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大学谢伦灿:文化IP,把文化遗产和文化财富巧妙地结合起来
IP是在当下文化产业语境下诞生的新词汇。IP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识产权)的英文缩写形式。简单地理解为:IP可以是一个具体的形象、一个完整的物、一个故事、或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在中国互联网语境下,IP又不仅仅指知识产权,更是指具有生命力和较高商业价值的跨媒介文化元素的生产与运营[1]。
文化IP是把文化遗产和文化财富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并通过挖掘、梳理、开发等手段,建立起有市场价值的文化信息最终成为IP[2]。
通俗地说,IP就是知识(财产)所有权,如同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一样,IP是内容的智力成果。随着网络的普及,IP这个说法才开始逐渐流行起来,IP的利用和开发也随着网络传播的快捷,成为积攒粉丝的重要资源[3]。百度百科介绍说,IP可以是一首歌,一部网络小说、话剧,或是某个人物形象,甚至只是一个名字、短语,只要是有特定内容的创造性智力成果,都可以成为IP。
网络小说、话剧、某个人物形象、甚至某个名字、短语、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电影、影视剧,动漫、卡通、游戏,将以上内容进行传播、译介、改编,不断被搬上舞台、影幕、荧屏、书刊。
以日本熊本县为例,熊本曾是少有人关注的地方,为吸引游客当地请著名设计师设计熊本熊,通过营销在互联网上大受追捧。日本熊本县依托“熊本熊”形象与“特色小镇”有关文化输出,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将“熊本熊”的卡通形象IP 与熊本县文化IP 联系起来形成当地特色,发展旅游业[4]。《太阳的后裔》播出9集,收视破30%,被封为国民剧。《太阳的后裔》热播让其取景地——江原道太白市声名大噪,广为海外游客所知;衍生产品开发做得有声有色,开始形成产业链。可见,文化IP的强弱与文化的含量、IP的体量有关,更与制作精良有关。《太阳的后裔》不仅在中韩热播,还把版权卖到27个国家,除中日等“韩流”主阵地外,还包括欧洲、中东等地区,在美洲热播还配有30多种语言[5]。《西游记》是一个可供免费开发的大IP,无论是学术研究、文化艺术创作还是文化资源利用,无论是西游故事的可重构性还是西游记文化传播附会的广泛性,都有极大的开发利用空间,因而《西游记》也就成为四大名著中最热门的IP。
文献参考:
[1].郝君.中国传统文化IP价值的挖掘与孵化研究——以洛阳白马寺为例[J].今传媒,2017,25(03):158-160。
[2].李羚 “浅谈文化旅游与文化产业融合新形式——以北京故宫文创产品开发为例”,《度假旅游》2018年10期,41页。
[3].徐习军 《西游记》:一个超级文化IP,2018年11期,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32页。
[4].张振鹏. 文化旅游的IP运营经[N]. 中国文化报,2017-03-18(006)。
[5].谭 天 我国文化IP 热潮中的危险倾向,人民论坛,2016年16期,第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