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老李侃门球之66篇

第六十六篇

学﹑用《规则》的“五步法”

老李:老张啊,今天咱们该聊聊怎么学《规则》了吧?原来我们队的老孙和老乔也想跟我一块来听听,还想请你专门儿给我们队讲讲。正赶上今天老同志要体检,他们俩就没来成。

老张:咱们俩聊聊就行了,你回去不就是个很好的小教员吗。

老李:我可不行,岁数大了,当时听着还行,等回到家也就忘得差不多了。今天咱们具体聊什么题儿啊?

老张:题目叫做 —— 学﹑用《规则》的“五步法”。就是学习和运用《规则》必须要走好的五步棋。

老李:我说老张你可真行啊,无论什么事、什么题儿,让你一归纳、一梳理,简简单单的几条就出来了,还真是提纲挈领,一语中的,通俗易懂,好学好记。

老李:行啦老李,你就别给我戴高帽儿了,咱们还是言归正传吧。《门球竞赛规则 · 裁判法》是门球人共同行为的准则和共同意志的体现。《规则》是守则,具有约束力;《裁判法》是法则,具有强制性。但只有在实践中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正确贯彻、严格执行,使之促进门球运动健康有序发展,才能真正体现其价值所在。我们应该怎样更好地学习理解《门球竞赛规则 · 裁判法》?通过实践,我认为应当走好如下这五步棋:

第一步﹑粗读文字 —— 一看就懂,一学就会。

《门球竞赛规则·裁判法》的条文简明扼要,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如:什么叫击球、撞击、过门……说得清清楚楚。什么是犯规,犯规后怎么处置,也写得明明白白。凡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都可以做到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似乎一点也不深奥,并不神秘。给人的感觉是:门球运动就是这么简单!

老李:就是啊,《门球竞赛规则·裁判法》不就那么一小本儿吗,谁都能看得懂。特别是2004年以前的几个版本儿,学习起来更容易。2009年以后修改的版本儿增加了不少东西,但都是从别人那里照抄来的,没什么实际用途。文字叙述可就繁琐多了,一下子把《规则》从原来薄薄的一本儿变成了厚厚的两本儿,还要外加光盘,售价也从原来的几块钱提高到了几十块。我们买的时候想不要光盘还不行,这不是强买强卖吗!这叫什么事儿啊!我看中国门协就是一个心眼儿——盯在钱上啦!

老张:最近几年的修规,确有越修越烦、越修越杂、越修越乱的倾向。本来门球运动就是一个很简单的项目,只要打上球就行了,为什么非要把他搞得那么复杂?与国际接轨也好,走自己的路也罢,都应当本着简单、简单、再简单,通俗、通俗、再通俗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你看篮球、足球、乒乓球……等等许多体育项目,有谁去专门儿学习他的《规则》啦?不是一看就懂嘛?在这一点上我们的门球行吗?之所以不吸引人,让人们望而却步、敬而远之,《规则》的晦涩难懂不就是主要原因之一嘛!

老李:在这样继续搞下去,整天在那里钻牛角尖儿,中国门球还能发展嘛?还有什么出路哇?

老张:行啦,说多了也没有用,这不是你我平民百姓所能左右的。还是接着聊咱们的吧:

第二步﹑细读章节——发现问题,产生疑问。

在粗读文字的基础上,再逐字逐句细读,尤其是把《规则》和《裁判法》进行前后衔接、对照比较,就会产生不少疑点。举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如:2004年版《规则》部分第28页“⑷闪击后,被闪击的球碰上球门或终点柱,弹回静止后与自球接触:自球与被闪击的球位置不变。”而在《裁判法》部分第55页“2 ⑶……若闪击的他球碰到球门或终点柱弹回,停止时与自球密贴,为闪击犯规,自球放到界外,他球仍放在原位。”两者都说的是闪击犯规,怎么一个说自、他球位置不变;一个却说自球要放到界外呢?类似的大大小小疑点,在细读中可能会有“越读问题越多,越看越弄不清楚”的感觉。

老李:你说的一点儿都没错儿,我自己学《规则》的时候就有这种感觉:一口气儿念下来觉得还挺顺的。就怕反复学几遍,来回一对照,不知为什么就前后对不上茬儿了,结果是把自己也给搞糊涂了。要不怎么说,什么事儿就怕认真、较真儿啊。

老张:我体会,这几乎是每个人学习《规则·裁判法》必经的一个过程。正如你说的:什么事儿都怕认真,都怕较真儿。一认真,一较真儿问题就出来了。所以接着就应该有第三步:

第三步﹑深入研读——融会贯通,释疑解惑。

要想解开第二步细读中产生的诸多疑点,必须把前后的有关章节联系起来,逐个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比较,弄清“认定”的标准、原则与“处置”的方法、结果之间的关系。正如前面谈到的,同属闪击犯规,《规则》中侧重讲的是如何认定。只要自、他球密贴了就应定性为闪击犯规。而《裁判法》则直截了当告诉你应当怎样处置及处置后的最终结果——自球放到界外,他球位置不变。这一步的深入研读很重要,很关键。要能做到“钻得进去,走得出来”。只有如此,才能达到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

老李:好家伙,要能做到“钻得进去,走得出来”,这可不是一天两天的功夫。我看好多人发现疑问以后,就懒得再动脑子了。既不愿意“深钻”,更不可能弄明白后再走出来。前几天赛球的时候,我见旁边儿场子的几个裁判在一块儿争论问题,就想叫上几个球友过去听一听。你猜结果怎么样?

老张:听出什么名堂了吗?

老李:别提啦,几位老哥说:“你吃饱了撑的!人家裁判争论问题和你有什么关系?听什么呀!有那闲工夫我还歇会儿哪!”。

老张:其实旁听别人的研究探讨争论,就是很好的学习机会。遗憾的是,大多数门球爱好者都是止于对门球的一般爱好,不愿多动脑子去了解、熟悉、弄懂一些与门球运动密切相关的知识。当然啦,年纪比较大的老同志这样做没什么错,门球运动的终极目标还是强身健体,延年益寿嘛。

老李:让我看,如果是一般的门球队员,学的少一点儿、浅一点儿还算说得过去,毕竟有队长和教练给他们做后盾。作为门球裁判员就不一样啦,你就必须下功夫好好学,要学深、学细、学透。就像你所说的:要能够做到“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

老张:我同意你的看法。作为门球裁判员,不仅要学,学深、学细、学透,更重要的是还要在执裁的实践中“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地去运用。所以接下来就有第四步:

第四步﹑执裁应用——实践检验,又生疑点。

《规则 · 裁判法》的条文规定不可能包罗万象,面面俱到,一应俱全,天衣无缝。而门球赛场上却是紧张激烈,瞬息万变,什么意想不到的情况都有可能出现。实践证明,比赛中的许多独特情况在《规则 · 裁判法》中是找不到依据,查不到说法的。每一名裁判员都会在执裁中发现新的问题,产生新的疑惑,觉得心中没底,处置倍感棘手。如:击球员捡拾了被撞击出界的球拟闪击或已闪击怎么办?向界外闪击球,抬脚后自球刚好被震出界外怎么办?击球员利用某些自然形成的有利条件“巧用规则”犯规怎么办?比赛中遇到一般性干扰,又构不成妨碍比赛怎么办?尤其是超10秒判罚问题,有相当一部分人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不服从怎么办?……等等。可以说,前边学的再细再深,一旦上场实践肯定又会遇到许多新问题,产生许多新疑惑。

老李:我就见过有的裁判员,在下边儿说的头头是道,一上场他就傻眼啦。就像你说的:赛场上的好多情况、许多问题在《规则》里找不出依据,查不到相关条文,到底应该怎么判罚、怎么处置?经常为这些问题产生分歧、闹出矛盾,影响很不好。

老张:凡是遇到《规则》里找不出依据,查不到相关条文的特殊情况,怎么判罚、怎么处置?这就要看你裁判员对《规则》的基本精神和原本含义是不是真正理解了、领会了、吃透了、贯通了。这绝非一天两天的功夫,需要把《规则》掰开了、揉碎了,一点儿一点儿地吃进去,细细咀嚼,慢慢消化,品其味道,吸其精华,最后转化为自己的灵感和思维方式。只有如此,才能在情况瞬息万变,险情危机四伏的赛场上做到以不变应万变——兵来将挡、水来土屯,得心应手地处置好各种复杂情况。

老李:这可真不是一天两天的功夫啊。我看关键还在于是不是真正下功夫好好学习,学深、学细、学透,做到融会贯通了。

老张:没错儿,你说的很对。咱们接着说最后一条:

第五步﹑反复研读——领会精神,抓住实质。

执裁实践中之所以会发现新问题,产生新疑点,原因是我们对《门球竞赛规则 · 裁判法》的基本精神还没有真正吃透和理解,对根本实质还没能完全抓住和准确把握。怎么办?只有学习 —— 实践 —— 再学习 —— 再实践,经过多次反复,用心思去体悟,用汗水去实践,靠实践去检验,才能逐步提高。这一步就是有的放矢——带着问题学;学以致用——实践再检验。

老李:对,学习 —— 实践 —— 再学习 —— 再实践,只有这一条路。不用脑子刻苦钻研,不付出一番艰辛的劳动是不行的。

老张:《门球竞赛规则 · 裁判法》在不断修改、补充、完善,门球人都要认真学习。尤其裁判人员更应当下功夫学好用好。遗憾的是有不少同志学到第二步就知难而退,不求甚解了。

老李:五步棋刚走到第二步就打退堂鼓,那怎么行呀!

老张:是啊,作为一名裁判员,带着一大堆问号,揣着满肚子疑惑去上场执裁,你说,能不出问题嘛?!

老李:解决的办法,就是你刚才讲过的。

老张: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坚持实践,丰富知识,提高技能,才能及时跟上形势,不使自己落伍,从而为门球运动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老李:这么说,要想当一名合格又过硬的裁判员还真是不容易啊。怎么样,今天的内容都介绍完了吧?咱们下回聊什么呀?

老张:下回我想和你一块儿探讨一下关于超时犯规的10秒判罚问题。虽说已经是老生常谈了,但也值得咱们联系实际好好探讨一下。

老李:没错儿,超10秒判罚确实是个老大难的问题。当前,基层单位的球队里面老同志比较多,有的身体还有这样那样的毛病,究竟应当怎么执行?能不能执行?……可谓众说纷纭啊!总之一句话:大家都感到挺不好办!行啦,就等着下回听听你的高见啦!

(整理:花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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