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习龙:《云南通志稿》的编纂与成就

云南方志编纂在元朝以前基本上停留在“图经”“方舆记”的阶段,方志编纂主要是私人著述,体例不够完善,内容亦较为简略。明清以后,方志编纂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官修方志占据方志编纂的主导地位,体例和内容逐渐完善和丰富。道光以前,云南前后共编纂10部省志,大多由封疆大吏延请方志名儒从事编纂,对保存云南一方之全史有着重要的价值。其中,道光年间阮元、伊里布监修,王崧、李诚等负责纂修的《云南通志》,卷帙繁富,是云南省志编纂中体例最为完备者,亦是云南方志体例类目之集大成者。

《云南通志稿》是以阮元、伊里布监修,王崧、李诚等为主纂编修的地方志中的成熟之作。《云南通志稿》上起秦汉,下迄道光朝,卷帙宏富,内容详瞻,是云南第一部最详尽的地方通志。该书于1826年延揽王崧为总纂,1829年后李诚接替为总纂,一直到1835年修毕,前后共9年。因监修和主纂人员均系当时的考据学者,编纂体例比较严密,所设门类虽多,仍较条贯,收录事迹多足征信,特别对新材料十分重视,综合了古今有关云南的资料,具有一定的存史价值。这部书之所以能编纂成书,与阮元、李诚有密切的关系,阮元的贡献主要在修纂人员的选择和通志局经费的筹措方面,并对通志编纂的指导思想作出明确规定,即以儒家思想为旨归,对中原皇朝体制和文化抱有强烈的认同感。王崧作为前期总纂,在通志馆中修撰的志稿,只占修成的《云南通志稿》全书的十分之一二,虽列名于李诚之前,但对志稿的成书贡献不大。李诚虽为继任总纂,却是通志体例和内容的主要设计者和纂修者。

阮元于1826年9月就任云贵总督,《阮元年谱》对此有明确记载:“十三日,入云南界,至平彝县接印。十八日申刻,至云南省城,进署询饬各营务及各边务、铜政、盐政。”阮元到任后即着手设立通志馆编纂云南省志,延请王崧总揽省志编纂。王崧(1752—1837),原名藩,字伯高,一字乐山,号酉山,云南浪穹人,为当地著名的白族学者,《清史稿》对其评价甚高:“滇士最为朴陋,崧独通览群籍,学问淹通”。1829年,王崧修成《地理》《建置》《盐法》《矿厂》《封建》《土司》《边裔》数门。阮元对王崧的史识和通志的编纂的成就给予较高评价:“(王崧)精思卓识,博通万卷;不囿于浅,不蔽于俗;是博通九经疏义,识史家体制者矣。……所著《地理》《封建》《边裔》诸篇,能得魏收、杜佑之遗法,洵为名笔。”

1829年,因阮元入京述职,通志编纂由云南巡抚伊里布代行监修。此时,通志馆出现编修意见相左的情况,王崧和李诚对通志编纂的体例、指导思想、内容等有着完全不同的理解,其结果是王崧辞去通志馆总纂之职,由李诚接替通志总纂,赵藩对此有明确的记述:“王乐山先生崧,应总督阮文达公聘,总纂《省志》,视旧志为宏富,成书强半矣,文达述职入京,巡扰伊里布公,不学人也,分纂黄岩李诚驳杂而怪癖,每与乐山先生龃龉,巡抚复右之。”李诚(1778一1844),字师林,号静轩,福建石曲人。嘉庆十八年(1813)二等拔贡,初任云南姚州通判、同知,后任新平、顺宁知县。李诚精于经学、史学、地理学,长期任职州县,深感地理之书不足,说:“记水之书,自郦道元而下不乏其人,而言山者无成编”,“齐氏《水道提纲》虽富,不无讹误”。于是,编成《水道提纲补订》28卷,补齐召南之阙。后又编《万山纲目》60卷,将全国山脉分为三大干,叙述详尽,具有实用价值。云贵总督阮元闻其名,聘为纂修。李诚居云南通志馆总纂6年,《云南通志》216卷,十有八九出自李诚之手。可以说,1829年后,《云南通志稿》实际上是在李诚的主持下完成的,通志的体例和内容主要出自李诚的创制。对此,赵藩有记述:“李诚为总纂,于乐山原稿多所篡改,草率成书,舛误复沓。乐山闻而发愤,自刻所纂各门,为道光《云南志钞》以示别。”由此可知,在《云南通志稿》的编纂过程中,由于人事变动,导致其编纂思想和体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在该书的编纂过程中,王崧代表的是本土地方势力,他虽承认汉民族文化的正统地位,但在潜意识里希望通过修志唤起云南士人对云南乡土文化的认同。他在任总纂的3年中,强调云南的乡土认同,不愿本地被边缘化。我们可以从传世的《道光云南志钞》和《云南通志稿》的文本比较,来解读王崧的思想旨趣。《道光云南志钞》是王崧编纂《云南通志稿》的稿本,因与通志局诸人意见不同,故在门人杜允中的协助下,自刻所纂各门发行。全书共8卷,卷一为地理志,卷二为建置志、盐法志、矿产志,卷三、卷四为封建志,卷五、卷六为边裔志,卷七、卷八为土司志。全志划分为地理、建置、盐法、矿产、封建、边裔、土司七志,七志之下均有序,概说该志内容;序后设若干类目或条目。类目和条目的设置并不强求划一,《地理志》《土司志》按府、州、厅划分后记述,而《封建志》《边裔志》则采用纪事本末体。王崧编纂此书,采取多种体例形式,着重强调作为滇洱本土人的权威认同和文化认同意识,一方面在方志编纂中凸显云南本土文化特色和对本土历史记忆的认同,表现出对中央权威和汉民族文化认同的抗拒和疏离,另一方面为了避免这种抗拒和疏离得不到正统文化的支持,又将其英雄叙事和滇洱文化认同置于汉民族典籍正统叙事的模式下。在编纂体例方面,为了实现凸显云南本土文化特色和对本土历史记忆认同的指导思想,王崧不惜突破正统方志体例编纂形式,比如他将本地夜郎、白蛮、南诏、九隆、大理等都写在《世家》之中。《世家》本是司马迁《史记》创设的体例,在方志编纂中并未出现此种体例,王崧此举只能被解读为强烈的云南人本土认同意识。然而他又将《世家》置于《封建志》之中,表明他怕渲染地方英雄传说和本地历史文化得不到正统史观的认同,故不得不将英雄叙事和滇洱文化认同置于汉民族正统文化的模式下,即他也认同云南人也是帝国之地方臣民。再如,在方志编纂中并无《载记》体例,《载记》是记载不属于正统王朝的割据政权的事迹。王崧用《载记》记载缅甸、南掌、越南、西藏等割据政权,表面上是对正史模式的袭用,实际上是为了契合他的编纂思想。在编纂的内容上,王崧竭力将本地的历史记忆植入方志编纂中,以强化他的本土认同意识。比如在《世家》篇之首,他说:“爰稽正史,参以杂说,取其近是者述为世家。《前志》所载之妙香、鹤拓,荒唐过甚,退置《轶事》中”。依循此原则,他引《史记》《汉书》云:“楚威王时,使庄蹻略巴、黔中以西,至滇池,欲归,会秦夺楚巴、黔中,因以其众王滇”,将庄蹻王滇的故事植入《滇世家》,表明他将本地历史书写为华夏的一部分、但居于边缘。在《夜郎世家》《白蛮世家》《九隆世家》等篇章中,作者将本地的蚕丛、盘瓠、杜魄、荆尸等英雄祖先故事作为历史叙述的重点,并发表评论:“抑妄以传妄而莫之究也。然吞卵履武,载在《雅》《颂》,张鹭斯之为龙种也,宝志之育鸟巢也,蜀妃之为山精,卢志之为鬼子也,乌可以恒情测夏冰语哉?”作者撰述的指导思想意在一方面附丽云南为中央皇权一部分的事实,另一方面强调本土英雄祖先来维系本土认同。王崧对南诏、大理和越南等编纂的处理,与李诚编纂的《云南通志稿》的处理完全不同,王崧的修志思想没有被李诚接受。李诚编纂的《云南通志稿》将南诏、大理皆置于《南蛮志》之“群蛮”项下,越南等置于《南蛮志》之“边裔”中。在《南蛮志》序言里,李诚申述编纂原因在于:“蛮方酋长……其不受朝命世守其土,与未受职以前,及受而旋叛,则皆群蛮也”。把王崧竭力渲染的南诏与大理的种种英雄传说置于通志编纂之外,原因即在于这些地方的酋长不遵从中原正统文化,故只能归入“群蛮”项下,这和王崧突出南诏、大理的英雄传说和本土记忆截然不同,反映他们编纂志趣方面的分歧。通过《道光云南志钞》和《云南通志稿》的文本对读,我们似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王崧的修志思想在成书的《云南通志稿》中基本没有保留下来,王崧应该不是《云南通志稿》的主要作者。对此云南史专家方国瑜先生的评价颇有参考价值:“任总纂者初为浪穹王崧,因意见不合辞去,黄岩李诚继之,崧所纂已别为《道光志钞》,取以较是书,体例全异,知李诚尽弃成稿而重纂,王《钞》虽融贯众书,惟不若是书之称引罗举也。”

李诚接手通志编纂后,申述通志编纂最重要的是按照正统观念叙述云南地方史,在坚守皇权权威和中华文化认同的前提下反映云南地方历史、民俗和文化,正如伊里布在序言里说的,“以为上宣圣德,下陈民俗,文献掌故于此略具,他日博采成书,当益称赅备也,爰叙其缘起于简端。”李诚在进入通志馆之前,曾任新平县令时,编有《新平县志》。对比其凡例、取材标准、编纂体例和思想,同道光《云南通志稿》皆有相通之处,这也从形式和指导思想方面佐证了李诚是《云南通志稿》作者的证据。从编纂体例看,李诚的分类体系主要采用平目体,该书首载伊里布序言一篇,次载凡例十八则,内析总目十五,且总目一律称之为“志”,下系子目六十有八,这与李诚编纂的《新平县志》的平目体体例是相同的,而与阮元确定的《广东通志》“训典”“表”“略”“录”“列传”和“杂录”纲目体体例不同,由此可见《云南通志稿》体例设计出于李诚之手。再如李诚在书中特别重视山川水利志的编纂,其凡例称:“……至山川所以定疆界。……后世志书每叙山川一门,率循旧例,探辑大概,约略其词,列诸卷中者于某山某水仅云在县南几里,在县北几里,殊失古人之意。今谨依《山海经》《水经注》之例,每山每水必究其脉络源流,提纲于前,分目于后,而水道则目中又有目,庶几有条不紊,爽若列眉。至形势、风俗,谨取各书所载,编辑以备参考。”这同李诚编纂的《新平县志·凡例》如出一辙,李诚本人以“精于地理之学”名世,水道山川是他编纂地方志时最为拿手的方面,这也成为《云南通志稿》出于李诚之手的重要证据。

《云南通志稿》全书216卷,总目13,子目68,总目包括天文志、地理志、建置志、食货志、学校志、祠祀志、武备志、秩官志、选举志、人物志、南蛮志、艺文志、杂录13大类,大类下面再分若干小类,其体例较为完善;从总体来看,篇目分类合理,编排有序,资料翔实,内容丰富,我们认为《云南通志稿》具有重要的学术特色和价值,是明清云南省志中的上乘之作。

(一) 体裁新辟,体例赅密,门类划分恰当,总目排列次序严密。

《云南通志稿》体例完善,博洽赅密,从体裁上看它打破了《广东通志》“训典”“表”“略”“录”“列传”和“杂录”的编纂模式,立总目13门,统称为“志”,是通志编纂中体裁上的大胆创新。体例方面也作了很有成效的改进,首先是地域限定于云南一地,“志乘为史家支流余裔,而其实又微有不同,史记一代典故,纵横数万里,而其断限则以时。……志纪一方典故,上下数千年,而其断限则以地。滇之志,断不可涉于川黔。旧志地理人物事实,往往川黔羼入,今详悉考辨,其非滇者,尽刊去之,庶合体例。”其次,在传目设置上精心考虑,如邮传虽古已有之,但其他方志未进行著录,将其作为志书内容确立类目,《云南通志稿》是首创;又如该志将“诏令”“上谕”“谕制”等分列专篇,单独成卷、置于卷首,以反映云南地方官员和学者对中央皇权的历史文化认同意识,同时又与正文内容相区隔,使正文的体例完整周详,故此后纂修方志的体例类目多沿袭此志;又如将“使命”作为一个重要类目单独列出,记述了历代以来各重要史籍中可见的出使到云南边疆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外交等事务使臣,以及为云南汉文化发展起了积极作用的考官和士人,“周官有大小行人掌达王命于四方,春秋时天王使命,史不绝书。……滇僻处西南,自唐蒙、王然于、吕越人等持节至其地,厥后历代有其人,若听其湮没,非司仪考古而信今也。兹综各史所载使滇之人,汇而纪之。……乡试主考始自明,亦使命类,附载于后。”通过记载他们的事迹和举措,表现了云南官学对中央皇权统治的认同感。又如“杂志”的设置也颇有特色,“杂志”主要记载那些无类可归的内容,可以对正文起到补阙纠偏的作用,正如《凡例》所云:“有不能人各总目中无所统辖者,以《杂志》终焉。其子目四:曰《古迹》,旧志有收之未确者,咸辨明存之,其未收者悉为补入;曰《冢墓》,亦踵旧志之例而宜存者;曰《轶事》;曰《异闻》,即旧志之杂记,今为博采成编,以备阙遗。”他们的编纂目的非常清楚,“博采成编,以备阙遗”。

李诚主纂的《云南通志稿》,在汲取阮元纂修的《广东通志》的编纂经验基础上,创设了天文、食货,学校、祠祀、武备等志,将晷度、分野、气候归入天文志,户口、物产、田赋、盐法、榷税归入食货志,取消“经政”一门。在总目排列次序方面,该书也有创新,编纂者特别强调总目之间的逻辑关联。《凡例》云:“天文、地理本于天成,天地为大,故列于首,人事次之:人事则以建置为首;建置所以为民,而民以食为天,故食货次之;衣食足而后礼义生,故学校又次之;神所以庇民,故祠祀又次之;文事修而武事尤不可以不谨,故武备又次之;古人建国必设官吏以治之,故秩官又次之;用人为行政之本,故选举又次之;取士之法立而后人才兴,故人物又次之;一方之典礼既备,则文字亦不可忽,故艺文又次之;有不能人各总目无所统辖者,则以杂志终焉。”同时编纂者对每一总目内部子目的次序也特别强调逻辑顺序。例如《南蛮志》19卷,先列“群蛮”,再列“边裔”“种人”“贡献”,最后叙“方言”。先列“群蛮”,让读者对云南少数民族的分布情况有一个全面系统地了解,其后再叙“边裔”“种人”“贡献”,末叙“方言”。这样的排列符合子目之间的内在联系,表现出编纂者严密的逻辑思考程序。

(二) 从云南地域特色出发,以记载云南经济、民族为全书重点和特色。

全书中《食货志》比重最大,共有24卷,反映了编纂者关注民生的编纂旨趣。《食货志》专列“盐法”和“矿厂”,并在《凡例》中指出:“盐法、矿厂为滇南大政,尤宜详载。盐法有旧章新法,矿厂有现采已封,金、银、铜、铁各厂并京铜采买鼓铸诸例,俱不可缺。”明清时期,盐法、矿厂在食货中占据重要的地位,所以编纂者们将这些内容详加记载,以反映当时云南民生的实况。清初云南食盐实行商包商销制度,政府对云南盐政采取自由政策,《云南通志稿》称:“我朝因地制宜……国有行引之课,且灶煎灶售,民运民销,立法超轶前代,亦迥殊乎他省。”云南远离内陆地区,对外交通相对闭塞,加之云南盐矿都是井盐,无法满足因人口剧增对食盐的需求,“滇省垦地日广,生齿日繁,食盐不敷”。乾嘉时期,盐税收入占云南财政总收入的42.53%,是云南地方财政重要支柱,清政府对云南盐业的发展采取了鼓励态度,朝廷下旨:“着阮元等确查,该御史所奏近日产盐丰旺地方,是否可以多觅子井,招募民人开采”,由此可见清廷对云南盐政的重视。

铜政亦是云南的大政。云南的铜矿主要集中在滇北的东川、鲁甸、巧家、昭通、永善、宣威等州县;滇西的永北、丽江、云龙、顺宁等州县;滇中滇池和抚仙湖周围的罗次、禄丰、广通、安宁、寻甸、易门等州县,总体来说是比较分散的。据《云南通志稿·食货志》记载,云南铜矿在康熙年间常有十七八处在开采,雍正二年至乾隆八年常有20余处在开采,乾隆九年以后常有30余处在开采;乾隆三十七年有46处在开采。中央与外省地方政府在云南收购铜材的数量也大幅增加,使云南在1740年代以后成为全国最主要的铜材市场供应地。滇铜独霸全国铜材市场局面的形成,主要得益于中央政府公布《云南运铜条例》,其要点为:“铜斤起程,宜分八运,每年额铜应以五十万斤为一运”;“委滇省现任府、佐,或州县官一员为正运,杂职官一员为协运”;“责成京铜上运沿线各省督抚等地方官'运脚之雇募’事宜,'如有迟误,分别查参’”等,确立了以滇铜供应北京的命令。每年滇铜由主要铜厂转赴四川、湖北、以至北京的京局铜,总数即是:“云南省汤丹、大水、碌碌等厂,一岁办抵四川泸州,备京局正、耗、余三项,共铜六百三十三万一千四百四十斤”,这是固定运送京师的每年滇铜总数。正是因为铜政在云南经济和清朝铸币中的重要作用,《云南通志稿》详细加以记载,反映了编纂者对经济、民生等系政治安危大政的重视,此后云南省志都将这部分内容独立出来,形成定例。总的来看“盐法矿产为滇南大政,顾兵燹以还,盐法有旧章、新章之别,矿产有现采、已封之殊,俱不可略,金银铜锡各厂,并京铜鼓铸诸例,阮《志》皆于课程之外,另列一目。今以现行事例补载备考。”

云南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孕育了丰富的物产。记述全省通产及各府州县异产、特产,生动地反映出古滇人生产生活面貌,为我们研究云南的经济和物产情况提供了生动、翔实的第一手资料。《物产志》首言:“周官大司徒以土宜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阜人民,以蕃鸟兽,以毓草木。辨十有二壤之物,以教稼穑,树艺后世,志书宗之,自班固《地理志》而下,必详载《物产》,非仅示博洽也,今谨遵成例,详考而备载之,庶后之守土者,即此可以知树生之道矣。谨案旧《志》以通省同产者列于前,各府州县专产者列于后,其理颇通,今仍其例,云南二十一府厅州土宜,大略相同,故统产较他省为特多云。”从编纂者序言可以看出,著录《物产》遵从正史《地理志》的成例,说明《物产》在食货门中的重要地位,表明记录丰富的物产是编纂者自觉的行为,按语意在揭示云南物产的特色在统产较他省为特多。《物产志》史料多来源于《滇南本草》、《本草纲目》,康、雍两《志》,《滇海虞衡志》等书,仅文字偶有出入,个别条目附纂者识语。《云南通志槁·物产·动物》有“麝、虎、飞虎、猿、猴、狨、貘、熊、象、犀”,记录云南特有的珍稀动物。云南的植物也很丰富,比如《物产》中著录了玉麦和茶花,“玉麦有饭,糯二种,近来遍种以济荒”,云南茶花朴实无华与不谄媚的品性:“通海三元宫有茶花一本,奇艳异常,月夜,姿尤妍妙。落时瓣皆仰而不俯。明弘治间,贡入御苑不花,后仍发回本观,始花。”

滇志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是记载少数民族情况的分布状况、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以及中央对云南少数民族的管理,这也是云南地方志的特色所在,编纂者用19卷的《南蛮志》来反映这方面的情况,正是从云南地域特色出发的有力佐证。正如《凡例》所云:“滇属蛮方,诸蛮之事为多,旧志俱杂入各类中,殊未明晰,今另立《南蛮志》一门,又次之其子目五,曰《群蛮》,考诸蛮受中朝封列五等者入封爵,受中朝冠带为群吏者入土司。其不受中朝爵命自相雄长,及未受爵命,以前既叛,以后事迹繁多,类无所归,今为《群蛮》一门,悉隶于是,俾效命者荣膺圭组,叛乱者屏诸远方,于记载中亦微寓旌别之意。曰种人……,曰方言,今取蛮方各种夷言,裒而集之……。”《群蛮》一门,主要申述对中央皇权的历史认同感。《南蛮》门中的种人目载爨蛮、阿车、白人、黑猡猡等100余民族的分布、族属、风俗等,并附图像,示其服饰,社会生产、习尚等。比如“彝族爨蛮,……性最凶悍,口角之嫌,执戈相向,邻里亲族仇杀无忌。……今则沾濡圣化,渐知畏法。男妇衣服多用红绿,长幼有节,尊卑有礼。会饮以跪为敬,凡设席必以生肉剁碎,用蒜调和,每人分而食之。……俗或以六月二十四日为节,十二月二十四日为年,至期搭松棚以敬天祭祖,长幼皆严肃,无敢哗者”。黑罗罗,《皇朝职贡图》:“黑罗罗为滇夷贵种,凡土官营长皆其族类。散居云南、曲靖、临安、澄江、武定、广西、东川、昭通、楚雄、顺宁、蒙化等府,在鹤庆者又号海西子。自唐时隶东西两爨部落,元收其他为郡县,分处各属。其居处斫木代瓦,名日苫片。男子青布缠头,或戴箬帽,布衣毡衫,如亦以青布蒙自,布衣及羊皮,缠足着履。言语饮食颇类齐民。性朴鲁。好射猎。岁时用鸡酒,摇木铎以祝国祈年。土宜稻黍,输税唯谨。”麦岔,《皇朝职贡图》:“麦岔蛮,惟武定府属有之。武定在汉为越寓郡,焚鹿诸蛮所居,麦岔亦其别种。又宋时段氏使乌蛮阿历治其地,名罗嫠部,今与罗嫠别为二。其居处杂于齐民。男挽发短衣跣足,时负米粮人市,勤于治生,输赋惟。妇人装束与男略同,娶妇以牝牛为聘,吹笙饮酒,地产火草,可织为布”。《南蛮志》其中“种人”一目,收录了道光以前纂修的府、州、厅、县志中有关少数民族的资料,并在文字叙述前面插入了清代著名画家李诂(仰亭)绘的119幅民族风情图,堪称图文并茂,为后人研究云文南少数民族发展历史提供了翔实、可靠的史料依据。“贡献”与“方言”两个子目的设立,更突显边疆志书所特有的内容。在《秩官》一门中,“土司”占6卷之多,之所以用6卷篇幅写土司,是因为土司在云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所以从忠实地反映云南的历史和现状出发,有必要详写。《秩官》中的“使命”主要记载各个历史时期出使到边陲之地的政治、经济、外交等事务使臣,以及为地方汉文化发展起了积极作用的科举知识分子:“周官有大小行人掌达王命于四方,春秋时天王使命,史不绝书。……滇僻处西南,自唐蒙、王然于、吕越人等持节至其地,厥后历代有其人,若听其湮没,非司仪考古而信今也。兹综各史所载使滇之人,汇而纪之。……乡试主考始自明,亦使命类,附载于后。”这些人肩负传播汉文化、发展必将民族经济和安定地方秩序的重要使命。比如至正初,述律杰以都元帅出使车里(今西双版纳),傣族总管寒赛出黄金采女遗之,一无所受,寒赛感叹说:“入我土而不为金妇饵者,此帅一人而已。”元朝初期赛典赤主政云南,他顺应边情和民俗,设立庙堂,创办学校,敬祀孔子,讲授经史,奖劝耕织,稳定边区,政绩卓著,甚得民心,享誉史册,李京在《金沙江》诗中赞誉赛典赤“君不见,南诏安危在一人,莫道今无赛典赤”。

(三) 编纂思想上力求通古今之变和“阙如”的求实态度,这也成为《云南通志稿》的重要学术特色所在。

我们可以《云南通志稿》的《艺文志》为例,即可看出它的特色。《艺文志》之“通识”的眼光,可以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就地域而言,《艺文志》所收录的作品纵贯全省,各府、州、县,包括一些蛮荒的少数民族地区都有记载,地理范围涵盖全省,做到地域通的要求。道光《艺文志》在地域上的“通”,应是通志之“通”的本义。通志与府志、县志等的区别,即在于它的记载范围囊括全省各地,无一遗漏。道光之时,清政府在云南设立的各府、州、县,通览该《艺文志》,这些行政区域,几乎一一涉及。这些著录的艺文,或是由著作提及之;或有该地有博学硕儒提及,其述作足以名列著作之林;或该地响应督扰修志,积极配合通志馆的工作,总之当时云南省的各个地区,都能在《艺文志》中找到与之相关的记载。二是就门类而言,该《艺文志》分目有四,分别为“纪载滇事之书”、“滇人著述之书”、“金石”、“杂著”,每一目中又再分小类,可谓面面俱到,但凡有关云南省,能与“艺文”相关者,几乎应收尽收,无遗无漏。三是就其时间跨度而言,道光《艺文志》的四个类目,每一种都追委溯源,从历史上最早涉及到云南的内容开始记录,其源头或起三代,或自战国,或是隋唐,虽早晚不一,但无一不是源流毕现,一一罗列,时间上纵跨几千年,可谓通代之作。四是内容之“通”。道光《艺文志》的收录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对于金石,该书不但一一摹写誊录其原文,叙述说明从第几字到第几个字属于某某行,中间是否有缺漏,或者模糊不清的字。对于无法确认的文字则摹刻出其现存的部分。典籍方面,除了通常人们耳熟能详的经、史、子、集等著作,一些名讳不显的普通人士的作品,在《艺文志》中也有著录。此外,它还大量收录了各种方志、佛、道教人士及妇女的的著作。通过这些论述,我们可以得出道光《艺文志》在编纂方面“会通”的特色。

在整个通志编纂中,李诚等人的态度是严谨而求实的,这对保证《云南通志稿》的学术价值有重要作用。在修志的“凡例"中,纂修者表达了他们取舍材料的严谨态度:“颠末正文转引成书,不敢参入私议,亦不敢漏载出处,攘美前人。间有所辨则加以谨案,双行夹写。其旧典之不涉云南者皆不征引。”纵览整个《艺文志》,其严谨的态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分类体系上,不因循守旧而重起炉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整个《艺文志》分为四个部分;二是对于自己难以抉择的问题,只是将各种说法胪列出来,不加己见,由作者自己来取舍。比如书中著录李元阳的《云南通志》:十八卷,明李元阳撰。元阳字仁甫,号仲溪,太和人。嘉靖丙戌进士,官至荆州府知府。《自序》称正德间前辈括图经为《云南志》,尚多阙略,隆庆六年关西兰谷邹开奔府南中谨按:隆庆间云南巡抚,邹应龙,长安人,进士。谓阳齿居乡右,因属笔焉。首地理,次建置、赋役、兵食、学校、科目、官司、人物、祠祀、寺观、艺文、杂志,以十二类为十七卷《旧云南通志》。再如,“谨按:(何)邦渐有《浪穹县志》,已见'纪载滇事之书’”。这种把不同的记载,汇集一编,让读者自行抉择的做法,好处在于不偏不倚,各种不同说法不因为自己的个人喜好而得以保留,更不会因为个人的厌恶而被毁弃,在保存史料、备览众说方面,无疑具有重要作用,成为该书内容宏博的重要保证。

《云南通志稿》书成以后,备受学者青睐。道光十五年(1835),《云南通志稿》传入京城,书中有关昆明的各种记载,给戴炯孙提供了很多可靠而有用的资料。于是,他决定参考志稿的体例和资料私修《昆明县志》。从1835年着手编纂开始,戴炯孙翻阅了许多地方文献,其体例和内容多本志稿:“详采旧闻,择从厥善,不敢侈于援引,而失之滥,亦不敢貌为高简而近于略,虽华未振,而体例必审”。经过6个寒暑的坚持不懈,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将一部《昆明县志》编纂完毕,从中可见志稿对云南地方府志和县志编纂的影响。晚清汉学家王先谦也认为志稿具有重要的学术影响和价值,他曾寄信给缪荃孙,高度评价此书,信中说:“阮文达以滇督内召,晚年荣遇极矣。其学问,滇人不甚尊尚,所撰《云南通志》刻已成书,公自名曰《通志稿》,实宝书也。妪(王先谦)典滇试时,强携以行。山川一门,缺云南府下,竟不可得。心念中华区域,郦元所不能详者,惟滇南为最。文达水地之学,旷古无俦,滇人不知。盖其时限于僻陋,非后来比。”王先谦赞扬该书为宝书,旷古无俦,足见对其学术价值的认可,并推崇该书在地志中的成就“非后来比”。时任云南学政的高钊中说:“我朝康熙三十年(1691)始修滇志,复增修于雍正七年(1729),总督鄂文端(尔泰)告成,于乾隆元年(1736)总督尹文端(继善)以视旧志则力求详矣。而纲领粲然,体裁綦善,固莫若阮文达督滇时之所修也。”他高度赞扬通志稿“纲领粲然,体裁綦善”,应该说很有见地。故光绪十七年(1891)成书的《云南通志》“体例一仍阮《志》之旧,而略者加详,舛者厘正,挖残补缺,据事直书,靡有遗议焉。”光绪中叶云贵总督王文韶续修《云南通志》时,对志稿有了新的认识,他强调“阮志继前志,事迹同而体例有异;以今志续阮志,体例同而事迹又自不同”。王文韶认为志稿的体例是阮元创立并完善,非前志可比,视志稿为历朝修志之最佳,对扩大志稿的影响有重要作用。由此及见,通志稿在同光年间的学人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当代志学家也对《云南通志稿》作了高度评价。治云南地方史颇为著名的方国瑜先生评价该书说:“体例整瞻,详略适当,《滇省通志》今存者十,此为最善之本。盖前此修纂,惟取旧《志》略为删补,而未重加编纂,惟是书用力最勤,非奉行故事可比。……故其门类多仍旧贯,而搜录事迹,称引条举,多足征信。且各门互注,少有复出歧异之弊,较之前志为丰实,其层序亦井然可观,他省通志如此完善者,未获数观。”又说:“盖志书以保存史料为主,征引详注出处,足以传信,此李诚本之长。且李诚博洽而有法,能详原委而不紊,非徒逞意立说可比。乐山通经学,不娴史事,故往往有义例而失之琐碎,不能以乐山之不得意而厚非李诚也”。从方先生的评价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对李诚为主纂的《云南通志稿》在编纂体例的严谨和内容方面的博洽都有较高的推许,认为它具有重要的存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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