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元:关于明清卫所制度研究的新思考

卫所制度是明清时期的一项军事制度,正式创立于明代,并延续至清前期,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的重要力量,也是史学界长期关注的对象。有关卫所制度的研究可谓滥觞已久,既有制度史、军事史的考订,也有经济史、民族史、文化史、边疆史方面的论述。已有的研究多是基于卫所制度本身的探讨 ( 如制度、屯田、军户、赋役等) ,且讨论对象多是汉区腹里卫所,少数民族地区卫所制度研究目前较为薄弱。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 ( 中南和西南) ,随着卫所制度的实施,逐渐形成了多层次、多维度的 “民族互嵌”,目前尚无人从这一角度去探讨该问题。本文拟抛砖引玉,从 “民族互嵌”的角度简略谈谈个人对未来研究的思考。

明朝建立后,从沿海到内陆,从腹地到边疆,均以卫所镇戍,寓兵于农,守屯结合。“每卫设前、后、中、左、右五千户所,大率以五千六百人为一卫,一千一百二十人为一千户所” ( 《明史》卷七六 《职官志》,中华书局,1974 年,第 1874—1875 页) 。千户所下设百户、总旗、小旗。按役分户,明代将户籍分为军、民、匠、灶 等,规定世代承袭,不得脱籍。卫所军士隶军户,子孙世代从军。军户的来源主要有“原报抄籍”“从征”“归附” “谪发” “垛集” “抽籍”等形式。卫所建立之初,以 “归附”和 “从征”为主体。组建卫所并非直接将当地居民纳入军户,而是从外地征调大量汉族移民充实军伍。他们大部分来自于长江中下游地区及南、北直隶,奔赴万里 “他乡”世代驻守。

以是否兼理民政,可分为军民卫所与普通卫所。军民卫所既管军又理民,具有实土卫所性质,且多位于少数民族地区及边疆地带。除了镇守防卫,屯田是卫所的重要职能之一。“就于卫所所在,有闲旷之土,分军以立屯堡,俾其且耕且守” ( 丘浚《大学衍义补》卷三五 《制国用·屯营之田》,京华出版社,1999 年,第 320 页) 。明代中后期,卫所官腐化,屯政破败,大批军士逃亡,卫所在册军士实存人数十之一二,明廷虽一再整饬,但仍无济于事。清初因循明朝旧制,保留卫所建置。至康熙、雍正年间,清廷开始大范围裁撤卫所,将其归并州县 ( 仅存漕运卫所) ,卫所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明清卫所制度是史学界长期关注的重要对象。早前有吴晗、解毓才、谭其骧、日本学者清水泰次等不同程度关注了卫所制度,其后又有王毓铨从军事史、经济史的角度探讨了卫所的屯田制度 ( 《明代的军屯》,中华书局,2009 年) ,顾诚基于卫所制度,对明代耕地数量、管理体制及卫籍等方面作了较为精深的探讨 ( 《隐匿的疆土:卫所制度与明帝国》,光明日报出版社,2012 年) 。日本学者奥山宪夫对明代卫所制度的建立、官军粮饷方面作了比较深入的分析 ( 《明代军政史研究》,汲古书院, 2003 年) 。郭红在明代卫所区划、卫所军士 “民化”等方面作了重要论证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年; 《明代卫所与 “民化”: 法律·区域》,上海大学出版社,2019 年) 。张金奎着重探讨了明代卫所军户的溯源、饷粮、后勤、组织管理、军户生存空间及社会变革 ( 《明代卫所军户研究》,线装书局, 2007 年) 。梁志胜充分利用明代卫所武职选簿档案,系统全面地考察了明代武官世袭制度 ( 《明代卫所武官世袭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 年) 。奇文瑛对明代卫所军士来源中的 “归附人”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 ( 《明代卫所归附人研究———以辽东和京畿地区卫所达官为中心》,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1 年) 。李新峰对明代行政、军事两套管理系统的说法提出质疑,认为明代政区体系可以视为一个遵循直隶/分管模式的圈层结构 ( 《明代卫所政区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 年) 。毛亦可从制度变迁的视角关注了清初卫所归并州县的史实,对卫所归并州县的原因、过程及归并过程中的人丁、赋役作了较为翔实的考论 ( 《清代卫所归并州县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 年) 。

明代在北方与蒙古长期对峙,以卫所制度为基础并不断完善和改制的九边重镇是明朝重要的军事倚重力量。学界对此颇有论述。如彭勇对明代北边卫所军事驻防及班军制度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 ( 《明代班军制度研究———以京操班军为中心》,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 年; 《明代北边防御体制研究———以边操班军的演变为线索》,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 年) ,赖建诚则从纷繁复杂的史料数据中窥探明代北部边防的各 镇 粮 饷 ( 《边 镇 粮 饷: 明代中后期的边防经费与国家财政危机 ( 1531— 1602)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 年) ,刘景纯从历史地理学角度关注了明代九边重镇的史地概况与边防情形,是一部有关卫所制度的区域社会史 ( 《明代九边史地研究》,中华书局,2014 年) 。

在卫所制度研究方面,中国台湾学者于志嘉是颇为引人注目的一位,她的成果代表了现今卫所制度研究的最高水平。于志嘉在卫所制度研究方面用力多年,其本科、硕士 ( 硕士论文出版, 《明代军户世袭制度》,学生书局,1987 年) 、博士阶段皆以卫所制度为学术主攻对象,积累深厚。著作 《卫所、军户与军役———以明清江西地区为中心的研究》(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年) 获学界盛誉。

除此之外,还有杨旸、罗勇等对边疆卫所的分析探讨 ( 《明代奴儿干都司及其卫所研究》,中州书画社,1982 年; 《明代辽东都司》,中州古籍出版社,1988 年; 《经略滇西: 明代永昌地区军政设置的变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 年) ,黄仁宇以漕运侧面反映明代运河沿线卫所制度的运行 ( 《明代的漕运》,张皓、张升译,鹭江出版社,2015 年) ,朱伟华、卢百可对卫所移民文化的关注 ( 《建构与生成: 屯堡文化及地戏形态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年; 《屯堡人: 起源、记忆、生存在中国的边疆》,民族出版社,2014 年) 。另外,不少前辈时贤分区域、分时段、分专题或以某单个卫所为对象进行了旨趣各异的研讨,他们无一不推动了卫所制度研究的深入。

不难发现,以上学者主要是基于传统史料对卫所制度进行研究。随着研究的深入,方法不再仅限于传统史料的考证和辨析,如何从田野中发现历史,实现从 “国家的历史”到 “人的历史”的转变,是卫所制度研究的新旨趣、新突破。20 世纪后期兴起的历史人类学成为史学 “新贵”,对卫所制度研究颇多益处。近年来,运用历史人类学的方法进行卫所制度的研究,加拿大学者宋怡明新著 《被统治的艺术》 ( 钟逸明译,中国华侨出版社,2019 年) 是重要代表之一。书中运用传统的史学考证与人类学洞见,充分利用民间文献,再现了明清卫所的历史变迁,阐述了军户面对军役、军屯与地方融入的 “日常政治”与 “民间智慧”,从区域微生态较为全面和深入地考察了卫所制度下的人群互动与社会关系 ( 陈文元 《明代军户 “被统治的艺术”》, 《中华读书报》2020 年 6 月 3 日) 。但目前以历史人类学的方法研究卫所制度的成果偏少,仍需进一步拓展和深入。

综合来看,即便目前学界对卫所制度的研究成果已经非常丰硕,但主要是以建置、军制、军屯、军户、军役、移民、赋役等方面居多,注重卫所制度本身,且多是集中于汉区腹里卫所的讨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卫所制度及其影响关注较少。学界对少数民族地区卫所制度研究不够深入的原因之一即是史料问题,但这一问题可以通过深入的田野调查,获取可观的文献予以弥补。深入 “历史现场”,能够获得切实的感性认知,也能获取丰富的文献资料。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实体可见且多带有文字性的 ( 符号、图画) ,如卫所的遗址、遗迹 ( 城垣、关隘、古道、屯、堡、寨、庙宇、碑刻) ,还有地契、账目、书信、族谱、宗教科仪书; 另一类虽然不是实体但却蕴含大量的文本信息,譬如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历史记忆、文化习俗、宗教仪式等。这些资料能够较为清晰地展现卫所制度在少数民族地区运行的生动面貌。

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史学 “惯性”和研究视角。相对于王朝史、政治史、制度史,民族史并不是史学研究中的主干门类 ( 需要注意的是,民族史已划归民族学门类) 。不过,随着国家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史研究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卫所制度是民族史研究中不能忽视的领域,对南方少数民族的历史与文化影响深远。不仅如此,笔者粗略认为,相比北方的地理形态、民族分布、生产生活方式与聚居形式,大量卫所汉族移民进入南方山地社会,使南方少数民族地区 ( 中南和西南)初步形成了 “民族互嵌”格局。

明朝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依循元朝旧制建立起土司制度后,适当增置郡县,又遍设卫所以监控土司,防卫地方,这一制度延续到清前期。随着时间的推移,卫所的作用和影响已远远超过了其制度本身: 不仅仅体现在军事方面,更重要的是,它构建了一个大范围、广纵深、长时段的 “民族互嵌”格局。这一格局进一步巩固了南方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与民族团结,增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前文已述及,卫所军士为汉族移民,在卫军士需要有军余在营生理,也需要家属随军。初创卫所之军士与军余、余丁及其家属,大约计有二万余人。每省设卫不等,少则十余卫,多则二十余卫,甚至三十余卫 ( 行都司) 。大量汉族移民呈点状、线状进入南方少数民族地区,这些人口是通过从沿海到内陆、从内陆到边疆的形式 “转 换”而来,这一大规模的人口流动是区域之间的互动与空间结构的整合,调整了中国南方地区或西部地区的人口 ( 汉族) 分布结构。他们以 “城” “屯” “堡” “寨”的形式分散聚居,从而形成了众多的聚落。因卫所的防控宗旨,其驻地和屯地往往靠近各民族聚居边界,有些卫所甚至是以 “插花地”的形式深入民族聚居区。因此,他们的聚落与各民族村寨形成相互交错、杂居与共居的社会景观,彼此之间相互制衡、相互依存、相互发展,为消除民族隔阂、实现民族交融创造了重要的历史基础。

卫所士兵及军眷迁入南方少数民族地区,会将他们的地方或民族语言、文化习俗、饮食节日、宗教信仰带入卫所驻地,形成了汉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交流的新局面。与此同时,这些卫所的汉族移民往往并不来自于同一个地方,可能来自江西、湖 北、湖南,也有可能来自南京 ( 南直隶) 、北京 ( 北直隶) 、安徽、江苏、浙江等地。这些不同地区的汉文化在同一个省份汇集、传承,不同汉文化之间的交流,汉文化与南方众多少数民族文化的交流几乎同时进行,促进了南方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多样性与文化特色,也造就了南方少数民族纷繁复杂的文化脉络。今天 “多彩贵州” “七彩云南”并不单单指的是风景,还有绚丽的民族文化风情。

自秦汉以来,汉族不断发展,逐渐形成了凝聚核心 ( 费孝通主编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 ( 修订本)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 年) 。明代迁入卫所的汉族移民进一步将南方少数民族纳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轨道。卫所汉族移民渗入南方少数民族聚居区,构成了起着凝聚和联系作用的网络,奠定了多民族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的基础,即中华民族共同体。卫所汉族移民与南方少数民族在漫长的岁月中,交织成一幅幅民族融合的图景,形成诸多 “互相类似”“难以区分”的现象,文化共性十分突出。除了日常文化习俗,还有很多层面的共性与交融,譬如祖先历史记忆与共有精神家园。即便卫所制度已 “逝去”三百余年,但今天行走在昔日卫所驻地的街头巷尾,能听到卫所屯军后裔 ( 不一定是汉族) 诉说着他们祖辈的从军经历、奉旨镇守与 “汉父蛮女”的故事; 漫步村寨,也能耳闻各民族讲述着家族祖先 ( 多附会古代汉族名人) 的荣耀历史和祖籍来自 “江西” “湖广” “南京”等传说。这些因子构成了各民族 “内”与 “外”的多重交汇。

中国历史上的 “民族互嵌”推动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与巩固。明清时期,是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进一步巩固的时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演进中的一个重要时段,明代实施并延续至清前期的卫所制度对南方少数民族地区的国家认同与民族团结影响深远。运行三百余年的卫所制度,形成了初步的 “民族互嵌”格局与民族交融基础。自明代以来,庞大的汉族移民群体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驻扎生根,对南方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统治、经济文化、社会结构、民族关系、地方治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清朝雍正年间,中央朝廷虽大范围裁撤卫所,但经过三百余年的积淀,因卫所制度产生的人口结构、汉族凝聚核心作用、多民族文化交流形态与各民族互动格局却不能泯灭。这一 “大范围、广纵深、长时段”的 “民族互嵌”格局使各民族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融态势更加巩固。今天的南方少数民族地区,成为近现代以来最为稳定的民族地区,与明清卫所制度开创的 “民族互嵌”格局有着重要的关联。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巩固有着深厚的历史逻辑,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积极吸取传统中国的历史资源、历史智慧与历史经验,助推新时期的民族大团结与国家大繁荣。

“民族互嵌”看似是一个现代概念,但却有着深刻的历史因缘。从 “民族互嵌”的角度探讨,旨在推动卫所制度研究,诠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的 “深层结构”。以笔者粗略浅见视之,以 “民族互嵌”的新视野来推进卫所制度研究,应从三个方面层层递进,多维度展开。第一,注重有关卫所制度的民间史料、文本与记忆的挖掘、收集、整理与研究,特别是带有少数民族文字和符号的民族古籍文献,以弥补传统史料研究卫所制度的短板,增添回望历史的厚度; 第二,细致描绘卫所制度引发“民族互嵌”的原因、过程、表现形式与历史影响,将卫所制度研究从本体中引申出来,以多种学科多种方法渗入,拓展民族史学研究; 第三,思考 “民族互嵌”的历史演进与内容结构,与西方学界适时对话,进一步丰富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理论体系,阐发 “中国故事”与 “东方经验”。

来源:《中国史研究动态》2020 年第 6 期。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