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汉书遗址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汉书遗址

汉书遗址位于大安市月亮泡乡汉书村东北1公里的月亮泡南岸一个隆起的黄土岗上,经考证,汉书遗址属青铜时期人类生活的遗存。被誉为吉林省“露天博物馆”和“地下文物仓库”,是吉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中国东北三省典型青铜器时代文化的命名地。

1974年5月和2001年6月经吉林省文物工作队和吉林大学历史系联合考古队进行两次发掘,发掘面积为2000多平方米,发展了多处半地穴式房屋、窑穴和墓群遗址,并出土了大批石器陶器骨器等文物。

根据该遗址的地层和文化内涵,其下层称为“汉书一期文化”(文化年代相当于中原的西周时期,属青铜时代文化);其上层为“书二期文化”称(年代下限相当于西汉)。将该遗址命名为“汉书文化遗址”。

近年来,雨水冲刷和月亮湖水侵蚀,对遗址构成直接威胁,亟待加强保护。大安市对汉书遗址保护工作极为重视,先后投入资金制作了遗址界碑、保护标牌,还对遗址进行了修缮。

根据该遗址的地层和文化内涵,其下层称为“汉书一期文化”(文化年代相当于中原的西周时期,属青铜时代文化);其上层为“书二期文化”称(年代下限相当于西汉)。将该遗址命名为“汉书文化遗址”。

汉书一期文化居民较广泛地使用了青铜器,进入了青铜器时代。当时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制。已迈向了阶级社会的门槛,其年代相当于中原的西周时期。

汉书二期文化遗物相当丰富,有陶器骨角器石器、青铜器及少量铁器。当时人民已过上了定居生活,农业渔业在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制陶业也有了相当发展和进步,并且出现了原始纺织业。汉书二期文化年代下限相当于西汉,其族属可能是当时活跃在松嫩平原的夫余族

青铜时代至铁器时代遗存。位于大安市月亮湖镇汉书村(端基屯)东北约l公里月亮湖南岸的一个隆起的黄土崖上。东、南两面是次减的缓坡;西、北两面紧贴月亮湖,因湖水常年冲刷,形成一高4~20米的断崖。

人们都熟知中原的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商周的青铜器时代,却很少有人知道,吉林省西部的古代居民也留下了灿烂的青铜文化———汉书遗址。

2001年6月25日被中国国务院批准为中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竹 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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