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税讯53】(2016-5-23)
【每日税讯53】(2016-5-23)
DailyTaxation News
特别推送: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6年5月23日,财政部网站公布《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提出“到2018年底,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达到80%”的目标。为此,强调要完善支持融合发展的税收政策:结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进一步扩大制造企业增值税抵扣范围,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支持制造企业基于互联网独立开展或与互联网企业合资合作开展新业务;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等所得税优惠政策,积极研究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中国财政部)
注:文件链接:
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caizhengxinwen/201605/t20160523_2000863.htm。
1.俄罗斯立法对远东地区投资实施税收减免优惠
据俄远东发展部网站消息,2016年5月18日,俄罗斯联邦委员会批准旨在鼓励远东投资的税收法典修正案,并提交俄总统普京签署,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修正案规定,除汽车、摩托车等征收消费税品目的生产企业和油气开采企业外,其他在俄罗斯远东地区投资,投资额3年内达到5000万卢布,或5年内达到5亿卢布的,可以享受如下优惠:自获利年度起,10年内免征联邦所得税,地方所得税前5年适用0-10%低税率,后5年税率不低于10%;矿产开采税前2年免征,后8年优惠幅度每2年减少20%。投资额自2013年1月1日起计算。(中国商务部)
注:俄罗斯联邦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地方所得税税率为18%,但地方政府有权下调税率最低至13.5%。
2.德国政府拟加大对电动汽车的税收优惠
2016年5月18日,德国联邦政府内阁通过一项鼓励使用电动汽车的税法草案。主要鼓励措施包括:将机动车税免税期限从5年延长至10年,即自2011年5月18日起注册的电动汽车和2020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的机动车,自注册之日起免机动车税10年;扩大优惠范围至由旧机动车改造的电动汽车;在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底期间,对雇主向雇员免费提供充电的实物福利,无需按正常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而是改由雇主按提供的福利缴纳25%税率的“一次性税”。(IBFD,威科)
注:德国原则上对雇主向雇员提供的实物福利,需要按市价计入雇员的就业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法律规定的特殊福利项目,如免费或低价供应的食品、提供的班车服务等,则改由雇主缴纳“一次性税”,而不对雇员征收个人所得税。
3.荷兰“创新盒政策”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2016年5月19日,荷兰财政部在网站公布“创新盒政策”调整方案,在5月19日至6月16日期间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创新盒政策”调整方案主要是依据OECD的BEPS第5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特别是“实质性关联”要求作适应性调整。(荷兰政府网;IBFD)
注:荷兰现行“创新盒政策”2010年1月1日,规定对自行开发的符合条件的专利实现的收益适用5%优惠税率。公开征求意见的调整方案(荷兰语)链接:https://www.internetconsultatie.nl/innovatiebox/document/2228。
4.瑞士公布《税收信息国际自动交换条例》征求意见
2016年5月18日,瑞士联邦委员会公布《税收信息国际自动交换条例》征求意见。该条例为实施联邦法律《税收信息国际自动交换法》(AEOI法)而制定。条例具体规定瑞士金融机构需要按国际标准进行的信息披露和尽职调查要求,也规定了联邦税务局(FTA)的相应责职。征求意见截止至2016年9月9日。(IBFD,Tax news)
注:瑞士联邦议会2015年12月通过“AEOI法”,接受“税务行政互助多边公约”和“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多边当局协议”(MCAA)。截止当前,瑞士已与欧盟签署协议实施AEOI,与多个辖区(包括韩国、澳大利亚、挪威、日本、加拿大以及曼岛、泽西岛等)签署了遵循MCAA要求的联合申明。
5.芬兰税务局发布2015境外所得申报表及说明
2016年5月16,芬兰税务局(VERO)发布题为《境外所得的16个细节》的境外所得申报表及说明,要求纳税人必需按规定要求申报2015年取得的各项境外所得。(IBFD,VERO)
注:报表链接:http://www.vero.fi/download/2015__Explanation_of_overseas_work/%7BA89B8131-67D0-48EE-8A19-665A1D5551DE%7D/7052
(龚辉文 编译整理)
★闲文税语,分享税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