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期内发现健康异常,要不要告知保险公司?
我在工作中通常遇到这样的情况:
一些客户在购买保险后的等待期内检查发现了健康有异常,然后会打电话到保险公司进行补充告知,询问买的保险合同能不能继续有效。
等待期内发现的健康异常,对已购买的保险是否有影响?要不要告知保险公司?这是今天文章要分享的内容。
01
等待期是保险产品中很重要的一个概念。
它的定义是这样:
保险合同在生效后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
保险产品设置等待期,主要是为了防止逆选择,也就是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要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补偿的行为。
很好理解,
比如说,如果我今晚肚子痛,想着明天要去住院了,如果没有等待期,我可以今晚就买一份住院险,明天生效,去住院刚好就能用上;但是有了等待期,我今晚买医疗险肯定是来不及了,因为在等待期内住院是不赔的,这就是保险公司设置等待期的目的。
对消费者而言,等待期肯定越短越好,但不同的保险产品的等待期长短不一样。
一般的,意外险没有等待期,医疗险的等待期为30天,重疾险的等待期为90天或180天,寿险的等待期也通常为90天或180天。
02
如果在等待期内发生了保险事故怎么办呢?不同的保险产品解决办法也不一样。
对于医疗险,如果在等待期内出险,通常是免责的,也就是,在等待期内住院,保险公司是不赔的,但是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要注意,在等待期内确诊的疾病,不论治疗时间是不是在等待期内,都不能获得补偿。
比如,老张买了一份住院医疗险,等待期30天,他在投保后的第20天(等待期内)参加公司体检发现血糖高,第21天去医院就诊,被确诊为糖尿病,在投保半年后(等待期后)因血糖控制不理想住院了,虽然老张住院发生在等待期后,但是他是在等待期内确诊的糖尿病,同样不能获得赔偿。
对于重疾险及寿险,如果在等待期内确诊重疾或身故,通常是退还保费,保险合同终止,但也不得不提一个特殊的,平安福重疾险在等待期内出险仅退还现金价值。
03
回到文章开头的问题,等待期内发现健康异常,是否影响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要不要告知保险公司?
还是上面老张的例子。
如果老张同时买了一份医疗险及一份重疾险,在等待期内确诊了糖尿病。
对于医疗险,保险合同会继续有效,只是在保险期间内,老张因糖尿病住院不能获得赔偿,同时老张也无需向保险公司补充告知等待期内确诊了糖尿病。
对于重疾险,则是完全没有任何影响的。
对于重疾险,只有在等待期内确诊了重疾,比如恶性肿瘤,达到重疾险的赔付标准时,保险公司才会终止保险合同,退还保费;而对像确诊为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没有达到重疾险给付标准的疾病,他们对保险合同的生效是不会产生任何影响的,同时也是不用向保险公司补充告知的。
04
所以啊,
不要想着在要住院了去买一份医疗险,因为有等待期,是来不及的;在等待期内检查出来了健康异常,也不要担心影响保单生效的问题,更不用打电话去保险公司补充告知。
但很重要的一点是,你必须得确认真的是在投保后第一次检查发现或确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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