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义 ▏抓小偷之乌龙事件
作者 ▏王传义
1974年,我从郫县先锋第一中学校长岗位调到郫县先锋公社(现郫都区唐昌镇)任文教干事。那年农历二月初三,公社干部都要到县城去参加全县春耕生产工作会议,公社革命委员会主任委派我一人留守公社机关,处理日常事务。
那天中午我在办公室简单煮了碗面充饥。下午约一点钟左右,突然,耳边一阵人声喧哗,只见有两人被一群人推推搡搡押送了进来。我一看,这被押的两人一胖一瘦,都垂头丧气的。打头押送的两个干将正是先锋公社下属红星大队治安主任余视文和治安副主任官常清。他们后面跟了一大群唐昌街上的小青年,一个个兴高采烈,都想来凑热闹,看稀奇。还没等我问咋回事,余视文抢先介绍了:“这儿两个都是昨晚黑我们逮到的撬杆儿(小偷)!”
余视文指着胖子又说到:“这个胖子昨晚黑跑到我们红星大队一生产队偷东西,翻高田坎逃跑,绊倒在苕菜田头,遭社员逮到我们大队部来的。我们连夜审他,有个社员又来报案说他们郭家院子有两根猪也遭偷了。我们当即审问胖子的同伙在哪塔。他开始弄死不说,审多久才招供说是有个朋友,昨天一路切朝郫县友爱乡罗家寺的春台会,两人商量黑了(晚上)去哪里发点小财。等到下半夜就跑到我们这边偷东西来了。”余视文正在给我解释时,开头被押来的瘦子突然高
“我没有偷东西!我昨天白天在太平公社与老婆闹离婚,晚上在自己屋头,门都没有出过,咋个可能跑到你们先锋公社来做贼?”此时那个胖子呆呆站着不吱声,既没同意,也没反对瘦子的说法。
这时,围观的那群街娃儿些来劲了,纷纷起哄到:“这个瘦子不老实,该打!给他几耳屎几脚头,他娃才晓得锅儿是铁打的!”这些小青年硬是看热闹不嫌事大!七嘴八舌地闹,把我脑壳都吼麻了。他们一再问我打不打?都想我马上表态同意。其中有几个小伙子还挤上前来,摩拳擦掌,气势汹汹,只等我一点头,就要帮着打人,趁机过哈手瘾。我时年三十岁,也血气方刚,但我平时一贯讨厌打人搞武斗的行为。尽管这两个目前是小偷嫌疑犯,他们的所做所为听起来也令人气愤,我还是本能地起了善心。我说:“不能打人!也不能搞逼供信!我晓得咋个处理这事情!”那些街娃儿见我态度坚决,晓得接下来没有好戏可看,也就失望地一哄而散了。
我叫余视文带人把胖子关到公社兽防站后面那间空屋里,把瘦子捆在公社亭子的一根柱头上。我再分开审问这两人:胖子一口咬定他和瘦子昨天商量好的去唐昌发财,自己运气不好先遭逮了!亭子里的瘦子则一直喊冤,一再声称自己不认识那胖子。
我左右为难,突然灵机一动,想起胖子刚才说过他和瘦子是几年前赶万寿场认识的,他还去过几次瘦子家作客。现在问题的关键是要弄清楚胖子与瘦子是否真的认识。于是我改变话题,再次回去确认胖子是否去过瘦子家。胖子赌咒发誓说去过多次,在瘦子家饭都吃过好几顿。胖子甚至说他昨天赶场都是先从万寿场出发,过了新民场,到瘦子家约起一路出门去朝的罗家寺春台会。我又问了胖子关于瘦子家的几个问题:有几间房?是草房还是瓦房?墙壁是砖墙还是木板墙?厨房在什么位置——是在正房子、还是在磨角房、还是在马屁股边边位置?饭桌是大方桌还是小方桌?其他家具摆设怎样?胖子略一思索,都回答了,还多次强调他那是百分百实话。我又去问了瘦子相同问题。瘦子张口就一气说完,但他说的与胖子说的完全不同!我立刻判断出这瘦子真的不认识胖子!
我马上把红星大队治安主任余视文喊到公社办公室,说明了情况,问他昨晚偷东西的到底有几人。余视文有点迟疑地抠了哈脑壳:“嗯——胖子开头在大队部受审,是说的只有他一人。”我问到:“你们是不是打过人,胖子才改口?”余视文不好意思地嘿嘿一笑:“就是。”我又问:”你们在哪里抓到的瘦子?”余视文这次理直气壮地回答:“胖子说的那娃住新民场往太平寺方向出场口右手边,斗渠上的水渦轮儿碾子边一个大院子里。”他继续介绍:“我们昨晚就押着胖子去抓人,走出新民场场口一里路,右边硬有条斗渠:斗渠上硬有个水渦轮儿碾子;碾子边硬有个大院子。胖子指认说那人就住这院子里。还喊我们在一边等倒,他就在外面把人喊出来。”
余视文又抠了一哈脑壳,边回忆边确定地说:“当时胖子喊了几声都没动静。我们叫胖子喊大声点,还是没人应。胖子又要求转到院子另一边喊,这次他又大声反复喊那人名字。终于走出来一个瘦子。胖子说的就是他!我和官常清就走过去,为了稳住瘦子,我们和颜悦色对他说'我们找你有事,请你跟我们走一趟。’瘦子疑惑问'啥事?’我们说'是件好事,走拢你就晓得了。’就这样,瘦子才我们一路走来的。”我不死心地问余视文:“你们四个人一起走了这十几里路,中途就没说过话吗?”他回答:“没说过。”
我又去亭子里验证,问瘦子叫啥名字。果然不是胖子昨晚喊的名字。我不解地问瘦子:“胖子昨晚喊的又不是你,你啷个要从院子里走出来喃?”瘦子气不打一处来,辩解道:“我当时正在屋头生闷气,时刻听到院子外面有人在喊哪个,这边喊了又转到那边喊,搞多半天,喊得我心烦,我就出来看哈咋回事。结果他们把我哄到这里来,来了就突然说我是贼。我冤枉啊!我根本不认识那胖子!”瘦子越说越气愤。我连忙解开捆他的绳子,他情绪更激动了,绳子一松,他就跪倒在地,拉都拉不起来。过一会儿更是口吐白沫,全身瘫倒在地上。我一看大事不好,赶紧叫余视文和官常清把他抬到公社对面医院去治疗。我又给在县城开会的公安局派驻先锋公社特派员打电话,请他尽快回来处理这事情。
又过了三个小时,已近黄昏,余视文和官常清神情疲惫,回到公社。余视文气狠狠地说他要去打那个还关在空屋的胖子。我制止了他,问瘦子的病情怎样。余视文挥一挥手:“没事,我们把他抬到医院,他就恢复正常了。医生给他开了镇静药,我们自己掏钱付的药费;我们又招待他吃了碗面,才送他回家。当时隔壁邻居跑来看热闹。我们才晓得这批娃平时身体就不好。他老婆昨天拉他到太平公社闹离婚没离成,老婆跑回了娘屋,他一根儿人回来的。昨天他哪有时间,哪有闲心去偷东西?唉,我们遭胖子哄安逸了!”这时,公安特派员也从县城赶回来了。我向他介绍了案情,把胖子移交给他处理,我这才松了一大口气。
后来我回想这个误抓瘦子的乌龙事件,越想越后怕:幸亏我心存善心,老天爷真是保佑我,没在我手里出大事。当时处于文化大革命时期,打人成风,如果我头脑一热,同意那群街娃儿打人,很可能会致人伤亡。如果事情闹大了,重则就此改变我的人生,轻则也会造成我终身愧疚!
当年我参与审小偷这件事,可以说是对“与人为善,予己为善;与人有路,于己有退”这句话的有力注解;也是对“逼供信”造成恶果的再次暴露;更是对当年喧嚣时代下,各类人性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