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伟:长篇小说连载《人海茫茫·第五十章·速配鸳鸯》【上】

五十章   速配鸳鸯

兰庆的出走并没有在他的家族引起什么惊慌,从山上下来融入这个城市后,女儿们大部分时间都跟曹文和桂花一起生活,似乎把兰庆这个真正的爸爸忘记了。不在一起生活,都忙自己的事儿,一个月两个月不见面是常事儿。在女儿的心目中,已没有他这个爸爸的概念。随着女儿们渐渐长大,更是连家庭的概念也模糊了。

兰华和这几个姐妹有所不同,她从小跟秋霞在城市长大,兰庆远遁深山,回来时她已经是高中生,从牙牙学语的黄毛丫头,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她没有在山里生活的经历,心目中只有妈妈的概念,没有爸爸的影子。秋霞去世后,兰庆又接回了丁香,她觉得家的概念更加陌生。有时回桂花那里去住,有时住在学校,连兰庆这个家也很少回去,心与家的距离越来越远了。

按照时兴的晚婚标准,兰华的年龄已完全符合条件,可她对结婚却像没事儿人一样,不即不离。其实她心中有一个永远解不开的结。虽然齐安邦三番五次向她求婚,但她总觉得自己的心不属于他。因他在学校的种种表现和父母在霍马市的所作所为,令她心有余悸,齐安邦的改弦更张,突然变化,更使她心存疑虑,觉得这只是一种表象,一种不可思议的表象。原因在哪里,她百思不得其解,确实找不出来。

齐安邦几乎每年都回霍马市一趟,虽然他多次约她出去,但她总有一种害怕的感觉,白天她还允许他在她的房间坐坐,但到了夜里,就紧闭房门,再不允许他迈进房间一步。他多次求她一起到街上转转,但她从来没有答应过。她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恐惧,就齐安邦的那种霸道行为,一旦和他走进夜幕之中,那么她失去的将是自我。

每次他坐在房间不走,她总觉得有一种心口被堵着的感觉。他每次靠近她想吻她的时候,她都厌烦的躲开了,根本没有一点激情。她也想逼自己去接近他,但总是不能如愿。只要一走近他的身边,就凭空生出一种无法言表的厌恶之感。都是20多岁的人了,即便没有办结婚手续,两个人经常在一起,有点出格的事儿,大家也不会笑话。但是不管是在他家住,还是他休假回来,两人在一起呆的时间并不算少,可她始终坚守自己的底线,从不允许他稍有猥亵和出格的举动。就是身体过分亲呢的动作也从没有过,相互之间更加谨慎,倒像是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这令齐安邦十分不快,但也无可奈何。

当时在他家时,她是为了造成一种假象,免受其他男孩子欺负。后来她也想过接受他,但是心里却容不下他。她根本无法想象如何和他同床共枕,怎样一起生活。尽管它已成为副营职干部,尽管现在全国都在学习解放军,能找一个解放军战士就是当时年轻女孩的心愿,何况他是一个副营职干部呢。可兰华无论怎么劝自己,思想上却无法把自己和他联系在一起。

她多次试着想摆脱他,但是支持她的人不多,同情他的人倒不少。每当她和同学和同事们说起这件事儿,那些小姐妹都认为她是在摆谱,不能正确认识自己,不知道天高地厚。这样好的条件上哪里找去?和她最要好的余慧贞,对她的做法更是嗤之以鼻,非常反感。下班后,她们又凑在一起说这件事儿。

“我说兰小姐,天天愁眉苦脸为哪般?”

“还不是那件事,算起来接触也已经七、八年了,可我的心里就是无法接受他。每当他要吻我的时候,总觉得像见了癞蛤蟆一样恶心。我也想调动自己的情绪去迎合他,可咋也调动不起来,不知啥原因。”

“我看你这是得便宜卖乖,欺负我这没人要的老姑娘,你高中时都住在人家了,现在还自命清高?野狸猫戴眼镜,假装圣人。咱都是女人,还用我说,你大闺女家住在人家,干啥去了?人家总不能天天把你当玉女养着吧?别在那里鼻子里插葱装象了。谈恋爱的人就是出点格,没有人笑话,你都在人家住了,还装什么清白纯洁?”

“上有靑天,下有大地作证,不管你信不信,本姑娘守身如玉。不信咱可以到医院请医生鉴定。我决不会和自己心里无法接受的男人睡在一起,也不会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自己心里没有一点感觉的男人。”

“大家都知道,你们已经谈了那么多年了,人都半老不少了,现在无法接受人家了,笑话,那你刚开初干什么去了?这样做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这也是被逼无奈,只有采取这种最下策保护自己,可这种做法又遭到了亲戚朋友的误解,做个女人真难呢。”

“什么难?女人的本钱就是她的青春和美貌,女人的价值就是靠嫁一个好丈夫来体现的;女人的蓝图就是在婚后靠丈夫来描绘的。既然阎王爷叫咱们做了女人,女人就是这个命,认命吧。等过30岁再来谈这个问题,黄瓜菜都凉了。人世间就是这么残酷,生下来就稀里糊涂的活着,这可谓是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等你把所有问题都想通了,也就该进坟墓了。我算看清咱们做女人的前途了,红花得有绿叶配,你就是再有本事的女人,没有男人做你的后盾,即便你做了什么,当了什么官儿,即便你再高傲,别人也会把你和与你不相干的男人联系在一起,给你编出来数不清的花边新闻来。即使你在某些方面通过自己的努力你,取得些什么成就,别人同样容不得你,也会无中生有的把你和一些无聊的男人编排在一起。结局还是泪湿鲛绡,空留遗恨,高举金樽空对月,高处不胜寒啊”

“我就不信这个邪,世界这么大,除了你说的必须要走的路外,女人难道就是没有别的路可走吗?我拼上这一辈子,也要试试。”

“等你碰得头破血流再回来找原来的路,原来的路也没有了。齐安邦什么原因让你那么讨厌呢?说实话,我还真想找个和他一样的人呢。”

“这话说起来长了。”

兰华像讲故事一样,把她自己的家事,家庭背景,以及为什么住在齐安邦家的往事都讲给余慧贞听。听了她的叙述,她再也找不到什么话来安慰她,两个人就这样默默无言的坐着,谁也不想再说一句话。

兰华为什么对齐安邦如此绝情,那完全是为了曹扑,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海誓山盟,也没有花前月下的耳鬓厮磨、恩爱缠绵、卿卿我我,而是凭感觉,凭一种少女的直觉。她自负的认为,曹扑是她未来的爱人,是可以陪她度过一生的伴侣。因为曹扑在她心里刻下了难以磨灭的影子。

他们之间没有青梅竹马的经历。也没有风花雪月、灯红酒绿、互相牵手渡过小桥的浪漫,没有在静谧的山林里奔腾跳跃的记忆,更没有在暴风雨中相偎相依的感受。从她看见他第一眼起,就被他征服了。尽管那时候他还是一个从深山老林里走出来的野孩子,而她却是一个从小在城市长大的娇滴滴的大小姐。是一朵没经过风吹雨打的鲜艳欲滴的鲜花,而他则是默默无闻长在山野和路边的狗肋巴草,鲜花对野草的爱恋就此开始。

曹扑和兰华是校友,不在一个班,却同在一个年级。曹扑是高材生,在学校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由于两个父亲和两个有同样遭遇的家庭的深厚交情,她对曹扑的一切了如指掌。他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在她的心灵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曹扑的童年是在山上度过的,他和兰氏姐妹两小无猜,是一个大家庭长大,但非血缘关系的亲兄弟姐妹,不分彼此。自打融入到霍马这个都市后,他看见女孩子就脸红,更别说在一起说话啦。有时候兰华想和他说几句话,可他一看见她,就本能的躲开了。她当时不知道他是害羞,而觉得是他看不起自己,就赌气不理他。表面上的疏远并不是心灵的疏远。他越是不理她,她就越想他。后来她搬到齐安邦家去住也完全是为了气他。谁知道他像没事儿人一样无动于衷,连一点表示都没有,这令她大失所望。后来她自己觉得这办法有些过分,想摆脱齐安邦又做不到。他太痴情,任凭你再做弄他,给他办得多么难堪,他都一笑了之。面子上看起来是个威风凛凛的人物,又是高级干部子弟,应该很有个性,可他连一点棱角都没有。只知道在生活上给她无微不至的关照,让她很难找到发脾气的借口。曹扑表面看起来还是平静如水,连一点轻微的涟漪都没有,真有点让兰华捉摸不透。

她也知道桂花是她的亲妈,这是秋霞去世后很多人告诉她的,可她的心中只有秋霞。虽然和桂花有难舍的骨肉亲情,但她永远也无法忘记秋霞妈妈的养育之恩。她经常去桂花那里,不是为了看桂花,而是找借口看曹扑。可曹扑就像傻子一样,对她不冷不热,不远不近,不即不离,什么也看不出来,令她心烦意乱,不知如何是好。

她哪里知道,和她同年的曹扑,也和她有同样的心愿。他是个内向害羞的男孩子,只是把这种爱悄悄藏在心底。

他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市政府秘书科工作不久,文化大革命就开始了。领导们挨批斗,作为秘书的的曹扑,他的待遇可想而知。参加红卫兵组织没人要,他不是领导,又是刚分来的学生,既不是革命的动力,又不是革命的对象。没有人揪斗他,也没有人来团结他。平常机关里的秩序被完全打乱,除了戴红袖章的人员在办公楼里出没外,几乎很难见到其他人员的身影。领导们大多都靠边站了,他失业了,基本没有什么工作可干,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逍遥派。

一个偶然的发现,使他找到了解闷的办法。原来市委图书馆藏书很多,马、恩、列、斯和毛主席的著作成箱成套。还有法国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巴黎圣母院》、大仲马的《茶花女》、苏联英雄保尔、柯察金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法国总统戴高乐的《战争与和平》、《高尔基文集》、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苏联米哈依尔·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等,还有《鲁迅全集》、《茅盾文集》、冯友兰的《中国通史》、巴金的《家》,《春》、《秋》、欧阳山的《三家巷》、、《苦斗》、柳青的《创业史》、冯德英的《苦菜花》、《迎春花》、《山菊花》、曲波的《林海雪原》、李英儒的《野火春风斗古城》、周立波的《暴风骤雨》、杜鹏程的《保卫延安》、杨沫的《青春之歌》等等,真是琳琅满目,各种作品应有尽有,令人目不暇接。虽然文学作品大部分已被封存,但他还是想尽一切办法拿出来读。

他读书的速度很快,差不多是一天一到两本。经常是废寝忘食,手不释卷。他读书没有什么选择,什么书都读。通过读书,增加了知识,开拓了视野,对世间的事物有了不同的看法。他平时很少和其他人交往,和女孩子的交往更是零纪录。上班以后就坐在办公室读书。造反派如何造反,领导的如何更迭,他从来都不过问。时间久了,就成了同事们眼中不食人间烟火的另类人物。

每日坐在办公室里,和书中人物一起经历着悲欢离合,一起开怀大笑,一起悲痛落泪,一起怒目圆睁,一起去体味市井中的奇妙人生。后来他发现了一本苏联社会科学院编著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就一头扎进书本里,整天被“哲学的概念”、“否定与否定之规律”、“二律背反”、“形式逻辑”、“思维逻辑”、“大、小逻辑”弄得神魂颠倒,那还有时间去管人间的俗事儿?什么男欢女爱,什么儿女情长,他真是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决心在《马克思主义科学原理》这本书中研究出点名堂来。

兰华多次来市政府找她,每次他都是沉浸在书中,答非所问,闹得兰华好不尴尬,每次都是不欢而散,不管啥事儿也无法分散他对书本的注意力。

毕竟是20多岁的人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开始有人张罗着给他找对象。他个人条件不错,大学毕业生,又在市政府机关工作,又长得人高马大、帅气潇洒,很受姑娘们的青睐。无奈他别的方面还行,唯独在男女之事上是个白痴。对象也介绍了不少,但一个谈成的也没有,他根本就不和人家见面,谈什么鸟恋爱?

桂花急得不得了,她虽是继母,但山上哪段经历,使他们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关系,他们之间的感情超越血缘关系。曹文却觉得无所谓,姻缘自有天定,遇见了有缘人就水到渠成,急也没用。用通俗的话说,现在是婚姻不透,等透了的时候,你想拉都拉不住。

其实他们不知道,曹扑的心中只有兰华,别的姑娘谁也无法走进他的心里。虽然他和兰华之间谁也没有表白过什么,但他有一种自信,这辈子兰华早晚就是他的老婆。

曹扑能沉得住气,可兰华却沉不住气了。虽说学校已经复课,但是真正来上学的人不多。上山下乡彻底改变了人们对知识的看法,一张白卷被过度的宣传,更是点燃了那些从来视读书为畏途的一部分人的梦想。学习再好也得上山下乡。一张白卷也能走进大学讲堂,读书有什么用?不管你是否识字,都可以种地,庄稼活,不用学,人家咋着咱咋着。既然如此,还上学干什么?正是大家都有了这种想法,教室里的学生寥寥无几。

学生少,兰华的工作量也小多了。各个学校都正在批师道尊严,老师在学生眼中成了多余的人。兰华整日闲得无聊,特别想曹扑,天天心神不宁。她天天想,可她始终不知道曹扑怎么想。她多想听曹扑说一句“我爱你,”但是他始终像个闷葫芦,一言不发。学生都走完了,她看时间还早,就急忙往市委大院走去,心里千般恨,万般怨,但她却丢不下这个令她有爱有恨的大男孩。

曹扑正在办公室奋笔疾书,兰华一看,原来是一篇哲学论文,《浅谈马克思主义科学原理》。有心不打扰他,但话在心里,不说出来实在憋得难受。她狠了狠心,一把夺下他的钢笔。曹扑正想发脾气,一看是她,嘴一咧,憨厚的笑了。

“你来了?”

“亏你还知道我来了。”

“开始没注意,你们那里不忙了?”

“忙不忙跟你有啥关系,我看你除了书,别的还喜欢什么?”

“别的……,嘿嘿,”

“嘿嘿,就会傻笑,你就不会说点别的?”

“说啥?嘿嘿,”

“你就不会问问我来干什么吗?”

曹扑一下愣住了,他根本没想到她来干什么,也根本没有想到她多次来找他干啥。在他的眼里,兰华是他的偶像,打第一次见面,这种印象就根深蒂固。他喜欢她,但不敢说出来,一个山区野孩子和一个城市俏姑娘中间的距离太大,鲜花和狗肋巴草不可同日而语,有一点高不可攀的无奈,。别人给他介绍了那么多的姑娘,他一个都不见,其实就是因为兰华。他虽有很多机会,但没有勇气去表白,只是把爱藏在自己心灵深处。兰华住到齐安邦家以后,他觉得自己根本不是齐安邦的对手,撇开他的家庭背景不说,自己也根本不具备那种死赖活赖的劲头。他觉得这辈子要想得到兰华,只能在梦里了。他连想也不敢想,只能使王兰华兴叹了。但他心中总暗藏着一种意念,兰华不会离他而去。现在从兰华那朴树迷离的眼神中,知道兰华心里想的竟是他。虽然他在心里一直自信兰华就是自己的妻子,他似乎也觉得这只是一种阿Q的精神安慰法,能不能成为自己的妻子,距离还远得很呢。

现在他才知道,他常年自恋的兰华竟自己把自己送来了。

看着眼睛闪烁着激情的兰华,曹扑羞得抬不起头来。

“你这个笨鸡,你说,你为什么不问问我,找你为什么?”

“我不问,我知道。”

“你这个坏蛋,知道了为什么不说?”

“不敢说。”

“懦夫,软蛋,”兰华使劲在他的胸口捶打起来,他顺势抓住了她的双手。没有挣扎,没有反抗,兰华顺势靠在曹扑的怀里。

兰华用手摸挲着曹扑的脸,感觉有点微微发烫。

“你这个坏蛋,这么多年了,难道你什么都没查觉出什么来吗?”

曹扑调皮地一笑:“嘿嘿,我什么都知道。”

“那你为啥装的像个傻瓜一样?”

“形势。”

“什么形势。净是胡扯。”

“你也从来没有问我是咋想的,从那深山老林里走出来融入这个社会,啥都很别扭。和你这从小在城市长大的姑娘格格不入,我根本无法适应这里的一切,哪敢向你表白我的心迹呢?怕你骂我,不理我。”

“你这个家伙,装得真像,几乎把我给诳晕了。”

“其实第一次见你,我就有了想法。”

“有啥想法?”

“说了你可别生气。”

“说吧,本小姐不生气。”

“要是娶你做老婆多好。”

“你这个土老帽,真讨厌。”兰华又开始捶打曹扑,曹扑则不顾一切将她搂在怀里,他好像觉得这是在梦里。

“这么多年了,就等你说这句话,你看有多难?”

“那有啥难?要早知道你想听这句话,我早就说啦。”

“得便宜卖乖。”

“那你和他的事儿咋办?”

“这你不用管。”

“那你都和他几年了……”

“你还怀疑我?”

“即便是那个了,我也决不嫌弃。”

“你这个小心眼子。”

“你别忘了,我也是一个男人,每个男人都在乎自己的女人,我也不例外。”

“我还以为你是一个榆木疙瘩呢,我今天郑重的告诉你,等我披上婚纱的时候,会完整还你一个玉女。”

曹扑又一次紧紧把兰华抱在怀里,她情不自禁的闭上双眼,等候他的热吻。能把姑娘最宝贵的初吻献给自己心仪的人,她认为是一种莫大的幸福。齐安邦期望几年而没有得到的东西,曹扑却不露声色的得到了。

“我说了你别生气,他现在是军人,你们之间的关系霍马市很多人都知道。如果处理不好,人家会告我是破坏军婚,这个罪名可不小啊。”

“军婚?笑话,我什么时候也没有答应过和他有什么关系,我们既没有谈恋爱,更说不上结婚,哪来的军婚?我会认真处理好此事的。”

和曹扑挑明了关系,兰华心里的一块石头落地了,她不再为曹扑爱不爱她动脑筋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如何处理好与齐安邦的关系,对此她虽有决心,但是没有完全的把握。

她本来想把和曹扑的事儿告诉好友余慧贞,可她知道余慧贞不会支持自己的想法,说了也是白说。她想去找妈妈,但觉得这件事儿有些碍口。虽说是亲妈,但长年不在一起生活,很多话她不愿给她说。唯有找大姐兰春,她经历了两次婚姻,况且这两次婚姻都做了曹家媳。这件事她一定会想出好办法来。她告别了余慧贞,急匆匆地向兰春家走去。

兰春的新家在检察院的家属区里。

家属区全部是红砖红瓦的平房,表面看起来和普通的民房差不多,室内却是按成套的单元房设计的。大套是三室一厅,一厨一厕;小套是一间半卧室,一厨一厕。曹坚是副检察长,按照中国传统的等级分房制度,他得到了一大套。兰春正是看中了这套房的布局才搬进来的。

开始她说什么也不肯搬家,她不愿离开小院那个温馨的环境,那里令她回味的东西太多了。而曹辛却坚持一定要搬,虽然他和兰春也算是青梅竹马,但她毕竟是先成为嫂子后才成为妻子的。虽然父亲和继母(也是岳母)对他们两人的结合十分认同,但他总觉得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他和兰秋在这个院子里留下了太多的故事儿,看见每件东西就会和兰秋联系起来,一件件往事不由自主涌上心头。他以前没有得到兰春的时候,还没觉得兰秋那么可贵,现在和兰春生活在一起,找不到在山上的任何感觉,也没有了那种在山上嬉戏的渴望。每次看见兰春心里想的却是兰秋。这时他才觉得兰秋才是他心中的唯一,兰秋的音容笑貌时时刻刻挥之不去。这种刻骨铭心的思念,这种令人心碎的牵挂,无论想什么办法都无法排解。他想搬家换一下生活环境,一是可以忘掉过去,重新开始;二是可以和检察院的同志们加强沟通,有什么紧急任务,有什么事儿,站在办公室喊一声就行了;三是上下班也方便,两分钟就可以从家里进入办公室。在他的一再催促下,兰春来看了房子,这才搬入新家。

曹辛从文革开始后,公检法被砸烂,几乎就没有什么工作可做。虽然每天都准时准点上班,在办公室除了看报纸就是对着办公桌发呆。一直到审理齐占的案子以及文化大革命的积案,他被抽调到第一线,真正排上了用场。他娴熟的破案技巧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深得上级和同志们的好评。现在他正全力以赴抓检察院恢复和重建工作,随离家近在咫尺,但每天都是深夜才回家,鲲鹏已经上了中学,吃住在学校,每个礼拜回来一次。蒲蔓正在读小学,中午在学校吃饭,平时家里一个人也没有。兰春是个恋家的女人,从不在外边吃饭,虽然大多数时间是一个人在家里,她都自己坚持做饭。

兰春和曹辛结合后,逐步摆脱了和曹坚共同生活时留下的阴影,把过去生活中留下的隐痛,悄悄藏在心底,虽然生活仍充满一种说不出来的苦涩味道,心里无法忘掉曹坚,但毕竟是花开花落又一春了。她逐渐又恢复了青春快乐的天性,在大家的眼里,再也见不到她愁眉苦脸的样子了。她待人态度平和,从不摆架子,人缘好,办事儿热心肠,同时参加工作的人都称她为大姐。在上次妇联主任的改选中,她被大家一致推举为厂妇联主任,后被调入商业系统担任妇联主任,成了真正的正科级脱产干部。每日忙忙碌碌,倒也自得其乐。

兰华到她家时,她正准备下厨房做饭。看见兰华过来,真是有点喜出望外。虽然她们是亲姊妹,但平时各有各的工作,聚少离多。她招呼兰华,一块儿边做饭边说悄悄话。说到齐安邦的家事儿,兰春有切肤之痛,是齐安邦的姐姐齐梅拆散了她的家,给她留下了永远的、无法忘却的切肤之疼。从她的本意来说,说什么也不会同意二人的事儿。她太了解齐家的为人了。妹妹进了他们家,那还有什么幸福可言?她当时就想强行阻挡他们交往,但妹妹不言不语、不与凡人说话的状态,使她不好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她,所以一直采取冷眼旁观的态度。现在既然兰华主动说起了这件事儿,她就当仁不让,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你们开始处朋友,我就有看法。这当然不是因为齐梅破坏了我的家庭才有这种看法。她父亲是个老红军、老干部,生活上搞特殊,工作作风粗暴,广大群众对他有很大意见。人家是有功之臣,即便是有点出格,原也无可厚非,大家都能理解。我最看不起他的妈妈薛香芬,要说她也是领导干部,但身上缺乏领导干部那种风韵和气度,大小事儿都争,斤斤计较,在我的眼里,它更像一个小饭店的女老板,或者更像小杂货店的女掌柜,身上总带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酸腐味。至于齐梅怎样,你们是上下届同学,情况你比我了解。婚姻问题是作为一个女人的头等大事,人们常说,不怕选错行,就怕嫁错郎,一时的失误将造成千古遗恨。选好了丈夫,一样的重量二人分头去挑,将会减轻一半的压力。他会在你需要的时候助你一臂之力,使你觉得人生的旅途不再漫长。如果选不好,那后果是难以预料的。至于你和齐安邦,成与不成,看缘分,你自己做主,聚则真心相聚,散则和气分手,不要再闹出那么多的故事。和他分手后,下一步你咋想?你也老大不小了,不能再拖下去了。”

“我考虑好了就告诉你。”

“那你和齐安邦的事儿打算咋处理?”

“已经这么几年了,别说和他和他走在一块儿,同床共枕做夫妻了,就是做个好朋友的欲望都没有。我不能欺骗自己,早散早清爽,我就是找你来想办法的,你说咋办好?”

“要说难办也好办,既然你觉得没有必要再相处下去了,那就先冷落他。不给他写信,来信不回。他就是请假回来找你,你就避而不见。实在是躲不开,就减少接触。等过一段时间后,再写封长信,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他。凡是有点自尊心的男人,女方主动提出和他分手,一般情况下他就不会再来纠缠。”

“我从来没有主动给他写过信,他基本是保持3天一封信。他写10封我也不见得能给他回一封,有几封信我连看都没看。”

“那好,就写上此人不在,原信退回,交给邮递员,来一封退一封,先给他个苍蝇吃吃再说。”

“那他回来咋办?”

“回来更好办,我代表你和他见面,把你的意见转达给他,你不用出面就是了。”

“那得多长时间?”

“时间长一点不怕,只要把问题处理好就行了。你别忘了,他是个军人,你虽然从来没有承认过,但大家都认为你是他的的未婚妻,受法律保护。可别急于求成,再给你的心上人带来麻烦。既然爱他,就得处处为他着想。”

“都啥年代了,他总不能因为这事儿把我送上法庭吧?”

“也可能不会,但不得不防。”

“那你说该咋办好呢?”

“第一不要急,慢慢来。这么多年都等了,也不在乎这一朝一夕。第二,不和你的心上人幽会,免得他抓住把柄。一但人家掌握了你们之间来往的证据,这事情就不好办了。第三,在这事情没有完全解决好以前,给任何人也不能透漏半点消息,包括你最亲密的朋友。说者无意,听者留心,往往随口说的一句话,会毁掉一件大事儿”

“有些事儿我已经给余慧贞说了,可咋办哩?”

“以前说了就算了,以后她再有意或者无意问这事儿,你用话引开就行了。你说她认识齐安邦,她知道的越少越好。”

姐妹两紧紧依偎在一起。

还没等兰华给齐安邦写信,他已经提前回到霍马市休假了。让他感到不解的是,兰华只和他打了一个照面,就再也没有踪影,这在以往是从来没有过的。他一头雾水,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准备等她下课后一块儿去吃晚饭,然后再找个地方好好谈谈。领导已批准他的结婚申请,他这次回来是专门办婚事儿,并且按照部队的有关规定,接兰华到部队随军的。

他一直在学校大门口等到夜里12点,兰华一直没有回宿舍。他没办法,只好先找了个旅馆住下,第二天一早又去学校。刚到门口,门卫老大爷听说他找兰华,上下打量了他一遍,然后说:“兰华昨天一早就请假走了,还指不定什么时间回来呢,要找她等过几天再来吧。”他一听,脑袋轰的大了。要在以往,他非得狠狠揍门卫一顿不可,现在他已经不是愣头青了,忍气吞声问门卫:“她走的时候没有交代什么话吗?”

“啊,对了,你看我这记性,差点给忘了。她走的时候交给我一封信,说有个姓齐的男同志来找她,就把信给他,你是不是姓齐?”

“对,请把信给我吧。”

门卫将信递给齐安邦,他转过身急忙打开,内容很简单。

“齐安邦同志:

感谢你大老远的到霍马市来看我,同时也感谢这些年来你对我的迁就和照顾。我们相处时间也不短了,但我的确无法找到和你的共同点,觉得长期这样下去,实在没有必要。时间久了,两人都会受到不同的伤害。长痛不如短痛,现在我郑重的告诉你,咱们之间的关系就此结束。希望你能找到一个称心如意的姑娘。”

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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