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典型案例分享--第二期
采办过程缺乏有效监督制衡
某公司日常物资购买过程中,采购申请汇总、采购审批、物资入库及费用报销经办及审核均为一人办理。虽然上述采购业务由公司总经理进行了审批,但采购过程未按制度规定执行,缺乏有效监督制衡。
单一来源采办理由不充分
1、某公司优化组织结构管理咨询项目,其单一来源采办请示报签:“经过多方询比价,拟选择某供应商完成该项目”,说明该项目具备竞争性采办条件;
2、某公司照明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办理由为:”其它一些厂家也有类似的节能灯具,但如果我们再把其它厂家的灯具拿来作试验,不仅还需要较长的试验时间,也不利于灯具的使用和管理。”可知此节能项目国内厂家众多,与我司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并不是唯一供应商;
未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
1、在代理商取得厂家授权书之前议标采办申请已进行。
某公司与供应商于2014年4月9日签订备件购买合同。经查,该项目的议标采办申请于2014年3月17日正式启动。但该供应商提供的厂家授权书中,授权日期为2014年3月20日。该日期晚于采办申请提出日期,在申请议标给该公司时并没有获得原厂家的授权;
2、供应商资质证书及许可证过期。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V501C液氨球罐裂纹修复合同。经查看采办过程资料发现该供应商持有的《一、二、三类压力容器(A1\A2\A3\C2\C3级别)设计制造检测许可证》在合同签订之前已过期。
招标过程不严谨,导致合同变更造成费用增加
仓库建设项目,某公司批复的技术方案中要求水泥砂浆硬化地面厚度为300mm,但是在发出的技术询价文件中要求的厚度为140mm,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设计院又提出将厚度由140mm改成300mm,由此增加工程费用22万元。
审计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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