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普通门诊费跨省直接结算开始试运行

2月1日起,全国27个省(区、市)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统一开展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

我省作为试点省之一,首批开通省本级、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晋城、朔州、晋中、临汾和运城等10个医保统筹区。这些地区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可持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省外看普通门诊、用个人账户资金结算。同时,外省来晋人员也能在我省首批开通的山西省人民医院等28所医院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普通门诊费。

我省已办理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的人员,同步开通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无需另外备案。其他有异地普通门诊就医需求的人员按照各市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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