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安全十大困境
内容概要
文博单位安全隐患缺少综合检测与评估体系;
田野文物防盗缺少综合防范预警手段;
文物法人违法高发且查处十分困难;
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划定不到位;
文三普点消失暂无有效对策;
文物专业消防缺少技术规范;
私有产权的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监管难度大;
文物收藏单位内防缺少行之有效的技术手段;
文物库房电器使用缺少技术规范;
出土文物得不到及时清理修复保护。
01
文博单位安全隐患缺少综合检测与评估体系
影响文博单位安全的因子涉及到多方面,基层组织安全检查
一是多波次反复折腾但又不系统不全面,
二是不专业不科学走马观花应付检查。
没有采取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方式,专业的事让专业人员去做。如果能制定出一套分类对文博单位安全隐患实施综合检测与评估体系,如同医院对人实施体检一样,分科分项科学检测,最后得出体检报告。
让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按标准对文博单位进行全方位检测找出安全隐患,再由文物安全研究机构综合分析得出评估报告。
基层有此报告:
一是可以加强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部位实施重点检查。同时也能解决基层点多人少压力大的矛盾;
二是及时向上级报告安全问题,让分管领导对文物安全状况做到胸中有数;
三是可以将此作为争取经费的依据,为及早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创造条件。
02
田野文物防盗缺少综合防范预警手段
田野文物被盗是当前文物安全比较突出的问题,除要求基层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外,重要的还是要加强技术手段的运用。目前的田野文物防盗要么采用视频监控,仅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和事后复核功能,起不到事前预防作用;要么采用其他手段却误报率太高形同虚设。
应当加大研发多种手段并用、多种功能复合、智能分析预警、基层实用好用的田野文物防盗智能预警系统,真正发挥打击文物犯罪保护文化遗产的作用。
03
文物法人违法高发且查处十分困难
低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或暂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本体被毁、文物保护单位两线范围内未经审批擅自建设、大型基本建设未经考古造成地下文物被破坏、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修缮文物保护单位等等文物法人违法行为,各地都时有发生。
造成此类违法的原因主要还是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当地招商引资来的重大企业不严格执行文物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甚至明知违法而故意为之的行为。
各级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机构对于法人违法案件的查处阻力重重十分困难,显得非常弱势被动应付,绝大部分案件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每年能得到及时有效查处的文物违法案件数量十分有限,案发数与查处数极不相称。
04
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划定不到位
在文物保护单位周边一定距离内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是保护文物本体的重要基础工作,这既是法律要求又是实际保护需要。
法律有明确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公布一年内由文物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划定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现实情况是,由于地方政府不乐意相关部门不配合,省保以上两线划定比例较高,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划定各地不太平衡,多数地区划定比例极低,这就给文物本体保护及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严重制约。长期困扰文物安全管理且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时还难以推动。
05
文三普点消失暂无有效对策
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因种种原因,有不少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并未依法对普查点实施认定公布,有点地区仅对部分普查点进行了公布,造成了普查数、公布数、消失数、现有数无法对应。对未公布的普查点如何定性,对普查点被毁如何查处,对如何才能推动普查点尽早依法公布,等等,都是基层文物管理比较难办的事。即使发现三普点被毁,也因性质不明无法可依,最终不了了之。由于三普留下的后遗症,上级暂无提出有效对策,客观上已造成一定数量的三普点消失,基层对此是否需承担文物监管责任不得而知。
06
文物专业消防缺少技术规范
在现实中有化工消防、森林消防等专业消防,却没有文物消防,其实文物的特殊性十分明显,相应的文物专业消防还缺少技术规范。
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尤其是古建筑还没有一套相应的消防设计规范。古建筑消防有别于现代工业与民用建筑消防,如果硬行套用设计规范,不仅破坏了文物古建本体,而且影响了环境风貌,甚至起不到消防作用。
又如,博物馆消防有别于一般公共活动场所的消防,因为其保护的文物具有品种多、质地不一,并又有观众或库房工作人员在此区域活动,应当在什么部位用什么样的消防方式需要进行十分科学的分类研究,可至今还没有一套经国家住建部门颁布的博物馆消防设计规划。
07
私有产权的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监管难度大
文物保护单位或暂未确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发生火灾、本体破坏等安全问题,私有产权或所有权不清晰的占比最高,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难度也大,最担心压力最大的就是这部分文物。
究其原因既有文物普查认定不严谨的问题,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责权利不明确的问题,导致私有产权所有者保护不积极,文物安全措施跟不上。
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也比较困难,基层管理人员对此束手无策,时刻准备着被追责问责。
08
文物收藏单位内防缺少行之有效的技术手段
文物收藏单位经过近几年安防软硬件设施的提升,以及对博物馆安全工作的逐步重视,外盗问题已基本解决,全国已连续多年未发生文物收藏单位被盗案件。但馆藏文物无故丢失或真假情况底数不清问题并未解决,一旦发生问题要么长时间不主动报告家丑不敢外扬,要么对馆藏文物长期不核查清点担心问题被揭盖子。
博物馆内部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但落实环节并不严格漏洞很多,如果被个别令利智昏者钻了空子,内部人员作案对馆藏文物的安全危害更大社会影响更坏。
当前文物收藏单位在外防手段上已比较完善,而内防却缺少行之有效的技术手段。视频监控主要起事后复核作用,并不能及时有效阻止监守自盗发生。
09
文物库房电器使用缺少技术规范
据消防部门通报,全国每年有近一半左右的火灾是由电器引起的。文物库房存放有古籍字画、竹木漆器、棉麻丝织等易燃物品,同时多数文物耐火等级低,都经不起大火燃烧,一旦遇有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作为文物库房应尽量少用电器设备。目前一些博物馆库房不仅使用电器设备种类多,而且部分电器产品并未经第三方权威机构安全检测,有的甚至是施工单位自行设计改装的,安全系数较低。
库房里集中了那么多的电器设备,电路负荷也成问题,电器故障电线短路等因素极易引发火灾。究其原因,主要是博物馆库房使用电器设备还没有相应的技术规范。
10
出土文物得不到及时清理修复保护
一般博物馆或考古机构都存有一定数量的出土文物,由于受经费、人才、精力等因素的限制,部分出土文物没有及时清理修复整理并办理入藏登记,因此,一方面这部分文物数量并不清楚,有可能长期处于失控状态,另一方面文物保存状态并不了解,有可能长时间处于严重腐蚀状态。
据国家文物局对馆藏文物抽查调研发现,有超过半数以上的文物存在不同程度的腐蚀现象。近年来在文物保护经费有一定保障的情况下,出土文物修复保护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每年用于文物修复的费用占比还比较低。
来源:文物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