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思雅言】泰泉书院:从士大夫到庶民的言传身教(一)

“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这是很多人的选择;但仍有一些人,无论何种境遇都选择尽一己之力推动社会的进步。明代黄佐,就是其中一位。仕途起落多次后,他辞官归乡开始教书著述,并博采众家之长编写了《泰泉乡礼》,以推进当地民风的改进。这部书共分为四章,在立教、明伦、敬身的根基之上,贴合乡民日常生活,对重要礼仪活动、行为准则等进行了规范。
开篇,黄佐点明了《乡礼》的纲领与根基,即:立教,明伦,敬身
立教以家达乡”,让士大夫阶层独享的教育惠及更多民众。为此,他规定八岁以上就要去乡校或者延请家庭教师进行修养、学识的教育,知礼懂礼守礼;十五岁后就要深入研读经典,做到手不释卷,下笔成文。至于闲居在乡如黄佐这样的读书人,除注重自身修养外,还要时刻以“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妇和顺......毋以小忿而害大义,勿以新怨而伤旧恩”等提点百姓。
明伦以亲及疏”,让更多人知道伦理道义普遍存在于任何一种关系之间:“崇孝敬”于父母,“存忠爱”于家国,“广亲睦”于家族,“正内则”于夫妇,“笃交谊”于友朋。
“敬身以中制外”,通过内在修养的提升控制外在的言行举止,这大概就是真正的自由了:“笃敬以操行”“忠信以慎言”“节俭以利用”“宁静以安身”
一个人所能取得的成就,决定于其心胸格局;而心胸格局的培养,离不开自身德业的提升。否则,居高必跌,最终坑害的不仅是自己,是家人,还可能为祸一方。
随后,黄佐就古代四项重要的礼仪活动——冠礼、婚礼、丧礼、祭礼,具体细则提出了要求。譬如婚礼中就有这么一条:父母如果隐瞒孩子的年龄阻止成婚,或超出规定索取更多财物的,都将会有所惩戒。除此之外,几乎所有的礼仪活动中都有对于贫寒之家的体贴:乡约负责人将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银钱以圆满了礼数。
黄佐确立了立教、明伦、敬身的根基并对重要礼仪活动进行规范后,开始细化与乡人们关系更为密切的乡校、社仓、保甲等各项内容,我们留待下期继续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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