正的双刃剑。
对了,需要指出的是,吕后对货币政策的折腾,尤其是把铸币权收归国有,很大的原因在于在她执政时期,实在太能花钱了……
十二年四月,高祖崩。五月丙寅,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后曰皇太后……赐给丧事者,二千石钱二万,六百石以上万,五百石、二百石以下至佐史五千。视作斥上者,将军四十金,二千石二十金,六百石以上六金,五百石以下至佐史二金。《汉书·惠帝纪》
二年春,……丞相臣平言:“谨与绛侯臣勃、曲周侯臣商、颍阴侯臣婴、安国侯臣陵等议:列侯幸得赐餐钱奉邑,陛下加惠,以功次定朝位,臣请臧高庙。”奏可。
秋七月辛巳,皇太后崩于未央宫。遗诏赐诸侯王各千金,将、相、列侯下至郎吏各有差。(《汉书·高后纪》)
老太太临死还在用黄金收买群臣,可见这位大富之家出身的一代英“雌”是真懂花钱之道啊。
04
从汉元年(前206年)到高后六年(前182年),24年间,汉朝的货币制度变了3次,又过了7年,文帝五年,又改了1次,“行四铢钱”,除盗铸钱令,使民放铸。
《汉书·食货志》记录了一段贾谊给汉文帝的上书:
法使天下公得顾租铸铜锡为钱,敢杂以铅铁为它巧者,其罪黥。然铸钱之情,非淆杂为巧,则不可得赢;而淆之甚微,为利甚厚……曩禁铸钱,死罪积下;今公铸钱,黥罪积下……令禁铸钱,则钱必重。重则其利深,盗铸如云而起,弃市之罪又不足以禁矣!奸数不胜而法禁数溃,铜使之然也。故铜布于天下,其为祸博矣。
这里说到了一条法令的变化,就是汉文帝时代的“使民放铸”是有条件的,就是对于材质、规格有法令规定,违反就要受“黥刑”。又说到了一个汉朝人的经济学理解,就是禁止私铸钱,“则钱必重”,这里的重不是重量,而是“钱重物轻”的重,也就是“通货紧缩”。
▲汉文帝时铸造四铢半两钱的石范
不过贾谊的解决方案很奇葩,既然左也不行,右也不行,干脆把祸根给禁了!把所有铜都收归国有,禁止民间持有,你就没法铸钱了吧?
结果是,“上不听。”
这次开放,一直持续到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年),《汉书·景帝纪》:
十二月,改诸官名。定铸钱伪黄金弃市律。
顾名思义,又要砍头了,不过据应劭的注解,此次割脑袋的运动,主要针对当时造“伪黄金”的风潮,也就是听信了方士们点铜成金的戏法,争相造假黄金,汉景帝只好借他们的脑袋来治理迷信了。
再后来就是汉武帝这个历史的主角时代了,他在建元元年(前140年),“行三铢钱”,发生了跨时代的变革,就是钱文改了,不再是“半两”,而是“三铢”。
根据出土的三铢钱来看,有两个类型,一个是轻钱,钱径1-1.5厘米,重0.2-0.5克,合0.3-0.75铢;另一个是数量最多的标准钱,钱径2.2-2.4厘米,重2-2.2克,合3-3.3铢,可以说是“重如其文”。
也就是说,“三铢钱”的官方铸造应该是比较讲究的,足金足两,特别小的则可能是盗铸的私钱,不过,这款钱币发行时间并不长,建元五年(前135年)就被弃用,“五年春,罢三铢钱,行半两钱。”据《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记载:
(建元五年)行三分钱。
尽管禁止了“私铸”,但是私铸产生的巨大规模的“恶钱”却仍在市场上流通,汉武帝在建元元年刚刚登基,踌躇满志地要用更精良的“法钱”来改变世界,可以理解,但是其铸造量即便再大,也很难在几年内替代旧钱,所以“行钱”的底线又退到了“三分”,也就是0.7厘米左右。
反而因为“劣币驱逐良币”的经济规律,令“盗铸钱”愈演愈烈,正如上文中贾谊所说的,利益在那里放着,你设置杀头的禁令,他们就去犯杀头的罪,你设置黥面的禁令,他们就去犯黥面的罪,利之所在,前仆后继。
所以,刚刚登基的汉武帝只能先对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让步。
这个集团的规模有多大呢?
汉武帝之前的数量,我们无从稽考,只能从蛛丝马迹上猜测一二,《盐铁论·错币篇》写道:
文帝之时,纵民得铸钱、冶铁、煮盐。吴王擅障海泽,邓通专西山。山东奸猾咸聚吴国,秦、雍、汉、蜀因邓氏。吴、邓钱布天下,故有铸钱之禁。
吴王刘濞铸钱吸引山东各地的“奸猾之徒”,邓通的党徒则来自关中、汉中、巴蜀等地,另外,齐国也在临淄、临朐、阳丘、姑幕设有铸币作坊,分别铸造四铢钱。
可见,汉文帝时代,恰恰是诸侯王、宫廷权贵在带头铸钱牟利,这让他们的财富快速累积,富比天子,吴王刘濞且不论,文帝的亲儿子,梁孝王死时,“藏府余黄金尚四十余万斤”,什么概念?
等到汉武帝时,有数据了,《史记·平准书》记载:
自造白金五铢钱后五岁,赦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其不发觉相杀者,不可胜计。赦自出者百馀万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抵无虑皆铸金钱矣。
自出者就是自首,算一下,已经被捕判死刑的盗铸金钱的犯人有几十万,自首的有100多万人,加上已经被处决的……200万人以上?
汉武帝时3500万人口,上述即占总人口的1/17.5,这还只是一部分,隐匿不报的又有多少?怕是要翻个番,9个人里就有1个是做“假币”买卖的,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都是汉高祖刘邦,他的一时权宜之计,最终给他的曾孙带来了一场没用终点的“货币战争”。
到了汉武帝的时代,他的敌人已经不再是项羽或是田横这样有名有姓的敌人,而是“钱”本身,以及用“钱”标识的一切,这才是旧时代与大革命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