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诗解读——王维之《洛阳女儿行》

注:
对门居:对门坐着。
良人:古代女子对丈夫的称呼。
金盘脍鲤鱼:镶金的盘子里盛着细切的鲤鱼。
越女:指春秋时越国美女西施,原为浣纱女。
七香车:用多种香料涂饰的车。
宝扇:用来遮蔽的扇状仪仗。
九华帐:古代一种用九花图案绣成的彩帐。
狂夫:古代女子对他人称自己丈夫的谦称。
剧:甚,甚于。
季伦:即石崇之字,以豪奢著称。事见《晋书·石崇传》。
珊瑚:石崇家多珊瑚。
花琐:九微灯爆落的灯花。
赵李家:指豪门贵戚。
越女:用西施贫贱时浣纱之事,比喻贫女虽美,却无人爱怜。
解读:
这首诗作于开元六年,公元718年,王维时年18岁,也有一说16岁。这是一首乐府诗。用喻守真在《唐诗三百首详析》中的话来讲:此诗是咏洛阳女人的豪贵,所以讥剌当时京师中一般的豪贵之家的女儿。沈德潜则认为该诗“结意况君子不遇也”。应该说两人观点各有偏重。
全诗可分为三大部分,开篇诗人以冷语发端,自含鄙夷之意描述这位洛阳女子的极其普通,不过所嫁之人又极其不普通罢了。前八句是叙洛阳女子出身高贵和衣食住行的豪富奢侈。“狂夫”八句是叙洛阳女子丈夫行为的骄奢放荡和作为玩物的贵妇的娇媚无聊。“城中”四句是写她们的交往尽是贵戚。结句以西施出身寒微、虽美而无人怜爱作为反衬,抒发作者的感慨,也隐含诗人对贤者不遇、慨叹人生贵贱的偶然性,似乎都能讲得通。
诗中的洛阳女子是一个为权贵所宠爱的少妇,她生活豪华奢侈,但却精神空虚,除了陪丈夫玩乐之外,就只余下“妆成只是熏香坐”的百无聊赖。和浣纱的越女相比究竟谁可怜?读诗之人可以从自己的角度做出自己的理解。清人黄周星给出了自己的解释——“通篇写尽娇贵之态,读至末二句,则知意不在洛阳而在越溪”。

王维(700—761),字摩诘。太原祁人(山西祁县)。后徙家蒲州(山西永济西),遂为蒲州人,称河东王氏。排行十三。官终尚书右丞,称王右丞。父处廉,官终汾州司马。维早慧,工诗善文,博学多艺十五宦游两京,居嵩山东溪。以才艺知名,博得豪贵青睐。玄宗开元九年(721)中进士。释褐为太乐丞。秋,因伶人舞黄狮子舞坐罪,贬济州司仓参军。开元十四年春秩满,游宦淇上,遂隐于淇。开元十七年前后回长安闲居,学佛于荐福寺道光禅师。张九龄为相时,作《上张令公诗》。二十三年,擢右拾遗。二十五年,张九龄被李林甫排挤谪荆州长史,王维作《寄荆州张丞相》。同年秋,奉命出使凉州,以监察御史兼节度使判官。二十八年,迁殿中侍御史,以选补副使赴桂州,知南选。明年春夏回长安,寻隐终南山。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复出左补阙。天宝三载始营蓝田辋川别业。天宝四载暮春,以侍御史出使榆林、新秦二郡。后迁库部郞中。天宝九载后,丁母忧,十一载服除,拜吏部郞中。在辋川期间实亦官亦隐。十四载,迁给事中。安史乱后,委任给事中。王维服药取痢,伪疾将遁,被囚洛阳凝碧池,作诗“万户伤心生野烟,百官何日再朝天”,以明心迹。肃宗至德二载(757),王师收复两京,陷贼官司六等定罪,王维以此诗及弟缙请削己官为兄赎罪,获免。乾元元年二年(758),授太子中允,加集贤学士,迁中书舍人,改给事中。上元元年(760),官尚书右丞。次年七月卒,葬蓝田辋川别业之西。生平事迹见新旧《唐书》。王维信佛,学顿教。受禅宗思想影响极深,以禅悟诗,故人称“高人”“诗佛”。《全唐诗》存诗4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