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局】“女拳”问题该作何解?

今年初时,美国驻广州总领馆曾举办了一场线下活动,专门邀请女性工作者前往参加一个所谓“纪念全球爆发新冠病毒一周年的分享会”。当时我曾明确表示,中国的舆论环境对性别的讨论是比较容易被煽动的,虽然还远远没有到美国的身份即政治,走向“部落化”的程度,但已经到了需要着手解决的时候了。

近期,关于女性权利,又成为舆论讨论的焦点话题。在聊这个之前,我想先表明一下态度,无论什么群体,都是可以通过合法手段为自己争取应得的社会权利,但权力并不是“拳力”,畸形的“女拳”组织也并不能代表所有女性,只是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刻意煽动性别对立而产生的一个近似利益集团的畸形组织。

我们现在并没有一套统一的标准去定义“性别权力”和“冒犯”,各个群体都是根据自己的道德标准去做评判,还希望公共权力能落实好自己的观点,这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并且当这种行为成为惯性后,各个群体之间很容易产生严重的冲突,而就目前来看,这种冲突大多都出现在网络上,造成舆论环境某种刻意的倾斜和偏向。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标准,这点放在网络上还会被放大,但是众口难调,个人标准并不代表群体的意见。畸形的“女拳”组织就是钻了这个漏洞,一小部分人用自己的道德标准,夹杂着一些看不见的地下交易,企图代表整个女性群体,去对与自己意见向左的人“重拳出击”,但显而易见,这并不能实际去解决问题,还会让矛盾激化,因为某些人能从中获利,获名,这也正是别有用心的人希望看到的。

如果想要真正解决问题,让公共权力下场干预,就需要走正规的法制路线。我们应该去推动人大立法,给包括文化产品在内的有关评判标准划出一条明确的边界,提供足够的参照案例。今后再出现这样类似的问题,就能够明确的给出处罚标准,但在这条边界之内,无论有再多的争议,那都是个人自由。如果做不到依法管理相关问题,网络上再多的争论也只能继续制造分裂,毫无实际意义可言。

畸形的“女拳”组织应该消失,取而代之的应该是用合法的手段,推动立法,划清边界,真正为女性争取社会权利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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