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时如何健康告知?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今天和大家聊一聊健康告知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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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健康告知?
《保险法》第十六条,做出了明确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对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因此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投保,投保人都需要填写一份健康告知。具体来说,健康告知遵循两种方式:无限告知和有限告知。
(1)无限告知:指投保人主动把已知和应知的,与投保有关的所有情况,尽量告知保险公司,不得有所保留。
(2)有限告知:也称询问告知,指如实填报保险单证上的,有关项目并与补充回答相结合,就是“问了就说,不问可以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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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需要健康告知?
其实,我们买保险正如和保险公司做一笔交易一样,即买保险的人给钱,保险公司做出承诺理赔。保险公司当然希望健康的人投保,这样可以降低自己的理赔风险。然而,保险公司也要面临保险的逆选择风险,如以下几种情况。
(1)已经得病,甚至病入膏肓,这时候买保险,很快就能获得理赔。
(2)很可能要得病了,赶快去买保险,这样也有很大的概率获得理赔。
(3)经常从事危险工作,或者长期处于高风险环境,发生意外的概率很高。
为了降低风险,保险公司做了一些事先约定,这些事先约定指的就是健康告知。健康告知是指被保险人将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做风险评估并确认是否可以承保。健康告知的内容直接决定了保险公司是否承保,以怎样的条件承保,以及出险后能否顺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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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填写健康告知?
从调查结果来看,大家对健康告知的态度有三种。第一种是"事无巨细"型,投保人会把自己的知道的、可能的、未确诊的一些异常指标全部告知保险公司;第二种是“粗心大意”型,投保人不细看就全部选“否”;第三种是“撞大运”型、投保人抱侥幸心理,知道自已有些健康问题,担心被拒保,故意隐瞒病情。
“粗心大意”型和“撞大运”型明显存在理赔的风险隐患;“事无巨细”型虽然不存在这类理赔风险,但是给核保人员造成了困扰,也会造成核保结果不理想。
这节课程可以让你避免花了保费,却难理赔,甚至不能理赔的情况。很多人不喜欢“告知”这项义务,主要是担心告知会影响核保,怕买不了保险。接下来我们就来说一说,到底怎样的健康告知既能遵守投保原则,又不会 给自己“挖坑”。
1. 需要告知的内容
简单来讲,就是“问到什么答什么。一般要求告知的内容是会影响保险公司评估个人风险、做出核保决定的重要事项。这些重要事项,根据不同险种会有所区别,通常包含以下三部分内容。
(1)健康告知内容:是否有疾病或住院记录等。这是健康告知中最主要的部分。很多核保师都曾做过医生,毕竟只有具备医学方面的专业知识,才能准确把握健康问题的尺度。
(2)职业告知内容:是否从事高危行业。对于高空清洁工、武警战士等职业从业者来说,他们面临的风险明显更高。
(3)生活告知内容:是否吸烟、酗酒,是否有极限运动等危险性高的业余爱好等。
2. 常见的健康告知内容
我参考了市场上几十款保险产品的告知问卷,将常见的健康告知内容总结为以下几条:
1、是否有列举的疾病或症状?在此,投保人只要回答是否有所列出的具体疾病或症状即可,没列出来的,可以不回答。
2、是否进行过某种治疗和用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治疗和用药一般是指需要在医院和医生指导下完成的;如果只是因为感冒自己去药店买药,就不属于告知的内容。
3、是否在某个时限内,存在某种情况?例如,最近两个月内是否因受伤或生病而接受过医师诊治或医疗?是否在最近两年内因身体异常进行过门诊诊疗或进行过核磁共振、超声、核医学等检查,且被医生建议需要住院、手术、长期药物治疗、定期复查等?一般询问的时限有最近两个月内、一年内、两年内、五年内,所以只要你不是在所提问的时间内生病或看病,就都可以选择“否”。如果问的是两年内是否因受伤或生病接受过医师诊治或用药,而你是四年前因生病接受过医师诊治,那么就可以填“否”。
4、以往的体检报告 很多企业每年都会为员工做体检,如果客户不清楚自身的身体状况,可以将最近一年的体检报告附在投保资料里,保险公司会做出判断。
5、BMI指数 这个指数是个体的体重(公斤)与其身高(米)的平方的比值。它的正常范围为18~25, 太高或者太低都会影响承保。
6、其他问题 女性要注意是否有卵巢囊肿、乳腺结节,而男女高发的疾病有甲状腺结节等。对于这类高发疾病我们要特别注意。

如果我们没有健康告知里面明确问到的这些问题,就可以直接投保了。在填写健康告知的过程中,我们也经常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对于在健康告知中问到的疾病,我们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于是就不知道该如何填写了。
在这里,可以给大家一个小小的建议,即只要没有被医院“确诊”的病症,你都可以回答“否”。因为保险条款里面有一个“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只要我们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地填写健康告知,如果后期真的发生那些不知情的风险,那么保险公司同样是要承担责任的。
还有些疾病不需要告知,例如,普通感冒、轻微的胃肠炎、鼻炎、急性肺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无并发症的剖腹产、轻微关节或肌肉损伤/或无并发病的骨折并已经完全康复的可不告知。具体情况要依照保险公司的告知规定,超过告知期限的,可选择不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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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告知的原则
我们应对保险公司所提到的相关问题进行如实告知。在具体操作时,我们应该遵守以下四大原则。
1. 有问必答 我们对健康告知中明确列出的内容如实答就可以。例如,如果问是否有甲状腺结节,那么我们就应该如实回答“是”或者“否”。
2. 看清再答 健康告知中的很多问题都有时间限制,我们要看清楚再回答,而不要着急、回答。例如,有的保险产品的健康告知问的是“是否曾经在过去两年内住院”,如果被保险人是两年前住院的,那么就可以放心选“否”。
3. 不问不答 我们没有必要主动说明健康告知中没有提到的内容(即使在有些情况下可能出现风险)。例如,如果只问有没有高血压,而没提,有没有痛风,我们只要回答“没有”就可以了。
4. 亲自回答 很多人请代理人帮助其完成投保。有个别代理人为完成任务,即便客户有某些健康问题,也没有如实告知。所以,尤其要提醒选择“线下”投保的用户,对可能影响到理赔的健康状况,尽可能亲自核对一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