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宫的供应和贡品
清帝后宫庞大,衣食住行的保障自然是马虎不得。内务府是清代独有的机构,职官多达3000人,它的主要职能就是管理皇家事务,清宫供给内务府责无旁贷。
清宫日常供应部分由内务府管理的皇庄来实现。清代的皇庄主要设在北京地区和东北地区,这些皇庄不但有供给银粮的义务,还是皇家的“特供农场”,缴纳大量优质无公害的家禽、猪、瓜果、蔬菜,甚至柳条、扫帚等物,以供皇家日常基本消费。皇庄不能满足的部分,则由内务府采购,这其中蕴藏了大量获取暴利的机会,所以在内务府当差绝对是一等一的肥差。
除了内务府的日常供应外,逢年过节,各地定例也要有进贡,这就是所谓的“例贡”。例贡中以元旦贡、冬至贡、万寿庆辰(皇帝生日)三个节日最为重要。例贡之外还有一些名目繁多的临时性进贡,如迎銮贡、木兰贡、来京陛见贡、谢恩贡、贺捷贡等。迎銮贡是清帝巡游各地时,地方官员进贡的方物;清帝到木兰围场围猎时,则有木兰贡;来京陛见贡是官员进京觐见清帝时而携带的贡品;谢恩贡则是官员晋升或封爵等情况向皇帝敬献贡品;贺捷贡则是取得重大军事胜利后,各地官员进献的礼品。
根据贡品的不同,各地官员名目繁多的礼物可分为土贡和非土贡。土贡一般是以其地方土特产品为进贡物品,像东北的貂皮、人参,山东的甜桃,陕西榆次西瓜,吐鲁番的哈密瓜和葡萄干,福建的茶叶、荔枝,广东的橙子、杨梅,安徽的宣纸和砚台等。非土贡则是金、银、玉器、古玩、字画、瓷器、绸缎织物、洋货等物品。洋货是贡品中比较特殊的一项,除了地方官员进贡外,各国来华传教士也会进献一部分。
能拥有向皇帝进贡资格的,主要是皇室重要成员和一些高品级的官员。乾隆五十五年(1790),乾隆帝圈定了有资格进贡的人员范围。宗室亲贵为亲王、郡王、贝勒;中央大员有大学士、尚书、左都御史、都统;地方大员则有总督、巡抚、将军、提督。此外一些肥差衙门,如织造、盐政、海关等也有进贡资格。
贡品到京后,一般交给奏事处,由奏事处接受、登记,然后把贡品和进单呈览,由皇帝在进单上勾选。进贡的物品中,方物和如意一般会全部收下,其它的物品则有收有驳。毕竟对于皇帝而言,臣子进献的贡品若是全部收下,岂不是显得皇帝过于贪婪?将部分物品驳回去,既可显示皇帝的大度,也可借此笼络臣子。这退回去的贡品,一般都成了敬奉官员的囊中物了。
清朝的藩属国也会时不时地来进贡,但这种进贡给清帝带来的更多是心理上的快感,因为对于各进贡国来说,大清历来是“厚往薄来”,清廷常常要赐予进贡国以几倍于贡品的赏赐,进贡次数多了自然也就成了一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