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恶之花:天才雷普利和他的创造者海史密斯

侦探小说诞生之初,福尔摩斯和华生们还在伦敦街头探寻案件真相,与万恶的超级反派鼻祖莫里亚蒂教授一决高下的时候,侦探之于罪犯,就如同光明之与黑暗的泾渭分明。作者们更愿意用残忍,冷血,反社会,道德败坏等方式来描写罪恶,从而反衬出神探的高尚和正义。我总觉得向往光明是一个道德感健全之人的本能情感寄宿,同样,却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有着这样一群人会以同样的目光,投射于罪恶之上,探究赢隐藏在犯罪背后的那些动机和缘由。

与传统线型叙事结构的侦探小说相比,犯罪小说拥有着更加迂回、深邃、复杂的表现形式,来彰显情节曲折和个人特性之间的密切关系。可以这么说,在阅读推理小说时,读者或许会把个人的关注点聚焦于诡计谜题的设置,呈现以及破解,则犯罪小说会让读者转而进入那些凶手、反派、罪犯的第一视角,把更多的精力用来描绘主人公犯罪时整个心理变化过程,以及在遭遇到警察侦探追查盘问刁难时候,又如何的见招拆招,直至逃过追捕。当然,这种有悖于传统道德观念的行为逻辑,往往会让绝大多数读者产生心理不适的失调感,但同时,这种失调感会随着作者对于罪犯的内心刻画逐渐深入,不由自主的代入其中,甚至产生“理所应当”的认同。如果说侦探小说是让读者心中的善与侦探们并肩作战,查巡真相;那么犯罪小说,则是让读者心中的恶和罪犯们共同进退,最终避过法律的惩罚。这大概才是帕特里夏·海史密斯笔下“雷普利系列”之所以会被奉为犯罪小说经典之作的个中缘由吧!

小说以汤姆·雷普利应当地富商之请求,前往欧洲找回那位富商的儿子迪基的经历为契机,让在美国纽约生活窘迫,走投无路的雷普利的人生从此有了一线生机,大概登上船的一刻,他的内心试图将自己与过往一切的错误,卑鄙、不堪一笔勾销,彻底抛诸脑后,前往新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正是这样一位对待未来生活充满期待的年轻人却因为随之而来的现实,背上命案,并且为了补上一个撒出去的谎言的漏洞而去制造更多的谎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小说的主体部分在这里才算真正的开始,曾经貌不惊人生活失败的汤姆由此被激发出了最大的邪恶潜能,于是我们才会明白,小说标题所谓“天才”,到底是为何物。接下来的整部小说整个系列的故事情节都是围绕在真相和谎言之间展开,欺骗和揭穿总是来回摇曳,读者的阅读情感也会随着主人公所处的危机环境来回跌宕。

除了能够带给我们以智力游戏上的愉悦感,犯罪小说同时也引发了读者对于复杂社会和复杂人性更深层次的思考,当然人性常常是这类小说更加关注的问题之一。汤姆在小说开始之初,并未被设计成为一个冷血的杀人凶手,他在纽约一家广告公司的会计部门工作,独来独往,穷困艰苦。他有着数学天分,擅长面不改色的说谎,会偶尔伪造点文件,敲诈敲诈富人。总得来说,作者笔下的雷普利,是个唯唯诺诺,不堪大用,道德底线缺失,又非大奸大恶的人。而造成这样这一切的又或者是纽约这座城市。于是才有了迪基父亲请求他去往欧洲时,他对于今后生活无比期待。同时,他会自掏腰包给自己买件新衣服,会因为船舱里发现的果篮上那张旅途平安的贺卡而感动流涕。

而随着剧情的不断深入,读者阅读的不断深入,不断目睹,见证着汤姆一步步为形势所迫不得不如此的抉择和行为,最后陷入深渊,不能自拔。整部小说的最高难度创作部分就在于,作者既需要为汤姆安排接踵而来的麻烦和危机,有需要依靠人物角色本身的操作把谎言一次又一次的编圆,既不能依靠运气,又不能使用巧合,每一次都是角色精心的谋篇设计,巧妙的见招拆招,缜密逻辑的推演,和放手一搏的赌徒心理。在刑侦技术无比发达的今天,罪犯要通过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来躲过调查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当读者被带入到当时那个年代的客观环境中,又会发现,雷普利所做的一切竟然是如此的游刃有余,环环相扣。角色的成功,就意味着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这就是犯罪小说能令人着迷的重要一部分。相比较,侦探小说中生来如此的反面凶手形象,“雷普利系列”更关注于凶手犯罪行为背后更加深刻的逻辑和本质,所以这部经典小说的影响力足以超越类型小说,经典小说等文学范畴,进入到更加广阔的社会功能领域之中,去影响“犯罪心理”这门把刑侦学和心理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实用学科。

汤姆·雷普利,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失败人士,却有着惊人的智商和天才的伪装天赋,可以用迪基的身份游走在巴黎、罗马之间,建立属于自己的社会关系。可以模仿迪基吃白煮蛋,像迪基一样从衣架上拿领带,可以模仿迪基的风格画一幅画。

原文中提到,“日子一天天过去,汤姆发觉这城市的气氛变得日益古怪,纽约仿佛少了些真实性或精髓之类的东西,整个城市正为他一人上演一出场面宏大的戏,戏中出现了穿梭往来的巴士、计程车与人行道上神色匆忙的人群,夹杂第三大道上所有酒馆播放的电视节目,银幕上映着充足的日光,数以千计的喇叭喧嚣及闲聊漫谈的人声权充音效。好似待他周六一出航,整座纽约城将立即如舞台上的纸板般噗的一声完全崩塌。”

汤姆把自己比喻成演员,全世界的人都是观众,他需要在他们面前扮演另外一个角色,他自由自在,又同时步步为营,他谨言慎行,又同时挥洒自如,在他自我营造的幻象中,既有他内心自我性格的因果,也有整个物质社会渗透到他潜意识里强大无形的观念,以及主流群体对于社会边缘人群的集体无意识压力。更可怕的是,当小说以汤姆·雷普利的第一视角逐渐展开推进时,所有的卑劣,残忍,罪恶竟然都有了一种逻辑自洽足以说服自己的“合理”解释,比如他始终对自己强调:“毕竟,他要同时照顾两个人。”

之后的四本小说中,雷普利同样地无恶不作,同样地用着谎言游荡在欧洲各国之间,同样地穿梭黑白两道,不同的是,最后他将自己的角色从“演员”升格到了“导演”。《地下雷普利》中,他迎娶了一位妻子,混迹于法国上流社会,联合年轻画家来伪造德瓦特的伪作,又因为东窗事发后,采取行动以求自保。《雷普利游戏》里,他不再亲自出手,而是用着细致入微的心理暗示不断诱导自己的邻居,对人生绝望的白血病患者乔纳森,最终控制他一步步走向犯罪。邪恶在灵魂的夹缝中滋生发芽,所有人都可以用一种逻辑来宽恕自己,然后告诉别人,我不是坏人,只是一个情非得已做了坏事的好人(这本里的雷普利像极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帷幕》的凶手)。《跟踪雷普利》里,他难得的温情一回,帮助一个失手杀死自己父亲的年轻人重新面对生活,却意外卷入一宗绑架案。这部分中,雷普利已非昔日少年,成为了中产阶级,有了自己的社会地位,并且可以和自己的罪恶和平共处。但当他试图去引导一个和自己有着如此雷同人生经历的少年时,却发现如此得无能为力。雷普利的奇特心理被作者描述的入木三分,他不会因为自己的人生而悲伤恐惧,却因为无法拯救一位少年而哀婉叹息。本系列最后一部《水魅雷普利》中,主角遇到了人生的最大危机,两个略带神经质的美国八卦记者跟普立彻夫妇打破了早已淡出江湖的雷普利的生活,他们目的是让这个人过去的一切大白于天下。眼见着自己曾经的秘密即将浮出水面,雷普利决定再次出手面对属于他人生的最后一场较量。

传统的侦探为第一视角的小说中,作者将悬念设置于“谁是凶手”这一核心问题上,它的精彩之处在于明知正义必胜的前提下,选择到一条从“迷雾通往真相”解谜之路。当然这样的前提是所有读者在阅读侦探小说时不可或缺的安全感或者说是束缚感的来源。但在海史密斯笔下的犯罪小说中,“谁是真凶”的疑问早已不复存在,更多的时候,读者会被作者残忍地带入到犯罪者的视角去解读看待这个世界围绕在自己周围所发生的一切,至于最终正义是否能够战胜邪恶,真相是否有机会大白于天下,坏人可曾逍遥法外,通通皆是未知之谜,只有在这种不安全感前提下的阅读才足够让所有人感受到患得患失和紧张刺激。直至某些时候,读者们需要同时窥探雷普利的内心,甚至会因为他的某些遭遇而心生同情,用更加近的距离去直面“恶”的本身。用纽约书评人角谷美智子的说法,这叫“诱使读者暗暗和主人公背德的观点合流”。

值得一提的是,在心理学高速发展的当时,美国联邦调查局也专门开设了类似的研究项目,针对罪犯的犯罪行为进行科学调查,通过了解他们的成长经历,作案动机,和个人心理状况,价值观等,逐步勾勒出这类罪犯的criminal profiling(即犯罪心理画像),从内心构建中寻找共同规律,最终能在侦破具体案件时,更加精准快速的锁定嫌疑人范围。有趣的是,这种通过文字记录的调查报告竟然和“雷普利系列”中作者虚构的犯罪心理描写有着许多异曲同工的共通性,可以这么说,大概再没有一部在文学领域里有如此地位的世界名著经典,能够同时在科学领域同样有着如此耀眼的实用价值。

当然,作为一个世界文学史上的经典反派形象,如何能够更加深入了解并加以解读。事实上我们可以借助去理解作者帕特里夏·海史密斯的生平来完成。钱钟书在他的《魔鬼夜访钱钟书先生》里说过:“为别人做传记也是自我表现的一种;不妨加入自己的主见,借别人为题目来发挥自己。反过来说,作自传的人往往并无自己可传,……所以,你要知道一个人的自己,你得看他为别人做的传。自传就是别传。”他传即自传,自传即他传,更何况是为一个虚构人物作传,作者可以轻而易举地摆脱一切既定事实的束缚,来表达属于自己人生的过往和经历的投射。对于海史密斯而言,小说中的雷普利有着与她相同的生活体验和成长困扰。她出生于一九二一年的美国德克萨斯州,家境并不算差。同为商业艺术家的父母却并不愿意让这个意外诞生的小孩打乱自己的事业节奏,于是间接加剧了本来已经激化的家庭内在矛盾。本来他的母亲甚至多次使用松节油当做堕胎药。可惜,堕胎没能成功,父母只好赶在他出生前九天匆匆办理好离婚手续,各奔东西。

小海史密斯的童年是跟随自己的母亲和继父共同生活,从小她就知道自己是个并不被欢迎的人物。十二岁那年,他的父母搬去纽约,自己则被留下来与外祖母共同居住,人生中第二次感到被抛弃的她在后来的回忆中把这一年形容成:“我一生中最悲伤的一年”。同时这也让她终其一生都与自己的母亲关系紧张,并把亲情的缺失全部归咎于她的继父。与许多世界文学史上同样经历不堪孩童时期的杰出作家们相似,她不但因此养成了敏感,多疑,抑郁,孤僻的性格底色,同时也让童年所受到的创伤伴随了海史密斯今后的全部人生。而事实上,海史密斯也一直都是个精神状况不太稳定并且时常呈现病态的人。正是这样的症状和她的写作产生了奇特的化学反应,一面她常常会因为构思的过度真实加深了她的幻觉,让自己游离在自己所创作的世界中不能自拔,另一方面,她又在自己的作品中不断深刻的挖掘人类所拥有的犯罪心理,反过来成功得释放了她在真实世界中的那部分反社会人格。据说,在海史密斯的晚年,人们时常会某些派对中看到这位女作家独自依靠在烛光边上,把自己的头发一根根的烧着。他的朋友们普遍认为,如果不是依靠文学创作能让她在虚拟世界中体验罪恶的快感,也许她最后的归宿不是牢房就是疯人院。

从一九五二年发表的世界上第一部女同性恋为题材的作品《盐的代价》开始,到后来因此被改编成的电影《卡罗尔》,还有从来不会对女性产生好感,却会因为迪基,而对玛丽心生嫉妒的雷普利,不难看出作者无法找到很好的机会和自己的父母探讨自身的双性恋取向,最后只能通过写作,在不同的男女关系中寻找到自己的位置。

从后来受到希区柯克青睐的处女作《列车上的陌生人》到让她名声大噪的“雷普利系列”,她总是在内心挣扎和追求平静中寻找统一,或许只有她笔下的雷普利才是这样双面人生的最后完成体。在其中,有关系稳定的妻子,有一栋豪宅,有个管家,可以有日常的生活,比如键琴、绘画、园艺、购物,同时他也有着另一重不一样的人生,阴暗,谋杀,犯罪,欺骗,谎言,一个看似生活恬静与世无争的男人同样有着在黑白之间穿梭的能力,并且并非正反切换,而是彼此合二为一。“我写小说,开头总是慢热,甚至平静如水,使读者渐渐地适应那个既是'英雄’又是'主角’的罪犯,以及他周围的人。”如此写作的必然结果就是,读者会不断地在意自己与主角之间的内心距离,最后却惊讶的发现,越来越近。这也难怪后来的评价中会用“扰人”来形容她作品之于读者的真实感想。

海史密斯一生共留下了二十部长篇小说和七部短篇合集,这个数量在当时的推理小说作家群体中并不突出,可他却用优秀的作品在世界文学史上留下了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并且拥有一群忠实的粉丝,以及一个所谓的“海史密斯流派”,不过,在我看来,这里的一切对于作者本人应该是不屑一顾的存在吧。

一九九五年,因为长期酗酒,身体每况愈下的帕特里夏·海史密斯,在临终前将最后一名访客从她的病房里赶走,还反复念叨“你该走了,你该走了,别说了,别说了。”直到对方走出自己屋子,人去楼空。

然后,经过几时几分几秒后,如愿地,在孤独中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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