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奇案:女孩床下造机关,结婚当天害死老公

在一些古装剧中,常能看到各种各样的机关。其中,有一种机关是在床下,床下是地道,遇到了紧急情况,床下机关打开,人就可以从地道里逃跑。

历史上,有这样的机关吗?还真有。

记载大量清代故事、礼仪等的书籍《清稗类钞》,就提到过这种机关。这个机关,是一件杀人案子的关键。

粤东之地,有一个年轻人甲,他与当地一家的女孩乙定了亲,也下了聘礼,就等着操办婚礼了。这个女孩儿乙,非常漂亮,堪称国色。

有一天,这个女孩儿外出,被当地一个另一个年轻人丙看到了。丙一看此女容貌,简直倾国倾城,瞬间就被她迷住了。他下定决心,要把这个女孩儿追到手。

可是,女孩儿已经被许配给了甲,丙没有机会了。怎么办呢?丙想到了一个办法,他知道女孩儿母亲爱财,正好他家是富贵之家,家里有的是钱,于是他找到女孩儿母亲,给了她很多钱,让她通融。

按理说,这种事没法通融,而且毫无廉耻。自己即将出嫁的女儿,怎么还让她跟着别的男人?正常的母亲,即便不打一顿丙,也得破口大骂了。

可是,女孩儿母亲不是正常人,她接受了丙给她的钱财,帮他成就了这事。女孩儿也不是啥好人,也被钱财蒙蔽了双眼,所以她也答应了。

就这样,有钱的丙最终睡在了女孩儿的床上。

可是,两人毕竟不是正常的男女关系,万一甲发现了这事,说不定会打丙一顿。丙为了安全考虑,就在女孩的床下造了机关,挖了地道,防止出现意外情况,可以及时逃跑。

重贿其母,私与往来甚密。豪甚富,恐被人掩执,乃于女床下穿一地道,通后院密室,虑有恶耗为潜避之地也。

没多久,甲来到了女孩家,和未来岳母商量好了婚期。

丙知道后,和女孩儿及她母亲商量,要让甲死无葬身之地。这样,他就能肆无忌惮地找女孩儿了。于是,他们定了计策:让甲入赘,到时候就在女孩家杀了甲,女孩及母亲答应了。

女孩母亲找到媒人,告诉她:我就这么一个女孩儿,还指望她给我养老送终,男孩正好无父无母,不如让他入赘我家,这样两家都好。如果他不愿意,那这门婚事就再往后靠靠吧,商量好再定。

媒人跟甲说了之后,甲没有反对,就这样婚礼如约举行。

甲和女孩大婚之日,亲朋好友都来了,他们看到新娘子后,都说新娘子漂亮。

再以后,宾客在院子里吃饭,新郎新娘入洞房,喝合卺酒。甲很高兴,一饮而尽,新娘子似乎也很高兴,不断劝甲畅饮,甲慢慢就喝醉了。

此时,宾客在外面高兴地吃饭,忽然听到房子里传来惨叫声。众人一愣,正在纳闷出了啥事,忽然就看到新郎官一身婚服,披头散发地狂奔而出。因为头发披散,众人都没看清他长相。

好奇的宾客都跟着去看,众人也赶不上新郎。跑了几里路之后,新郎看到了一条河,居然直接跳河了!很快,新郎官人就不见了,找河中的船夫来打捞,也始终没捞到尸体,宾客们只好回去。

女孩儿及母亲一直在家等着,宾客说完情况后,她们怒了,说:当时你们正在吃饭,眼看新郎官跑出去,我觉得你们在外面肯定能拦住他,怎么会任由他跑出去跳河呢?你们不阻止他,就是你们害死了他。

客告以故,妇曰:方筵宴时,忽狂呼冲门出,知外室必有人阻之使返,何任其投河而没?是客戕壻也。

于是,这对母女把宾客告到了公堂上。

这些宾客告诉县令:我们不是见死不救,只是当时事发突然,我们实在没反应过来。女孩儿及母亲则一直哭着,说死了也要找到尸体。

县令没办法,案子只能悬着。

没多久,县令调走了,来了一位新县令。这个新县令为官正直,擅长断案。

新县令上任后,继续调查这个案子。他看了卷宗,又仔细回想宾客、母女等人的话,反复推演案件,终于让他想明白了:新郎官投河而死,母女推卸责任,诬陷宾客,其实真正目的是让宾客证实新郎官死了而已。

也即是说,这对母女状告宾客,真正目的不是让宾客坐牢,而是让他们知道,新郎官确实死了。

她们这么做,肯定是要掩饰什么,也许新郎官根本没死,也许死的人根本不是新郎官。

想到这里,新县令立马乔装打扮,假装为算卦的人,外出调查。这一天,他到了女孩邻居家,跟邻居聊起了这件案子。

邻居看他不是本地人,就告诉他:其实,有一个富豪公子和那家来往很多,我们也怀疑他有问题,不过,新郎官投河而死,也是我们所见,所以也不敢说什么。

新县令问他:你们看到的新郎官,当时什么样?邻居说:披头散发,看不清样子了。新县令又问:那个富豪公子在哪?邻居说:今天还看到他去那女的家呢。

说到这里,新县令知道案子真相了。

他回去之后,立马带百十个衙役,包围女孩家,并要进屋搜查。女孩在屋外面大闹不让进,新县令却看到床下有男人的鞋子,女孩也发现了,脸色大变。

新县令叫衙役移开床,发现床下地板是新铺的,他再叫人把床抬出去,终于发现床下有地道。新县令带着衙役下了地道,看到一个年轻人正趴在地上,吓得浑身发抖,正是那个富豪公子。

顺着地道,新县令来到了富豪家的院子,发现一处地方的土是翻新的,他叫衙役挖开。挖开一看,新郎官尸体还在,过去了很久,新郎官喉咙脖子处被人扼住的痕迹还能看到。

于是,案件到此真相大白。

富豪联合这对母女,害死了新郎官。婚礼当天,女孩把新郎官灌醉,然后富豪公子让潜伏在婚房里的人(会游泳)把新郎官杀掉,再让他穿上新郎官衣服,故意披头散发狂奔而出,然后跳到河里,偷偷潜水跑了。

宾客看到的其实不是新郎,那会儿新郎官已经死了。

乃挈役入密室,有鲜衣少年伏焉,富豪也。推门至他院,见地新挖状,启之,尸在,经年不变,喉间扼痕显然……盖投水者,乃富豪以重价购善泅者为之也。

这对母女为了钱,居然把新郎官害了,真是令人愤怒啊。(注:图片来源网络,与文章无关,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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