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证指引】信用卡诈骗罪 2024-05-05 08:49:47 注:本文的内容来源于《刑事重点疑难问题二十八讲:罪名适用与取证指引》,转载请经授权。【刑法条文】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 信用卡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犯罪构成】 (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十六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三)犯罪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此外,行为人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例如,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时,必须明知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善意透支行为,不成立信用卡诈骗罪。 (四)犯罪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具体骗取行为包括:(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骗取财物;(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骗取财物;(3)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财物;(4)恶意透支,骗取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19号,2018年12月1日施行)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2010年5月7日施行)第五十四条 [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取证指引】(一)主体证据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行为人系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参考本书第一讲“高利转贷罪”关于“主体证据”的相关内容。 (二)主观方面证据行为人犯本罪的主观心态是故意,故主观方面证据系指能证明行为人上述明知状态及犯罪动机的证据。信用卡使用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主要通过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信用卡的开户资料及银行交易流水、犯罪嫌疑人的收入来源及状况等证据证明信用卡来源、信用卡使用记录、偿还能力等情况,综合分析行为人的责任要素。 (三)客观方面证据客观方面证据系指能证明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了刑法条文规定的4类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的行为且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证据。(1)通过查明信用卡的来源、状态证明行为人实施了信用卡诈骗行为的证据,如拾得、骗取信用卡并使用等。(2)证明行为人骗取资金使用情况的证据即骗取资金的去向,如用于购买贵重物品、高档消费,应当调取相应的消费凭证、明细及发票等证据。(3)“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证据,即证明行为人非法占有资金的具体金额,可以通过调取相应信用卡的银行流水予以证明。 赞 (0) 相关推荐 【取证指引】故意毁坏财物罪 注:本文的内容来源于<刑事重点疑难问题二十八讲:罪名适用与取证指引>,转载请经授权. [刑法条文]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 【取证指引】敲诈勒索罪 注:本文的内容来源于<刑事重点疑难问题二十八讲:罪名适用与取证指引>,转载请经授权. [刑法条文]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 ... 信用卡诈骗罪的 6 个实务要点 (附裁判规则) | iCourt Alpha 更新类案同判库 先人一步,进入类案时代 申请加入 Alpha,扫描二维码联系诺诺多 来源:中国法院类案检索与裁判规则专项 <信用卡诈骗案件裁判规则> 主编:唐亚南 编者按 &l ... 【取证指引】诈骗罪 注:本文的内容来源于<刑事重点疑难问题二十八讲:罪名适用与取证指引>,转载请经授权. [刑法条文]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取证指引】合同诈骗罪 注:本文的内容来源于<刑事重点疑难问题二十八讲:罪名适用与取证指引>,转载请经授权. [刑法条文]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 ... 买卖、出借银行卡类“洗钱”类犯罪 罪名适用及辩护要点 印象里从去年4月份开始,就收到过大量关于涉银行账户帮助"洗钱"的案件咨询,近期也参与了数起相关案件的办理,取得了理想效果.现将办理这类案件中的相关法律问题予以总结,供咨询者参考.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新公布一个法律文件(全文附件) 2021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以下简称<意见二>)正式公布. <意见二> ...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到底是5万还是1万 信用卡诈骗,顾名思义就是利用信用卡进行的诈骗,按照刑法规定,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就涉嫌刑事犯罪,那么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到底是5万还是1万 呢?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 ... 「取证指引」诈骗罪 注:本文的内容来源于<刑事重点疑难问题二十八讲:罪名适用与取证指引>,转载请经授权. [刑法条文]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2021年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的使用对当代月光一族来说,毫无疑问是解决生计的很重要的手段,但是凡事有利有弊,信用卡的普及给犯罪分子创造了"商机",信用卡诈骗频频发生,法律对此规定了严格的量刑标准,那么20 ... 信用卡诈骗罪成立判例:明知无还款能力仍透支5万多,获刑三个月 还不起信用卡就构成犯信用卡诈骗罪吗?绝对不是!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区别行为人到底是具有主观恶性的拒不归还还是存在合理的客观因素的不能归还,前者是主观不愿,后者则是客观不能.进入2021年,各地法院已经做出 ... 2021最新信用卡诈骗罪司法解释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提前消费的模式也开始盛行起来,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会使用信用卡消费,信用卡消费占据日常消费的主流,但是这样的趋势有利有弊,就例如信用卡诈骗罪按发率也越来越高,那么该罪的最新司法解释 ... 【系列罪名疑难精解】“信用卡诈骗罪”十五个常见疑难问题 作者:高建 朱兴亚 戴奎 黄雀艳 注:本文的内容来源于<刑事重点疑难问题二十八讲:罪名适用与取证指引>,转载请经授权. 目录: 一.信用卡诈骗罪中信用卡的认定 二.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认定 ... “信用卡诈骗罪”七个常见疑难问题 注:本文的内容来源于<刑事重点疑难问题二十八讲:罪名适用与取证指引>: 作者:高建 朱兴亚 戴奎 黄雀艳 一.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