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家】曹磊:从告别传销到赴美IPO 关于云集十大观点精要
导读
3月21日,云集正式向美国SEC提交招股书。招股书显示,云集在2016-2018年三年的GMV分别为18亿、96亿和227亿。其中,2018年GMV同比增长136.46%。从被质疑传销到赴美上市,云集这一路经历了什么?本文整理了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关于云集的观点精华,一同来了解云集(更多详见专题:http://www.100ec.cn/zt/yjIPO/ )。
观点一:整改后的云集模式与此前罚款的行为要一分为二地看待,“说到底社交电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发展出来的新经济形态,目前电商80%的份额都在移动端,围绕新经济的平台创新是值得鼓励的,但同时任何商业创新都不得逾越法律法规的红线。
观点二:云集、贝店等分销开店型社交电商平台,凭借微商分销模式快速崛起,在“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电商精准扶贫方面异军突起。
观点三:云集微店利用了社交分销的模式做电商,确实是在销售产品。此外,云集目前的层级并没有超过三级,不太会涉嫌传销。云集采用的分销模式已经成为许多电商的标配。
观点四:以云集(分销模式)、拼多多(拼团模式)、有赞(工具模式)为代表的三类不同模式社交电商平台接连获得融资的“行业级”现象,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资本对于社交电商模式的认可程度更高了。
观点五:在线上获客成本越来越高的当下,以拼购(拼多多)、分销(云集)等为典型的社交电商模式成了电商平台快速吸引客流的新方式,成为零售电商行业与平台电商、自营电商并驾齐驱的第三极。
观点六:云集的模式决定了他们天生就是流量磁铁,低廉的商品价格,利用微信等社交媒体的朋友圈等体系实现裂变式传播,以非常低的成本代价取得了海量的用户流量。
观点七:以云集、拼多多为首的社交电商平台,以其独特的社交模式、平台赋能服务、低廉的获客成本,为农产品上行和今后农村电商发展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观点八:以阿里、京东、苏宁为代表的电商巨头和云集、拼多多为代表的'独角兽’,成为过去一年里我国精准扶贫的新生力量,而社交电商平台凭借很低的获客成本,大大降低农产品进城门槛,推动了电商扶贫下沉落地。”
观点九:新的传销模式多被套上不同的商业模式,隐蔽性变强,但其实它的本质是不变的——通过层层分销机制,不依靠商品盈利,而是通过发展下线和向下压货来赚取利润,切勿相信“多层分佣”、“高额返利”等。
观点十:社交电商仍处于红利期,如拼多多、云集微店、有赞等借助微信流量发展很快。朋友圈“拼团”模式是移动电商、社交媒体相结合的商业模式的创新,能够很好地利用了社交媒体的渠道,以“用户去发展用户”的模式迅速铺开市场。
》》点击“阅读原文”,进入【专题】“云集”启动赴美IPO 冲刺“会员电商第一股”
↓本文“云集”赴美国上市讨论请加【社交电商读者群】
群满了加↓这个小编入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