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以来,我一直有个困惑:香烟、酒精、毒品这类瘾物,何以会出现合法和非法的区分?通常人们总会不假思索的以健康标准去做解释,这其实是非常肤浅,甚至离谱的视角。今天我在嚼槟榔的时候意识到,既然槟榔和香烟、酒精都是高度致癌物质,为什么政治权力和社会权力会容许它们作为商品在市面上流通?实际上这关乎权力对于人行为的驯化,以及行为可控的条件筛选。真实的政治权力起源是基于特殊利益目标的暴力,而不会是契约论者设想的基于授权的无自主性构成。因此权力在满足一定的秩序服务功能之外,权力起源的私利本性,始终不会忘记寻求“剩余权力”。这种“剩余权力”的形成,就要求人群的行为必须符合权力设定的,合乎利润效率的行为框架,由此产生各种伦理、文化配套工程来塑造规范。我们大概对这样的影视镜头不会陌生:若无性关系的女人,在不经意间看到男性的赤身裸体,总会夸张的惊声尖叫,不仅紧闭双眼,还要画蛇添足的捂住双眼。这其实就是一个被权力驯化的典范。其实仔细想想,这挺滑稽:因为女人并不会因为看到男性裸体而降低视力也不会因此得红眼病,而且女人也不见得私下不看床上动作片,之所以装出一尘不染的样子,绝不是因为生涩害羞,而是被一种权力塑造出来的伦理规范作用。请注意,女人遇到这种事并不会遭到惩罚的后果,但她偏偏就要做出一副负罪的姿态语言,这就是一种风化伦理。在权力看来,人群只有在特定的伦理规范框架内行为,才能够使得社会大众更好的产生协作,降低社会的冲突风险。这就是政治权力的一般性统治逻辑。我们可以做个思想实验,设身处地的将自己想象成一个幼儿园的老师。置于这种处境之下,我们最喜欢的学生是哪类学生?听话的?调皮的?具有才艺天分的?毫无疑问,在幼儿园老师看来,最好的学生就是听话的。因为调皮的学生极有可能让老师承担巨大的责任风险。而又才艺天分的学生所带给老师的价值增量是很有限的。所以老师最喜欢的学生一定是听话的,这样能够保证他每个月按照预计拿到工资,政治权力也一样,需要高度的稳定预期。(这里可以引申出一个思考:同样身为老师,爱因斯坦最喜欢的学生一定是能继承发展他衣钵,甚至是挑战他体系的学生,换句话说,大学老师和幼儿园老师喜欢的学生的性格是截然相反的。因为他们的责任—收益体系完全不同,那么这两种差异,导入政治场,是否能够得出单一制政体和联邦制对于经济形式的理解的差异?当然,这还需要更为深入的观察思考。)人们知道香烟有害,高度致癌,政治权力也知道。但政治权力为什么不禁止?因为吸食香烟并不会使人的行为偏离权力所设定的行为常规框架,而毒品会,因此这两款都不健康的瘾品才分化出不同的法律境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划分仅仅是因为不符合政治权力对于人群行为条件设定的筛选,而绝不是什么健康标准——如果是以共同体人群的健康为目的,那么应该统统禁止。我甚至不怀好意的猜测,政治权力并不愿意基于寿命延长为目的来规范我们的饮食习惯,因为随意改动这种习惯,极有触发系统性的崩溃,比如社保基金池的枯竭(健康其实也是个值得展开延展的话题,哪种标准的健康?我们如何在权力作用下认识身体?我们的身体究竟属于谁?其实都是一幅政治社会的图卷)。其实这种权力驯化的筛选一直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方方面面,比如说斯科特所说的“集权主义作物”,如小麦、水稻等,相对应的也存在“无政府主义作物”,如番薯、土豆等(我在散步时偶然想到一个问题,我们所处的空间,同样可以划分为“协商型公共空间”和“专断型公共空间”,空间差异的背后,同样是权力的作用。比如说过去一些贫困县城出现豪华衙门,那就属于后者。不过这种划分还要做细分出很多思路,比如资本权力主导的专断型公共空间)。二者之间的区别就在于生长在土外还是土里——权力是否能够监管到,能否有效的进行税收,而不在于这种作物是否能够有效的提升人的物质需求。如果我们举一反三,甚至可以联想到,禁止“投机倒把”,就是因为担心这种物质条件的丰富会影响人群的行为可控性。同样,人类早期反对商业,根本原因还在于权力无法监管财富,所以会在伦理塑造上对这种游离于权力的职业进行系统性的贬低,于是就有了各种“政治贱民”(老底子人们看不起“船上人”,我猜想也是一种权力作祟的结果,因为船上人不容易被监管,于是权力发动歧视,来驯化这群“异类”)。权力塑造价值,使得人们朝着权力所期望可欲体系进行协作追求,这是权力所希望看到的。但是如果社会结构中出现各种歧变,比如信息供给失控多元化,社会上升渠道堵塞,产业革命打破阶级结构,诸如此类,打破了原有均衡,那么就会出现各种追求的“反叛”,比如说上个世纪六十年代,西方“68一代”以吸毒、性滥交等方式来反抗政治权力,如果将其理解为“放荡”,其实就是忽视了更深层次的权力结构的冲突。无独有偶,陈寅恪先生当年写《柳如是别传》表彰妓女,我觉得他自觉,而未曾明了的动机,就是对权力价值体系的反抗。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我们对于瘾物等判断的理解,要避免是非曲直正邪黑白的判断框架。我们之所以会形成这种对立判断,取决于我们在“合法”的“暴力—垄断——分配—财富”建制网络中的参与程度,愈近思想愈“正统”,愈远思想愈“反叛”。就比如说《古惑仔》中的主角“陈浩南”,这个形象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是家喻户晓,但是对他的评价却可能陷入两种极端:如果我们的收入是所谓的纯“白色”,那么概率偏向上就对这个黑道人物嗤之以鼻;反之,如果我们的收入游走于“灰色经济”乃至“黑色经济”之域,那陈浩南就是人生楷模,伦理典范。这篇思考札记,并非是针对特定政治权力去做批判,因为基于人一些无法改变的属性,所形成的权力结构是高度具有同质普遍性的,再怎么差异,我们还是处在一个理性自利而冲突的结构铁笼之中。
在香烟和毒品这种张力之间,酒精看上去是一个突兀的反证,因为饮用酒精和吸食毒品一样,会使人产生昏沉、癫狂的行为,但为什么没有被禁止呢?事实上酒精在人类的历史过于悠久,而现代集权政治并非没有做出过禁酒的努力,美国第十八宪法修正案,就是禁酒令,只不过被第二十一条宪法修正案废止。同样,苏联也多次推行禁酒令,均最终废止。究其失败的原因,我认为酒精作为瘾品在人类的历史中过于悠久,作为一种文化记忆的理型也十分深刻,在普及程度也更为深远,甚至这种狂热的爱好者中包含了政治权力的最拥有者。从而使得禁酒令的推行往往无果而终。
一般禁酒令的目的是减少犯罪,也就是我说的对于社会的控制,因此政治权力的禁酒失败史并非是我这个解释角度的反证,而是一种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