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丨常用词语解释
【家谱】又称族谱、宗谱等。是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家族的世系繁衍及重要人物事迹的书。皇帝的家谱称玉牒,如新朝玉牒、皇宋玉牒。它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由正史中的帝王本纪及王侯列传、年表等演变而来。
家谱是一种特殊的文献,就其内容而言,是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中具有平民特色的文献,记载的是同宗共祖血缘集团世系人物和事迹等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家谱属珍贵的人文资料,对于历史学、民俗学、人口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均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
【家族】与您有血缘关系的族人所形成的家庭组织。
【世系】是家族世代相承的系统,也叫世系表。用图表形式反映家族成员的血缘关系,通常五代为一表。
【祖籍】祖宗的出生地。祖宗家族的上辈,多指较早的。
【房支】您或您的兄弟所成立的家庭便是一个房支。
【辈分表】家族世系的次序表需要进行考证的家谱内容。例如,姓氏来源,迁徙经过和原因等。
【家训】是家族的法规。内容基本上为修身、齐家、守法等方面。其中一部分包括:规约、训语、庙规。
【规约】就是族人必须遵守的规则,如:家法。
【训语】就是教人做人行事的道理,也称为家教。
【庙规】也称家礼。为家族祭祀礼仪,如:祖庙、祠堂组成、祭祀、婚丧礼仪等。
【祠堂】记录家族祠堂的历史与现状、规则、神位、世次、田庄管理以及祖坟、各房墓地的分布和坐向。
【始祖】指得姓始祖,也指有世系可考的最初的远祖。
【始迁祖】指的是某个地方最初迁徙过来的祖先。
【祖宗】对始祖及先代中有功德者的尊称。
【谱牒】记述氏族或家族世系的书。
【家乘】春秋时期晋国史书名《乘》,后因称史籍为史乘。宋黄庭坚有《宜州乙酉家乘》是日记性质,后人撰写家族之始史,袭用《家乘》知名,内容广泛且详尽,如黄帝诰命、圣旨、家族名臣给黄帝的奏疏,家族贤达传记、墓志、可考、著作名录等皆可写。
【考】一指“老”;二指“父亲”。后只称亡父为考。
【妣】一指祖母或祖母辈以上的女性祖先;二指母亲。“父为考,母为妣”,后来至用指亡母。
【乏嗣】缺乏继承人。
【止】一般指已婚无后代(儿子),就去世的人。
【冢子】即嫡长子,古代指正妻生的第一个儿子。
【讳】古时称死去的皇帝或尊长的名字。
【亡丁】在宗谱中记叙为死去的男子。
【红丁】在宗谱中记叙为目前在世活着的男子。
【旺丁】又名望丁、在宗谱中记叙为还没有出生的。
【谥号、谥】帝王、贵族、大臣、士大夫死后,依其生前事迹给予的称号。
【昭穆】古代宗法制度,宗庙或墓地的辈次排列,以始祖居中,二世、四世、六世,位于始祖的左方,称昭;三世、五世、七世位于右方,称穆;用来分别宗族内部的长幼、亲疏和远近。《周礼·春官·小宗伯》:“辨庙祧之昭穆。”后来泛指家族的辈分。晋陶潜《陶渊明集》赠长沙公词序:“长沙公于余同族,祖同出大司马,昭穆既远,以为路人。”
【出嗣、嗣】嗣即继承,接续。出嗣:在封建宗法制度下,把自己的儿子给没有儿子的亲属作过继子。
【承祧】承奉祖庙的祭祀。后亦称嗣子为承祧子。祧:古代称远祖的庙。在封建宗法制度中承继先代,称承祧。
【双承】继承两支的祭祀。
【嗣子、嗣孙】无子者以同辈兄弟之子过继为后人,称“嗣子”。过继孙辈的,称“嗣孙”。
【乏嗣】缺乏承继人。
【出赘】指本姓男子招女婿出去,宗谱中书’出赘某地某姓’。
【入赘】指外姓男子招女婿进来。
【招赘】旧谱世系表均以男子为主体,本姓女子招女婿都以女婿挂线,故表述为’××赘婿,本姓×’。现时修谱,招女婿多数以本姓女子挂线,这里主语变成了女性,故应用’招赘’,也可用’赘’或’招’。
【孀赘】孀赘即丈夫死后,妻子再找一个男人上门,俗称’黄泥畔’。
说明:认定是否招赘不是以女方住在娘家为准,而应以所生子女姓母姓为准;孀赘情况目前时而可见,但是我们在修谱时注意,入谱均以正式婚姻为准,如果找个老来伴,但未领结婚证,还是不录为好。
【止】一般指已婚无后代(儿子)即去世。
【早卒】早年去世。
【流寓】寄居他乡。
【配】元配。初娶的妻子,也称“嫡妻”。继配。元配亡故后,继娶之妻。
【嫡、庶】“嫡”与“庶”相对,“嫡”在封建宗法制度中指正妻;“庶”指妾,又称副室、偏房。
【守节】在封建社会中,妇女在丈夫死后,立志不嫁,直到老死就是守节的行为,这样的妇女称为“节妇”。
【适】用于女孩儿出嫁,适代表嫁。
【契】古代把合同、总账、案卷、具结都称作契,后单称买卖的文卷为契。
【契约】双方或多方同意订立的条款、文书。
【司厅】即驿丞。明清时,各州县设驿站之地,均设驿丞。掌管驿站中仪仗、车马、迎送之事。
【翰林院】官署名,唐初置翰林,为内廷供奉之官,本以文学备顾问,得参谋议,其时医、卜、伎、术、方士僧道,皆得待诏翰林,非尽文学之士。玄宗开元初始置翰林院,以张九龄、张说、陆坚等掌四方表疏批答、应和文章,号“翰林供奉”,与集贤院学士分司起草诏书及应承皇帝的各种文字。开元二十六年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别置学士院,专掌内制。宋设翰林学士院,职掌在内朝起草诏旨。此外在内侍省下设翰林院,总天文、书艺、图画、医官四局。明将著作、修史、图书等事务并归翰林院,成为外朝官署。清沿明制,翰林院掌编修国史及草拟制诰等,其长官为掌院学士,满、汉各一人,由大学士、尚书中特派,所属职官有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和庶吉士等,无定员。
【国子监】国子监是中国古代教育体系中的最高学府。国子监设六堂,分别为:率性堂、诚心堂、崇志堂、修道堂、正义堂、广业堂,是贡生、监生们的教室;国子监设祭酒、司业以及学正、助教、主教、主事、收掌、对读等学官,品秩为从正四品到九品。
【内三院(内翰林)】清官署名,天聪十年,置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各设大学士一人。内弘文院掌注释历代行事善恶、进讲。合称内三院,康熙九年改为内阁。
【处士】古时称德才兼备而不为官的人士。
【伯仲叔季】兄弟排行。伯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老四。
【封赠】封建时代施恩臣下,实行封赠之制。即将文武官员的官爵、有关名号授予其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三代及本人妻室的制度。存者称“封”,殁者称“赠”。一品高官可封赠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三代,连同妻室共四代。以下有两代、一代,品位低流官只封赠妻室而不追及上代。
【诰命】在明清之际,对文武官员及其先代、妻室授予爵位、名号时,皇帝命令有“诰命”与“敕命”之分。五品(含五品)以上授诰命,而针对官员本身的叫“诰授”,针对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时,存者叫“诰封”,殁者叫“诰赠”;六品以下授敕命,称“敕授”、“敕封”、“敕赠”。
【例授】循例授官。清制封典,朝廷按照定例授予官爵:授予本人者为“例授”;因推恩而授给本人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之存者为“例封”,其殁者为“例赠”。
【貤封】清制,官员以自身所受的封爵名号呈请朝廷移授给亲族尊长(远祖、伯叔或外祖父母等)称为“貤封”、“貤赠”。
【议叙】清制,吏部考核官吏后,对成绩优良者加级或纪录,以示奖励,称“议叙”。功多者加倍议赐奖励称“优叙”。又由保举而任用的官员亦称“议叙”,如议叙知县等。
【承荫】明清时,凭借上代的余荫而授的官职叫承荫。
【恩荣】由皇帝批准下旨,赐与荣典,予以褒奖,为“恩荣”。清中期以后,冠以恩荣的官秩,多由朝廷筹饷特许而捐纳取得的品级。
【拣选】各省若因本省人员不敷差遣,可要求于候补人员中挑选相宜者委用,经吏部奏请后,由特派大臣负责拣选。
【署理】是指代理、暂任或试充官职的意思。
【庠生】明、清时,府、州、县学的生员为庠生。
【廪生】明洪武二年,朝廷令府、州、县皆置学,府学生员四十人,州、县以次减十,人月给廪米六斗。后来名额增多,食廪者谓之廪膳生员,省称廪生;增多者谓之增广生员,省称增生,无廪米;后来名额再增,称附学生员。清沿明制,廪生名额及待遇视州县大小而异,月给廪饩银四两。经岁、科两试成绩优秀者,增生可依次升廪生,称补廪,廪生可依次升国子监学生,称岁贡。童生应试,例须觅廪生具保无冒籍、顶替、匿丧等情,称廪保。
【贡生】科举时代,挑选府、州、县生员(秀才)中成绩或资格优异者,升入京师的国子监(太学)肄业,称为贡生。明代有岁贡、选贡、恩贡和纳贡;清代有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和例贡。
【举人】明清专称乡试登第者为举人。
【进士】明清时,举人会试中式,殿试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通称进士,凡列衔皆先书赐进士及第或出身。
【大学士】官名。唐、宋、明、清皆设,职权不一。唐中宗景龙二年,修文馆置大学士四员,宋有昭文馆大学士、集贤殿大学士,以首相、次相分领。明初政归六部,洪武十五年置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大学士以备顾问,秩仅五品。其后增设谨身殿大学士。宣宗时,杨士奇、杨荣、杨溥入阁,乃以师保尚书兼大学士,官尊于六卿。清因之,设殿(保和、文华、武英)阁(体仁、文渊、东阁)大学士四人,协办大学士二人,秩皆正一品;赞理机务,表率百僚,遂为宰相之职。
【庶吉士】官名,明洪武初采《尚书·立政》“庶常吉士”之义,置庶吉士,六科及中书皆有之,永乐二年始专隶于翰林院,以进士之擅长文学及书法者任之。清因之,设庶常馆,进士殿试后朝考前列者,得选用为庶吉士。肄业三年期满再经考试,按等第而分别授职,谓之散馆。二甲进士授编修、三甲授检讨,不入选者,内用六部主事,内阁中书;外用知县。
【六科给事中】官名,明初沿前代设给事中,洪武六年开始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设给事中,辅助皇帝处理奏章,稽查驳正六部之违误。每科又设都给事中一人及左右给事中各一人以总司之。给事中衙署即在午门外东西朝房,章奏均必经其手,故权势尤重。与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同有建言及进谏之责。又合称台垣,台指御史,垣指给事中。清初沿明制,六科设掌印给事中满、汉各一人,给事中满、汉各一人,秩为正五品。雍正元年始并入都察院,职权范围已大为缩小。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撤销六科,仍通设给事中。
【光禄大夫】文、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代正一品升授特进光禄大夫,从一品升授光禄大夫;清正一品。
【荣禄大夫】文、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代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从一品初授荣禄大夫;清从一品。
【资政大夫】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二品初授资善大夫,升授资政大夫,加授资德大夫;清正二品。
【通奉大夫】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二品初授中奉大夫,升授通奉大夫,加授正奉大夫;清从二品。
【通议大夫】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三品初授嘉议大夫,升授通议大夫,加授正议大夫;清正三品。
【中大夫】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三品初授亚中大夫,升授中大夫,加授大中大夫;清废。
【中议大夫】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四品加授中议大夫;清从三品。
【中宪大夫】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四品初授中顺大夫,升授中宪大夫;清正四品。
【朝议大夫】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四品初授朝列大夫,升授朝议大夫,加授朝请大夫;清从四品。
【奉政大夫】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五品初授奉议大夫,升授奉政大夫;清正五品。
【奉直大夫】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五品初授奉训大夫,升授奉直大夫;清从五品。
【承德郎】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六品初授承直郎,升授承德郎;清正六品。
【儒林郎】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六品初授承务郎,儒生出身者升授儒林郎,吏员出身者升授宣德郎;清从六品授儒林郎,吏员出身者授宣德郎。
【文林郎】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七品初授承事郎,升授文林郎,吏员出身者授宣议郎;清正七品授文林郎,吏员出身者授宣议郎。
【徵仕郎】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为从七品初授从事郎,升授徵仕郎。清从七品。
【修职郎】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八品初授迪功郎,升授修职郎;清正八品。
【修职佐郎】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八品初授迪功佐郎,升授修职佐郎;清从八品。
【登仕郎】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九品初授将士郎,升授登仕郎;清正九品。
【登仕佐郎】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九品初授将士佐郎,升授登仕佐郎;清从九品。
【骠骑将军】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二品初授骠骑将军,升授金吾将军,加授龙虎将军。
【镇国将军】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二品初授镇国将军,升授定国将军,加授奉国将军。
【昭勇将军】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三品初授昭勇将军,升授昭护将军,加授昭武将军。
【怀远将军】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三品初授怀远将军,升授定远将军,加授安远将军。
【明威将军】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四品初授明威将军,升授宣威将军,加授广威将军。
【宣武将军】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四品初授宣武将军,升授显武将军,加授信威将军。
【武德将军】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五品初授武德将军,升授武节将军。
【武略将军】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五品初授武略将军,升授武毅将军。
【昭信校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六品初授昭信校尉,升授乘信校尉。
【忠显校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六品初授忠显校尉,升授忠武校尉。
【建威将军】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正一品。
【振威将军】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从一品。
【武显将军】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正二品。
【武功将军】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从二品。
【武义都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正三品。
【武翼都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从三品。
【昭武都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正四品。
【宣武都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从四品。
【武德骑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正五品。
【武德佐骑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从五品。
【武略骑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正六品。
【武略佐骑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从六品。
【武信骑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正七品。
【武信佐骑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从七品。
【奋武校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正八品。
【奋武佐校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从八品。
【修武校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正九品。
【修武佐校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从九品。
【云骑尉】清代为世爵名。为奖赏作战有功或阵亡将士而授的爵位。
【翰林】翰林,即文翰之林。翰林院是一个带有浓厚学术色彩的官署。在院任职与曾经任职者,被称为“翰林官”,简称“翰林”,是传统社会中层次最高的士人群体。
【翰林院待诏】明清时,翰林院中置有待诏官职,掌校对章疏文史,官秩从九品。
【主事】明代为各部司等官中最低的一级,官秩正六品。清代沿袭。进士分到各部,先补主事,递升员外郎、郎中。
【署正】在清代,此官职配置于朝廷之神乐署,官秩为正六品。
【典籍】官名。明翰林院及国子监皆有此官,掌文牍及金钱出纳等事务。清内阁置典籍掌章奏文移,国子监置典籍掌书籍碑版。官秩从九品。
【礼部儒士】明清时在礼部设的文笔官员。
【光禄寺署正】光禄寺为掌管宫廷膳食的官署。下设四署,署的主官为署正,官秩从六品。
【鸿胪寺序班】鸿胪寺为掌管朝会、宾客、吉凶仪礼之事的官署。主官为鸿胪寺卿。序班为鸿胪寺属员,官秩从九品。
【布政司】全称“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为明清省级地方最高行政机构。长官为布政使,官秩为从二品,掌管一省的民政、田赋、户籍。
【布政司理问】布政司设理问所,掌勘核刑名案件。理问所设理问一人,官秩初为正四品,后降为从六品。
【布政司经历】布政使属官,主管出纳文书事,官秩为从六品。
【卫经历】卫设经历司,管理文牍、军民词讼及儒学等。经历司设经历职官一人,官秩从七品。
【攒典】明代称仓库、务、场等处的吏役。
【知府】官名,明清府的行政长官,管辖所属州县。明为正四品。清沿明制,官秩为从四品。
【府同知】官名,府的副职称为同知,官秩为正五品。
【府通判】知府的属官,主管地方治安,官秩为正六品。
【府经历】知府的属官,主管出纳文书事,官秩为正八品。
【府大使】府中管理专项业务的官员,官秩从九品。
【知州】州的行政长官,官秩一般是五品或六品。
【州同知】明代地方各州之副职,官秩从六品。
【州同】清代知州的佐官。属于直隶州的,相当于州同知;属于散州的,则与州判分掌粮务、水利、海防、巡捕诸事,官秩均为从六品。
【州判】清代知州的佐官。属于直隶州的,相当于州同知;属于散州的,则与州同分掌粮务、水利、海防、巡捕诸事,均从七品官。
【学正】学官名。明清时州设学正,掌教诲所属生员。官秩为从六品。
【州吏目】州官的属员,掌理官署内部事务,官秩从九品。
【知县】官名。县的长官,管理一县行政,称“知县事”,简称知县,官秩为正七品。
【县丞】官名。县之副职,官秩为正八品。
【主簿】官名。各级主官属下掌管文书的佐吏,官秩为正九品。
【教谕】学官名。明、清县学均置,掌文庙祭祀,教育所属生员。官秩为正八品。
【训导】学官名。明、清于府、州、县学均置训导,辅助教授、学正、教谕教诲生员。官秩为从八品。
【典史】官名,知县下掌管缉捕、监狱的属官,官秩为从九品。
【吏员】吏员是衙门中操办具体事务的人员,又称典吏。
【都司】明清武官名,官秩正四品。
【守备】明清武官名,官秩正五品。
【镇抚】明代武官名,主管巡察、缉捕,官秩从五品。
【千总】明清武官名,官秩正六品,又分为营千总、卫千总、守御所千总等。
【把总】武官名,明设营的统兵官位次于千总;各地总兵属下军官,位次于守备。
【千户、百户】宋元明卫所掌兵千人的武官名,元置大都督府,管辖三卫三府。卫府都有千户所,有行军千户、屯田千户、守城千户、钦察千户等名称。后千户所改为兵马司。明京卫也有千户所。千户下设多个百户所。
【外委】清代额外的下级武官。外委千总官秩为正八品,外委把总官秩为正九品。
【舰船正管】清代海军武官名,即舰长,由千总充任。
【巡检】明清时,掌管社会治安的武官,官秩为九品。
【土官】“土官”是相对于“流官”而言,土官是封建王朝封赐的少数民族地方官。
【致仕】官吏因年老或有病不能继续任职而辞去官职,这就是古时的“致仕”(退休)制度。
【一品夫人】正、从一品官员妻子的封号。
【夫人】正、从二品官员妻子的封号。
【淑人】正、从三品官员妻子的封号。
【恭人】正、从四品官员妻子的封号。
【宜人】正、从五品官员妻子的封号。
【安人】正、从六品官员妻子的封号。
【孺人】正从七品,正、从八品,正、从九品官员妻子的封号。
【乡饮耆宾】明清制,每岁举行一次,朝廷使州县遴选年高德勋之士绅,头名为耆宾,次之者为介宾,余者为众介宾。以乡饮酒礼誉之,授“乡饮耆宾”等称号。
【寿官】为明清时的一种闲职官员,没有具体的职事,类似现在的荣誉称号,是对高龄老人(一般要超过85岁)的荣典。
【耆儒】指年高的学者。耆:指六十岁以上的人。
【直隶】明朝时期称直接隶属于京师的地区为直隶,有南、北直隶之分。清代设直隶省,行政中心设在保定。明清时,不属府而直属省管辖的州称“直隶州”,属府管辖的州则称“散州”。
【堪舆】堪舆即风水。《淮南子》中有:“堪,天道也;舆,地道也。”堪即天,舆即地,堪舆学即天地之学。
【天官】以冢宰为天官掌邦政,乃百官之长。唐指吏部长官。
【地官】地官司徒,使帅其属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扰)攘邦国。主管教化的官,为六卿之一。唐武后曾一度以改户部为地官。
【大司徒】地官,主管教化的官,为六卿之一,《国语》周上,“司徒协旅”,注称掌合师旅之众。汉哀帝元寿二年改丞相为大司徒。东汉时改称司徒,主管教化,为三公之一。清时俗称户部尚书为大司徒。
【春官】《周礼》以宗伯为春官,掌邦礼。后春官为礼部的别称。
【夏官】夏官以大司马(兵部尚书)掌邦(军)政。
【秋官】主刑,大司寇(刑部尚书)。
【冬官】大司空为冬官,掌管工程制作,后也以冬官为工部的通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