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基本情况
1万亩以上59个,5万亩以上8个。
总经营面积228万亩
1 | 泰安市泰山林场 | 17.9 |
2 | 泰安市徂徕山林场 | 13.5 |
3 | 无棣县国有林场总场 | 11.3 |
4 | 崂山区国有崂山林场 | 11.27 |
5 | 烟台市昆嵛山林场 | 7.17 |
6 | 莱芜区国有华山林场 | 6.9073 |
7 | 淄博市鲁山林场 | 6.48 |
8 | 蒙阴县国有天麻林场 | 5.5138 |
9 | 费县国有塔山林场 | 4.87 |
10 | 钢城区国有寄母山林场 | 4.8525 |
11 | 淄博市原山林场 | 4.3973 |
12 | 山亭区国有徐庄林场 | 4.1563 |
全省国有林场情况
一、国有林场情况
全省现有国有林场150处,经营面积228万亩,森林覆盖率83%,活立木蓄积量924.7万立方米,在职职工6403人。国有林场分布在全省16市的84个县(市、区),全部为生态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41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9处(均在菏泽市)。
我省国有林场大多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主要分布山丘地区、沿海区域、沿黄风沙和盐碱涝洼区等生态脆弱地区。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生态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成为全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科学经营、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样板。全省有101处国有林场依托资源优势,建立了133处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生态产品。全省有11处国有林场被评为全国十佳林场。淄博市原山林场为全国国有林场改革样板,党委书记孙建博被授予“林业英雄”称号。
国有林场为社会造林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全省13处国有林场场外造林面积2.49万亩,加快了林场周边集体林地造林绿化。建立民营林场892处,经营面积32.4万亩。借鉴国有林场经营模式,建立省级规模化生态林场14处、乡村林场106处,总经营面积21万亩。
二、国有林场改革情况
进入上世纪八十年代,国有林场由全额拨款单位逐步改制为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国有林场发展陷入困境。为破解国有林场发展瓶颈,1998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实行国有林场分类经营、分级管理制度。2009年进一步完善了国有林场分类经营制度,明确规定生态公益型林场为事业单位。2011年,国家启动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我省为试点省份,临沂、泰安42处国有林场参与改革试点,2016年通过试点验收。
2015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中发〔2015〕6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围绕“保生态、保民生”两大目标,以生态公益性为改革方向,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各项任务,2020年4月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一是完成了国有林场整合和定性、定编工作。根据机构精简、规模经营的要求和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功能定位,将全省155处国有林场整合为150处,全部定性为生态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41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9处。按照“因养林而养人”的原则和每300—500亩1个编制员额的标准,核定国有林场事业编制6389名,较改革前减少14%。
二是完成了岗位设置和富余职工安置。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林业局印发的《关于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国有林场全部完成岗位设置。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通过内部退养、政府购买服务、提供林业特色产业岗位等方式安置富余职工516名。
三是落实了国有林场财政预算和职工社保政策。各国有林场的人员经费和事业费支出等按改革后的单位性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五险一金”参保缴存率实现全覆盖。改革前拖欠的3388.14万元职工社保费用全部清偿到位。
四是加强了森林资源保护。通过改革,明确了国有林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服务的职责定位,完善了林场管理体制,林场森林资源资产得到有效保护,国有林场的公益林全部停止了商业性采伐,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2020年国有林场森林蓄积量较2015年增加35.7万立方米。
五是活化了发展机制。建立了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明确各级政府森林资源保护的主体责任、国有林场的直接责任和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创新实行“场圃一体化”管理模式,全省有49处国有苗圃并入国有林场,国有林场与苗圃资源共享、技术互补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国有林场职工年龄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国有林场50岁以上职工占40.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仅占13.9%,中专和高中文化程度的占39.7%,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46.4%。
二是森林质量亟待提高。我省国有林场大多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营造的人工林,近熟林、过熟林面积达到60%,大多为柏、松、槐、栎类纯林,树龄、林种结构不合理,抗灾能力不强。
三是部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国有林场需维修改造的林区道路650公里,需新建林区道路930多公里。现有护林站(点)933个,其中危旧房屋340个。
四是内生发展动力不足。国有林场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激励机制不健全,绩效考核制度不落实,存在“吃大锅饭”的现象。
四、当前重点工作
(一)持续抓好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巩固提升。重点对随意改变国有林场隶属关系、职工待遇不落实、岗位设置不合理等问题督导整改,确保改革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全面加强森林经营管理。加强新编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落实。对现有老化、退化低效林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鼓励国有林场积极承担珍贵树种、优质大径级用材林培育和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提升国有林场森林质量。
(三)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制度。根据国有林场功能定位,加快修订《山东省国有林场条例》。加强规划引领,编制实施《山东省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加强分类指导,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国有林场考核机制,调动国有林场职工积极性。
(四)抓好新一轮国有林场改革国家试点。国家林草局在“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中将我省的原山林场列为首批新一轮国有林场改革国家试点单位。按照国家林草局要求,深入做好试点各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