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高薪工作”、“跨国恋情”,实际是让你替毒贩“背锅”!

年仅18岁小杨平时喜欢上网,也喜欢浏览各个社交平台,早前曾在网上找工作,在一些求职贴中看到"征工",声称只需帮忙从加拿大携带行李返港即可获得约10万港元报酬并且还可以免费在加拿大旅行还全程包吃包住,小杨以为这是“天上掉馅饼”的好机会随即前往应征并获安排前往加拿大。

连续多日玩的很好,吃住行全包,还额外给付高额报酬,返程时只需多费力气带点行李,于是他美滋滋地在加拿大玩完后周六晚间就带着两个超级大的行李箱飞回香港了。

返程当日,准备乘搭飞机时对方将两个行李交给他一再叮嘱一定要安全带返香港,受了恩惠的小杨连连点头,根本都没去了解行李里装得是什么只是表示一定好好完成任务,但刚刚抵达香港小杨就被警方包围了,当警方打开他的行李时小杨傻眼了,两箱行李里竟然有整整30公斤的大麻。

“携毒”行为屡发生

携带毒品的行为并不是刚刚兴起的“套路”,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诱骗他人运输毒品经常性被曝光。

前段时间华人女孩夹带毒品在马来西亚被处刑的事情,引起了轩然大波,正是因为受骗,她们和小杨一样落地被检出毒品(ps:小杨是回国,华人女孩是入他国国境),结果需要承担当地相应的罪责。

运输毒品是犯罪行为

值得向大家提及的是,不同的国家对于毒品的量刑是有所不同,如果触犯了当地的刑罚很可能运毒者将面临刑罚,甚至是死亡。

在我们国家对于运输毒品定罪是主观上运输,而过失不构成运输毒品罪。如果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运输的行为,在我国不构成犯罪。

而在别的国家则有着极大的区别。

拿新加坡举例,凡携带有15克以上的海洛因、或者30克吗啡、或者500克大麻入境者,不论是何国籍,都要被强制执行死刑。据悉从92年到08年,新加坡一共执行死刑大约600人,其中420人因毒品走私而被新加坡执法机关执行了死刑。

在马来西亚,唯有三种犯罪会被判处死刑,即谋杀、绑架、以及贩毒。其中,对于贩毒的标准极为严苛,根据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条B(下称39条B)要求,凡是携带毒品超过一定剂量者,一旦被控罪成,都将面对死刑。其中吗啡、海洛因等毒品的死线为15克。

常常被不法分子利用

在运输毒品的人中,有一部分是趋于运毒带来的利益,而另一部分则是受骗运输的毒品,毒贩们惯用丰厚的报酬来诱惑他人帮其运送毒品,而被骗者则因为贪图毒贩承诺的“利益”,疏于防备,给自己酿下“祸事”。

很多被骗运输者的家人,从来没想过家人会有朝一日和“毒品”、“犯罪”牵扯到一起,运输者也从没想过自己会因为“运毒”触犯了法律,但是那个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不法分子有这些“套路”

1.诱骗招聘

5月17日,有记者从攀枝花公安局获悉,近日警方破获一起贩毒案,查获海洛因5600余克。此案中涉案的两名男子来自山东和湖南,他们都是通过网上的所谓“高新招聘”信息,“应聘”成为了运毒“马仔”。

2.托运行李、帮带货物

51岁的湖南湘潭籍男子莫某,在云南昆明被查出帮人带送的货物中,藏有海洛因1027克,于2008年9月17日被一审判处死刑。但莫某坚称其并不知道行李包中夹藏毒品。

3.假装做朋友、谈恋爱

2015年9月29日讯,漂亮的京城女白领王晓(化名)失恋后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并“邂逅”了一段爱情。在列车上,警方从她随身携带的行李中查获了11公斤伪装成“普洱茶”的海洛因,数量之大足以被判极刑。面对这些毒品,王晓一再向警方表示“自己被骗了”。

避免被“运毒”

别等到来不及再后悔,避免被骗运毒,切记别贪图小利,要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想要获得什么必须付出加倍的努力。其次,一定不要轻易放松警惕心,甚至是亲朋好友,尽量不要帮人携带物件,出境入境也要谨防夹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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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普及知识的康达君|羿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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