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和陪你 | 如果在黄昏,读木心


这是属于我们的时间,就我和你。


最向往、最自得、最浪漫、最寂寥、最自矜,也是最冷清的事情,莫过于在夕阳余晖的柔拂里,一个人坐在被落日渲染得油彩黄的阳台,看一本莎士比亚、伍尔夫、杜拉斯、废名,或者木心。

他们是懂得何为“精致”的文字艺术家,书写若刺绣,一针一线都自有星星点点光芒。

每每读木心,我都不忍心将它读完。而又止不住地向前翻看。

那种滋味,是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时至今日,依旧记得起初逢《温莎墓园日记》的惊艳。

他写老友重逢,山河岁月对人心境的苍凉洗礼;写月光,静夜里伦敦街道上惬意行着的一辆马车,时光仿佛泅渡回十八世纪;写晚归,写名人时的不拘一格,却并非全然胡来的戏谑;写英国典型中产阶级的下午茶,并不太入目的人情世故,都那样精致而讲究,像一幅适合装裱在厅堂的金框玻璃画。

美得过分,美得虚假。

那样的时刻,玫瑰紫的黄昏时分的云,烂漫醉倒在八月的青天。

暮色凉如水,偶然有鸟飞过,去留无意地,或者是闪烁的航班的灯光,而室内无声,只我翻着木心的《云雀叫了一整天》,一字一句,紧锣密鼓地,一意孤行地看。

封面的色泽温润宜人,大抵便是中国古典小说里,形容丽人所惯常使用的“肤如凝脂”的那一种“凝脂”,是处子的柔肤,是皎洁的象牙白,是农家年年岁岁一定时辰都会捯饬的糍粑的色泽,是十九摄氏度的我看着你而你以背影静静呼应我时那一瞬间心上的清明忧郁。

内页是他着黑色长大衣、黑裤黑鞋,戴黑帽,围围巾,倚栏杆,对着镜头矜持微笑的黑白照。

一个简素得无可指摘,自头至踵无多一分杂色的男人。

除了他带着几分西方气质的面孔,和他闲闲搁置的双手,不言而喻地显露着例外。

仿佛一个惯于躲藏在黑夜里万紫千红的人。

如果你懂他一黑如洗的美丽,自然愿意欣赏他在夜色里大雪纷飞的深情。

那一个右手搭落左袖口的动作透露出一分自矜自持。

然而这不事渲染、不事雕琢的姿态里,是最底气十足、内含山河的大气沉着。

上一次被这样一种中西相融的着装气质打动,还是在网上看见了精神钁烁,走在异国的周恩来。

大抵懂得穿黑、善于穿黑,以及适宜穿黑的男人,还有女人,骨子里都有一种大气磅礡、不言自名的矜贵,与沉着之气。

否则也托不住黑的端凝与气象。

他仿佛是一个爱长大衣、爱围巾、爱圆帽、爱洁净、爱优雅,爱所有美得一尘不染、一击即中的尘世的性灵与物质爱得过了分的男人。

他也许有洁癖,生理的、精神的,病入膏肓,他合该如此;不然,也写不出那样仿佛经过沉淀满金屑的呖呖泉水淬炼的字字句句。

因为他,我才分外笃信了“文如其人”这四个字的含义。

他是一个聪颖的西方化的中国人。

他是一个顽固的中国的西方人。

在纽约呆过那样长久的日子,西方文明对他的影响不言而喻,无论是他的谈吐、气质、眼界。

然而他固执地信手拈来的,也时时是中国古典文化的东西。

《庄子》的、儒家的、唐诗宋词的。

他还乐于运用十分古意盎然、生僻拗口的汉字。

读者见了,难免觉得隔离。

正如他其人,读他再多,亦只觉得烟雨朦胧,月照花林。

再翻一页,里面影印着他手书的一首短诗《素描旅者》。

暂且不看内容,他的字迹让我忍俊不禁。

我曾想过,这样曼妙灵动的人,字迹大概龙飞凤舞,或者精致得一丝不苟,然而非也。

我仿佛看到了一个天真烂漫的,心花正放的少年,那么年轻,那么开朗,那么不拘一格,那么悠然自得,那么不合章法,却又那么富裕清澈。

仿佛从来不准备对这个世界摇旗呐喊,或者俯首称臣。

他是他自己,他倾诉他自己,他的孤傲、他的堂皇、他的愁绪、他的行云流水、他的泉水幽咽,除了他自己,他谁也不要模仿,谁也不要并肩,他遵从自己的心,所以写出那样风格唯美,妙不可言的诗。

我读到那一句“停步,是为了一湾小溪”时,心里少有的仿佛被撩拨琴弦的温柔翕动,所谓荡漾,所谓涟漪。

那心境,与读到伍尔夫小说《达洛维夫人》里的女人,摘一束束大丽花,掐落花瓣,任其浮荡在盛满清水的碗盏里时;

与读到王摩诘的诗句“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或者陶潜“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时;

与读到《十日谈》里失去恋人的可怜女子,对着埋有她心上人的头颅的罗勒花盆哀哀流泪时,一般的起了温柔的意念。

那一瞬间,我想寻出积累了三十六个月半的古色古香的明信片,写下这一句如有神性的句子,寄去不在沧海,不在桑田,胜似沧海,胜似桑田的你的手中。

我终究是退缩了,像观赏春日灼灼其华的木绣球,再观之不足也任由它缱绻,独自黯然地离开。

我太明白重如泰山,山长水远以后也不过只是轻如鸿毛。

于是我不再读诗,于是我不再写信,于是我不再唱歌,于是我不再听舒曼,于是我看着渐渐升起的月色,目里心里空无一物,然而我心里自由自在。

像参孙不必有他的头发,像美杜莎四处撒野的蛇发和化血肉为顽石的眼瞳,像特洛伊未遭逢木马。

我玲珑剔透到毫发未伤,我圆满到无懈可击,我悲哀到无色无味。

我转过身,所以须弥山依旧如故,所以商女隔江犹唱后庭花,所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我睁开眼,花自飘零水自流,水光潋滟晴方好,我的华枝春满,看不见你的天心月圆。

多少人经过我的楼下,婆娑以歌,杂沓以足音,潇洒以青衫,与我何干。

那尘世间的众多完满,从来如镜中观花,水中望月,美在几分不能看穿。

比如此刻我读着某一个字,凑近细看,目不转睛,渐渐恍惚,渐渐陌生,渐渐物我相忘。

抽开眼神的一瞬,我才醒悟自己的执着的愚蠢。

蝴蝶不必筋疲力尽跨越沧海,玫瑰不必熬到秋雨梧桐叶落时,宙斯不必被赫拉捆绑着就此清心寡欲。

一只昆虫小心翼翼地,仿佛做贼心虚地爬移到我的足畔,打破了这一刻梦魇般、琥珀般、琀玉般的荒凉宁静。

我看着它,也不消灭、也不抗争、也不漠视、也不迎合,我只是看着,它走过去了,它一意孤行地走过去了。

我的木心,依旧停在最初的那一页,我何曾翻动,我何忍翻动,这个知情识性,绣口一吐,就是一段情意婉转的男人。

一句话,就是一段曲折蜿蜒,适合跋山涉水的情意。

也许我可以抬头看看傍晚玫瑰紫的天空。

也许我可以换一本其他人的什么书,比如毛姆,比如博尔赫斯,比如陀思妥耶夫斯基,比如一切把慈悲和刀锋藏在层层帘幕后的作家的著作。

也许我可以听听莫扎特、听听舒伯特,或者小约翰施特劳斯。

也许我不必将自己细细密密地裹成一枚蚕茧,以为足以抵抗得住摧枯拉朽的时间。

这种细水长流的静美,实则颇有几分颓靡的哀艳。

如朱天文小说《世纪末的华丽》里的独身女子,在高楼阳台上种满花草植物,与人际交往淡漠疏离,与尘世间的红花绿草肌肤相亲;

如简媜小说《口红咒》里的中年怨女,尝尽人心冷暖,孤苦未嫁,到死后,家人从她柜子里翻出色泽品牌琳琅数不清管口红;

如马尔克斯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的青年男孩子,坐在公园的长凳上,一回又一回,享受无尽的等待的甜蜜与孤独,只愿与心爱的女子,遇见,再遇见,一天天地,深不可测地惊鸿一瞥;

像福克纳小说里的男学生,离开校园,来到海边,看一艘船,来来往往,像一种咒蛊,像一种献祭,像一种渴望挣扎的救赎。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从前,从前和今天,只隔着一天。

从前人的心,是一棵生意盎然的树,长满密密麻麻的年轮,兜兜转转,他都记着,他会回来。

从前的人,他活在了从前,他死在了从前,他在精雕细琢的水晶棺里,等着后人故地重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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