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车友,快看你的驾驶证

一转眼

还有几天就迎来2021年

不少东台车友觉得过了12月31日

驾驶证记分就到了年底清零环节

然而,真相是——

01

记分周期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

1、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果交通违法罚款未缴清记分还会转移到下一个记分周期。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如果您2020年12月15日拿到的驾驶证,那么您的记分周期就是每年的12月15日到次年的12月14日24时。

在记分周期内未达12分,罚款现已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并不是年底清零!

计算公式:一个记分周期=【初次领证日期】+12个月

达到12分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交警部门扣留驾驶证

★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学习期满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

★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发还驾驶证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2次达到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2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计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

★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参加为期7日的学习

★参加理论考试(科目一)和道路驾驶技能(科目三)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03

驾驶证到期没“清零”?

自动清分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罚款已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自动清分

假如驾驶证到期还是没“清零”可能是以下两种情况

1.未及时处理驾驶证的交通违法(不是车辆名下),这个一般是交通违法现场被查,且现场开具了处罚决定书,到记分周期结束仍不处理,系统自动累计到下一周期。

2.非现场交通违法虽然已经去接受处理,但是开了处罚决定书,却没缴纳罚款,或者虽缴纳罚款,但是系统传输数据不及时,系统显示为未处理状态的。

04

记分周期和增驾实习期千万别混为一谈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第一款,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重点提示: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提醒司机朋友们,增驾驾驶证的实习期从你取得新驾驶证那天算起,一年为实习期(驾驶证副页有提示),千万别跟增驾前原驾驶证的记分周期弄混了。

提示:特别是通过增驾取得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容易把原驾驶证的记分周期(记分清零)和新取得驾驶证的实习期混为一谈,以为只要驾驶证上当前记分清零了,就可以拿着驾驶证去处理违法扣分了,其实增驾的驾驶证实习期还没过,很容易糊里糊涂就在实习期内累积记满12分,导致增驾的准驾车型被系统注销。

驾驶证分数每年都有

只要你不违法

它就在那里不来也不去

如果你被记满12分

就要参加满分学习教育并参加考试

各位东台车友,你们记住了吗?

来源 |幸福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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