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好”摇摇晃晃
念书也可以成为一种嗜好,跟吃喝嫖赌一样。这话听着不太对劲,吃喝嫖赌有很浓的负面味道,念书相当正面。也有人说‘我的爱好是赚钱’,我听过不少次,还是不太能接受这种说法。振旭也怀疑。
念书与吃喝嫖赌
书籍浩如烟海,畅销书为博眼球更是不择手段,多么雷人的话都敢写,好书相对低调,简洁而不失典雅就行。有人爱念流行书籍,比如魔幻小说、言情小说等,坐车盯着手机大屏幕,办公室也偷偷瞄几眼,情节一环紧扣一环,不看完不过瘾。这跟看影视剧差不多,耐心地等待下一幕,不用动脑筋。抛去吃喝嫖赌的负面道德含义,真有几分神似。念好书呢,比如四书五经、唐诗宋词、阅微草堂笔记、荷马史诗、浮士德、西方哲学史?这类书不好读,至少不能轻轻松松念下来,许多时候起身踱步,或是抓耳挠腮。腹有诗书气自华,所谓的‘诗书’大概就指这类书。把念好书等同于吃喝嫖赌,未免简单粗暴了。同样是沉迷于一样东西,念好书多了些什么。
如何区别呢?都干一遍。
我的爱好是赚钱
我的爱好是游泳,我的爱好是踢球,我的爱好是绣花,我的爱好是骑行,我的爱好是航海,我的爱好是书法,我的爱好是写诗……这些说法听起来不觉有什么奇怪。游泳、踢球……写诗,无一例外地侧重手段(或说过程),干这个活时已经乐在其中了。赚钱有点不一样,它极为强调目的性,即干哪一行哪一业不重要,关键是挣到钱。这与‘爱好’的典型用法不相匹配,专业一点叫‘它符合汉语语法,却不符合哲学语法’。
其次,赚钱似乎不是一项单独的活动,而是很多活动的附带现象。这或许不够清楚,咱们换一种说法‘我的爱好是活着’。这就有点雷人了,住垃圾桶也活着,住豪华别墅也活着,当办公室文员也活着,与牛津大学的师生讨论哲学话题也活着,反正干嘛都活着。与其是活着是‘爱好’,不如说活着就是活下来,因为不想死。赚钱也一样,与其说是‘爱好’,不如说是一种欲望。
我猜想说‘我的爱好是赚钱’的人是想表达另外一层意思,比如挑战自己、创新更有意思的商业模式。果真如此的话,重心并不落在‘赚钱’上。赚钱与否是一种衡量成败的重要标准,公司赚了更多的钱,当然皆大欢喜,因为决策是富有成效的。季琦热爱创业,公司做起来毫不犹豫地卖掉,携程、如家就是这么走过来的。与其说季琦的爱好是赚钱,不如说他在一次次实践心中的设想,结果赚了很多钱。
看完丁振的“爱好”,我瞬间想起“爱好”这东西,是不是也有一种所谓的多巴胺之类的物质在大脑中野蛮生长,促使爱好者乐意为之。比如,助人为乐,某某帮助他人,收获别人的肯定,促使某某内心快乐。现在抛开助人为乐的初心不谈,我们来说说某某助人为乐的过程性的问题。某某高高兴兴的丢下自己的工作帮助他人,这样子的助人为乐是否还值得提倡呢?或者助人为乐者,因为助人方式不当,引发不可损失的后果,也就是帮倒忙之事。是不是可以引发某些反思呢?法律又该如何界定这种责任归属呢?人性又是如何处置这样子的事儿呢?法律我不太懂。可是,起码,遇见摔倒的老人,扶不扶的社会扭曲状态,已经呈现在无数人面前。
小孩子的爱好似乎更多的是随性而为。大人的爱好,倘若能够带来更丰厚的回报,更是对爱好的双重激励。像季琦这样子爱好创造或者倾心打造一个个成功的品牌利商利民利已的爱好者,或许不应该用爱好者来形容他们。可是,如果,有人一辈子就是爱好挣钱,那也可以是一种人生追求。倘若有些爱好,无法在短时间内(甚至长时间)得到见得到的收益,你又如何对待之。
是否可以简单粗暴的把爱好分成有用(有回报有收益)或无用(无回报无收益)。有用的爱好,稍微放在一旁。来说说无用之爱好,有人说无用即大用,既然已经是无用,为什么还要用大用来映射无用。那么,毫无用武之地的潜语意是否就是大有用武之地呢?
有人说,我迫于升学必须学那些无用的东西;也有人说,我迫于工作必须考那些无用的证件;还有人说,我迫于生活必须放弃我那无用的爱好……迫于生活,放弃爱好,也许是一种踏实落地的选择,从此也就不需要像个尚未定下来的不倒翁一样摇摇晃晃。
我不想说,你一定要有一颗强大的心。可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一味的抱怨,这也难那也难,我这个爱好实在没有时间去坚持呀。既然是爱好,那就是长时间形成的内心真真心心想要做的事儿。如果,不是,那也算不了什么爱好。趁早放弃也好,免得闹得自个不愉快。
文|丁振&阿威 编|西子
第 5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