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丨朱熹修撰《仪礼经传通解》编年考辨
朱熹修撰《仪礼经传通解》编年考辨∗
李 旭
内容摘要:明清诸本《朱子年谱》载朱熹于庆元二年丙辰(1196)始修礼书,现代学人多疑其说。本文考证《仪礼经传通解》整体纲维的最终厘定,当以朱熹答余正甫第五书为标志;答余书之作,在庆元元年乙卯(1195)秋间。以此为基准,旁参朱熹与友生论修礼之书札、语录,可知乙卯以前,乃朱熹修礼的酝酿构思期,期间朱熹关于修礼的构思,存在重要的前后变化:从梳理三礼文献之固有脉络,转向以礼学文献构建自身之“为学—立教”体系。乙卯以后,则为朱门集体修礼的开展期,旧谱“丙辰始修礼书”之说,盖本自门人参与修礼的实际见闻,其意义未可忽视。
关键词:朱熹 余正甫 黄榦 《仪礼经传通解》
《仪礼经传通解》是宋儒朱熹在其门人协助之下修撰的一部礼经学巨著。关于该书的编修年份,清人王懋竑《朱子年谱》庆元二年丙辰(1196,六十七岁[1])条记载:
是岁始修礼书。(名曰《仪礼经传通解》。其书大要以《仪礼》为本,分章附疏,而以《小戴》诸义各缀其后……其目有《家礼》《乡礼》《学礼》《邦国礼》《王朝礼》《丧礼》《祭礼》《大传》《外传》。其大体已具者,盖十七八。)[2]
且特为补充说明:“《年谱》所载为是。凡《年谱》所增入有在于《行状》《本传》之外者,未可以为无据而略之也。”[3]王氏所据之“《年谱》”,渊源甚早[4]。现代学人对此旧谱之说,或予采信,如陈来《朱子书信编年考证》以“修礼书始自庆元二年丙辰”而推定相关书信的年份[5];或致驳难,如束景南《朱熹年谱长编》指出:“诸本朱熹年谱均于庆元二年末云:'是岁,始修礼书。’乃误。”[6]束氏详征文献,论证其庆元二年以前即着手修礼,此乃现代学人考证朱熹修礼史事的基本思路[7],能补旧说之疏略。但旧谱具有渊源,恐亦不宜简单否定,而须注意其说之所以然,惜乎先行研究较少措意于此。职是之故,笔者不揣谫陋,对于修礼相关史料如书信、语录、年谱等,重为系年考辨,尝试将修礼一事,还置于朱熹晚岁学思之拓进、心态之转折乃至当时政局之鼓荡等诸重因缘背景之下,予以更充分的理解。
一、编次三礼的酝酿踌躇期(1176-1190)
朱熹于乾道五年己丑(1169,四十岁)参悟中和之说、确立进学宗旨之后,“立教”之志渐彰,而“礼教”乃其间要目。己丑至丙申间(1169-1176),先后编订家祭礼、乡约,且就冠、昏、丧、祭等私家仪注的编纂,与张栻、吕祖谦往复讨论。实践性礼书的编纂,自然引发礼经学层面的文献梳理与理论思考。在此期间朱熹尝致函吕祖谦云:“近看《周》《仪》二礼,颇有意思。”[8]《晦庵集》中有《问吕伯恭三礼篇次》一文,盖亦同时期之作[9]。此文保留了朱熹关于编次三礼的最早构思,颇为重要。篇题虽称“三礼”,但其中并未包括《周礼》;《仪礼》诸篇呈上、下两分的结构[10];《小戴礼记》四十九篇中,与《仪礼》相应者直接附于《仪礼》,其馀多数篇目被分作五类。淳熙四年丁酉(1177,四十八岁)前后,朱熹有《答蔡季通》书,云将《小戴礼记》四十九篇分成七类,并各举一篇(《曲礼》《冠义》《王制》《礼运》《大学》《经解》《丧大记》)为代表[11]。其中《冠义》代表《礼记》附入《仪礼》上篇诸篇,《丧大记》代表《礼记》附入《仪礼》下篇诸篇,其馀五类,亦与《问吕伯恭三礼篇次》所分礼记诸类相应[12]。朱熹特就《礼记》类编与蔡元定商量,可见这是编次三礼过程中极费斟酌的一环。不过,他当时并未在编礼方面实用其力,淳熙三年丙申(1176,四十七岁)的《答敬夫孟子说疑义》云:
此书[按:指《孟子》]近亦未暇卒业,却看得《周礼》《仪礼》一过,注疏见成,却觉不甚费力也……心气未和,每加镌治,竟不能悛。中间尝觉求理(编者注:原文为着重号,微信以下划线表示,下同)太多而涵泳之功少,故日常匆迫而不暇于省察,遂欲尽罢生面功夫,且读旧所习熟者,而加涵养之力,竟复汨没,又不能遂。大抵气质动扰处多,难收敛也。且如近读二礼,亦是无事生事也。[13]
前引与吕祖谦书,朱熹称读《周》《仪》二礼颇有意思;此与张栻书,复见悔意:可见心态之踌躇。究其根本原因,盖时感外向“求理”与内向“涵养”之间的张力而未能融释。
此后,自丁酉至壬寅(1177-1182)数年间,朱熹先后知南康军,提举两浙东路常平茶盐公事,修荒政,劾劣吏;自淳熙十年癸卯(1183,五十四岁)奉祠返乡后,讲学于武夷精舍,涵养日粹。此下数年,进入一个撰述集中期。淳熙十三年丙午(1186,五十七岁),《答吕子约》曰:
闻子约教学者读《礼》,甚善!然此书无一纲领,无下手处,顷年欲作一功夫,后觉精力向衰,遂不敢下手。近日潘恭叔讨去整顿,未知做得如何。[14]
此阶段讲论礼学,朱熹对于内向涵养之不足,当已逐步化解;但“精力向衰”,又成为另一限制,此时门人潘友恭“讨去整顿”,则可在自身精力有限的情势下,指导后学编礼,不失为权宜之策。同年答潘友恭书曰:
近年读书,颇觉平稳不费注解处意味深长。修得《大学》《中庸》《语》《孟》诸书,颇胜旧本。《礼记》须与《仪礼》相参,通修作一书,乃可观。中间伯恭欲令门人为之,近见路德章编得两篇,颇有次第。然渠辈又苦尽力于此,反身都无自得处,亦觉枉费工夫。熹则精力已衰,决不敢自下工夫矣。恭叔暇日能为成之,亦一段有利益事……今有篇目,先录去,此又是一例,与德章者不同也。[15]
此书先谈治四书进境,次及编礼。书中忆及吕祖谦命门人路德章编礼事,因知朱、吕当年就三礼篇次有所讨论,乃与吕氏修礼计划相关;所谓“今有篇目”,盖与《问吕伯恭三礼篇次》所言者同[16]。值得注意的是,书中批评路德章因编礼而“又苦尽力于此,反身都无自得处”,正可与朱熹中岁未敢尽力编礼的顾虑相印证。是说可参以与路德章书,曰:“《仪礼编》已收……此文字未为切己,然亦可惜中废,但稍减课程,令日力有馀,不至忙迫,即玩索涵养之功不至欠阙矣。” [17]三礼文献浩繁,尽力于此,则反身切己工夫恐有不足,以为学本末次序而论,则必待自家涵养反身而诚,始可修礼。
其后,朱熹进一步与潘友恭论编礼构思[18],其书起首先论涵养问题曰:“'敬’之一字,万善根本,涵养省察,格物致知,种种工夫,皆从此出,方有据依。平时讲学非不知此,今乃觉得愈见亲切端的耳。愿益加功,以慰千里之望。”己丑之悟以后,朱熹已明确“持敬”为涵养的根本路径,但至此乃愈觉亲切,可见其涵养的进境。有得于己,因以开示后学,故致书潘友恭,强调以“敬”立本,然后乃详论礼书编纂。此书所论编礼规模,仍沿袭《问吕伯恭三礼篇次》的思路,对于《小戴礼记》,除附《仪礼》诸篇之外,分作五类,并说明其类名:一、“上下大小通用之礼”,为《曲礼》《内则》《玉藻》《少仪》《投壶》《深衣》诸篇;二、“国家之大制度”,为《王制》《月令》《祭法》诸篇;三、“礼乐之说”,为《文王世子》《礼运》《礼器》《郊特牲》《明堂位》《大传》《乐记》诸篇;四、“论学之精语”,为《学记》《中庸》《表记》《缁衣》《大学》诸篇;五、“论学之粗者”,为《经解》《哀公问》《仲尼燕居》《坊记》《儒行》诸篇。此外,则扩充编礼资料的范围:《大戴礼》《管子·弟子职》亦附入《仪礼》及《礼记》五类之中,并搜集“其他经传类书说礼文者”;《周礼》分为“祭礼”“宾客”等门,其性质大体相当于吉、凶、宾、军、嘉五礼的分类。
以上略述朱熹修礼的早期构思,可见其初觉自身涵养立本工夫不足,后则精力转衰,始终未敢亲自着手修礼。绍熙元年庚戌(1190,六十一岁),朱熹在知漳州任上,刊行四经、四书。当时所撰《书临漳所刊四子后》,论治经次第曰:
河南程夫子之教人,必先使之用力乎《大学》《论语》《中庸》《孟子》之书,然后及乎六经,盖其难易、远近、大小之序固如此而不可乱也。[19]
朱熹于淳熙十六年己酉(1189,六十岁)序定《学》《庸》,代表其四书学体系的成熟,就治经的内在理路而言,当由四书及乎六经。他在临漳刊刻《易》《诗》《书》《春秋》四经,独遗礼经,实因“《三礼》体大,未能绪正”[20]。时门人尝问:“先生于二《礼》《书》《春秋》未有说,何也?”朱熹答称,《春秋》《书》“极有难考处”,而“《礼经》要须编成门类,如冠、昏、丧、祭,及他杂碎礼数,皆须分门类编出,考其异同,而订其当否,方见得。然今精力已不逮矣,姑存与后人”[21]。可以说,自丙申(1176)读二礼,到庚戌(1190)刊四经、四书,朱熹对于礼书编纂始终抱持一种有心无力的踌躇心态[22]。
二、礼书纲维的构思转向期(1191-1195)
绍熙三年壬子(1192,六十三岁)前后,朱门隐隐然出现礼学的新动向。当时有学者向朱熹问《周礼》复古与《仪礼》亲迎等问题,朱熹仍自承“素读此书不熟,未有以见其必然”,而提示学者向永嘉陈傅良请教[23]。同时又有严州学者赵彦肃以所作礼图向他请教,朱熹覆函曰:“昨来黄婿考得堂序制度,颇与来示不同,亦未暇参考折中。正甫计必持归,幸为详之,因来喻及也。”[24]所云“黄婿”,乃指门人、女婿黄榦(字直卿,号勉斋)。《勉斋先生黄文肃公年谱》绍熙三年壬子(1192)条曰:“初,文公编集《仪礼经传通解》,先生分掌丧、祭二礼。是秋,始与朋友共讨论之。”[25]黄榦是朱熹修礼最重要的助手,结合朱熹答赵彦肃书观之,黄榦于壬子秋与朋友共讨论者,实系礼图学领域[26]。由此可见,朱门当时已有较为集中的礼学专题讨论。
绍熙四年癸丑(1193,六十四岁),朱熹除知潭州,翌年五月抵潭,有计划招致友生“来官所修纂礼书”[27]。适逢光宗内禅,时论扰扰[28],朱熹受诏赴行在,“礼书又失此机会”[29]。甲寅(1194,六十五岁)入都之后,朱熹立朝四十日,除进讲《大学》之外,措意最多者即为服制、庙制之议。当时有意借助朝廷力量编礼,撰《乞修三礼札子》,所言“一有大议,率用耳学臆断”之语[30],盖亦有感于当时的礼议而发。然此《札》不果上,朱熹已为韩侂胄党所攻而去国。
去国返乡之后,朱熹在其生命的馀年,在庆元党禁阴霾的笼罩之下,仍全力投入修礼“大业”之中,死而后已,此一过程,后文述之。值得注意的是,朱熹在壬子之后,尤其是甲寅返乡之后,对于编修礼书一事,其意志之坚卓、用功之勤笃、企盼之殷切,适与庚戌(1190,六十一岁)以前的踌躇心态,形成鲜明的对比。那么,朱熹缘何摆脱早期编礼的踌躇,转而在其衰暮之年奋力投入此项著述?对此,先行研究或就礼学史求其远源,或从外缘政治情境求其近因[31],皆有理据,然尚未曲尽其蕴。愚意以为,朱熹晚岁倾力修礼的主因,乃其学思理路拓进的内在要求。此节当由朱熹对礼书纲维的构思转向观之。
朱熹晚年所修礼书的最终形态,与前文所述的初期构思之间,颇有距离:初期构思乃“以《仪礼》附记为先,《礼记》分类为后”,《周礼》“事别为门,自为一书”,大体而言,乃是顺由三礼文献的固有脉络予以编次;而礼书的最终形态,则如《朱子年谱》丙辰条小注所归纳的,“其目有家礼、乡礼、学礼、邦国礼、王朝礼、丧礼、祭礼、大传、外传”,显为朱熹自出手眼的重构。对于礼书经传结构的这一转折,先行研究多有描述,然而,关于转折的时段与性质,则尚有待发之覆。
追溯现存文献中朱熹最早提及“家—乡—学—邦—朝/丧—祭”礼类架构的文字,当为《晦庵集》所收乙卯(1195,六十六岁)朱熹答友生余正甫第五书:
示喻编礼,并示其目,三复叹仰不能已。前此思虑,安排百端,终觉未稳。今如所定,更无可疑。虽有少倒置处,(如《弟子职》《曲礼》《少仪》不居书首之类。)然亦其势如此,无可奈何也。丧、祭二礼,别作两门,居邦国、王朝之后,亦甚稳当,前此疑于家、邦更无安顿处也。其间只有一二小小疑处。(恐所取太杂……又如不附注疏异义如嫡孙为祖之类……此亦一大节目,当试思之。)……此间有詹元善大卿,旧为《周礼》学,今亦甚留意,见礼目之书,甚叹伏。……此间今夏整顿得数篇,今虽多不入类,然《曲礼》《玉藻》《保傅》等“学礼”一条最有功,所厘析亦颇详细。……《教法》及他篇恐亦或有可取者,今并附往。[32]
此书意涵丰富,乃是朱熹厘定礼书纲维最关键的书札。《晦庵集》中收录朱熹答余正甫书凡五通,对于其中第五书的系年,先行研究囿于文集编纂的原有次序,多以答余第五书承集中答余第四书之后。答余第四书为丁巳(1197)所作,若第五书承第四书而作,则必在丁巳以后[33]。值得注意的是,清儒江永《礼书纲目》卷首详引朱熹晚岁修礼与友生书札,编排朱集卷三六《答余正甫》第二、三、四、五书,其次第为:五、二、三、四,以第五书居首[34]。江氏所编堪称特识,盖从答余第五书的内容来看,此书是朱熹首次得知余正甫编礼的整体计划;而第四书有“不知老兄所续修者又作如何规模”之语[35],既言“续修”,正是承此前所论编礼计划而来;又第四书云“丧、祭两门已令黄婿携去”,此说亦须以第五书所定“丧、祭二礼,别作两门”的结构为前提。因此,第五书当在第四书之前[36]。
今再进一步补充论定答余第五书的撰写时段。甲寅冬(1194,六十五岁),朱熹入都立朝四十日,期间尝倡议宁宗以嫡孙身份为其祖孝宗执丧,未果,去国返乡之后,乃检得《仪礼·丧服传》贾疏所载有关“嫡孙为祖”的内容,颇为感慨。答余第五书中,有“注疏异义如嫡孙为祖之类”一语,可见此书必作于朱熹返乡之后。又书中有“此间今夏整顿得数篇”之语,则答余第五书的时间上限为乙卯夏。又,《勉斋年谱》云:
宁宗庆元元年乙卯春二月,铨中。……十一月,赵丞相谪永州,文公奉祠居家,先生自京还留文公之侧。
二年丙辰,自建安归三山。文公被旨落职罢祠闲居,分畀门人编辑礼书。(初,文公虽以丧、祭二礼分畀先生,其实全帙自冠、昏、家乡、邦国、王朝等类,皆与先生平章之。)[37]
《年谱》注云朱熹“以丧、祭二礼分畀”黄榦,可见当时礼书规模,已作“全帙自冠、昏、家乡、邦国、王朝等类”与“丧、祭二礼”的两分格局。由是观之,答余第五书必在丙辰朱子“分畀门人编辑礼书”之前。据此上推,黄榦在乙卯十一月自京还建安“留文公之侧”,次年自建安归三山,其门人始获知编礼一事,故乙卯冬当为朱熹与黄榦商议礼书编纂的关键时段,所谓“冠、昏、家乡、邦国、王朝等类,皆与先生平章之”,盖皆此时之事。朱集有《答黄直卿》曰:“觉得岁月晚,病痛深,恐不了此一事,梦寐为之不宁也。近又得正父书目,亦有好处。”[38]提及“正父书目”,当与答余第五书为同期之作,又必作于黄榦自京还建安之前,由此足以确定答余第五书的时间下限为乙卯冬季。前后参照,答余第五书的撰写时间,盖在乙卯秋间[39]。
既系答余第五书于乙卯秋,则可进一步探究朱熹修礼构思转折的时段。从答余第五书的内容来看,余氏的礼类区处方式颇具启发性,朱熹称许云:“前此思虑,安排百端,终觉未稳。今如所定,更无可疑。”由此而拟定的礼类,“丧、祭二礼,别作两门,居邦国、王朝之后”,“前此疑于家、邦更无安顿处也”。由此观之,朱熹当时所拟礼类,应已具备后来成型的“家”“乡”“邦国”“王朝”诸层次,结合下文“此间今夏整顿得数篇,今虽多不入类,然《曲礼》《玉藻》《保傅》等'学礼’一条最有功”,则“学礼”一类亦在酝酿之中[40]。而对于《仪礼》中的丧、祭两部分,朱熹似乎本希望将其安排于“家—邦”系统之内,但“终觉未稳”,故从余氏之说。
那么,朱熹编礼,如何从前期构思的“《仪礼》附记/《礼记》五类”结构过渡到后来的“家—乡—学—邦—朝/丧—祭”系统?这涉及到朱熹对《礼记》的一番解构与重构的工作。《朱子语类》论“修礼纲目”部分第一则云:
问礼书。曰:“惟《仪礼》是古全书。若《曲礼》《玉藻》诸篇,皆战国士人及汉儒所裒集;《王制》《月令》《内则》是成书。要好,自将说礼物处,如《内则》《王制》《月令》诸篇附《仪礼》成一书,如中间却将《曲礼》《玉藻》又附在末后;不说礼物处,如《孔子闲居》《孔子燕居》《表记》《缁衣》《儒行》诸篇,却自成一书。”[41]
此则语录为叶贺孙辛亥(1191,六十二岁)以后所闻,显示了朱熹对于《礼记》诸篇区处方式的关键性变化。首先需要注意的一个概念是“全书”。此一概念在朱门师弟问答中,往往关涉经传性质之辨析,如论礼书曰:“《仪礼》是全书,其他皆是讲说。”[42]是以《仪礼》为礼之本经,唯其可当“全书”之称。《仪礼》之外,朱熹又推尊《周礼》:“盖《周礼》是个全书,经圣人手作,必不会差。”[43]由是观之,“全书”近乎“经”的代名词,其成书时代在战国诸子之前,乃“经圣人手作”者。三礼之中,朱熹以《仪礼》《周礼》为“全书”,《礼记》则庞杂而不可称“全”,故曰:“大抵说制度之书,惟《周礼》《仪礼》可信,《礼记》便不可深信。”[44]
理解这一层义涵,再重读上引“修礼纲目”第一则语录,则可发现朱熹对《礼记》若干篇目的性质作了意味深长的厘定:在肯定《仪礼》是“古全书”的基础上,进而举出《礼记》中的三篇———《王制》《月令》《内则》———称之为“成书”。“成书”未必可以等同于“全书”,但“成”“全”在纯粹、完备的意义上,大体相通。与这三篇“成书”相对,又举《曲礼》《玉藻》诸篇,判断其性质为“战国士人及汉儒所裒集”,据此更可反证“成书”的意义,应指渊源在战国以前而成体系的作品。因此,朱熹进一步讲编礼的考虑:将“《内则》《王制》《月令》诸篇附《仪礼》成一书”。此所谓“附”,并非将此三篇作为“传”或“记”而附着,而是寖寖然赋予其“经”的地位,以补充《仪礼》十七篇之未备。其后,乃将“《曲礼》《玉藻》又附在末后”,其意并非将《曲礼》《玉藻》独立成篇,而是作为“传”或“记”附入“经”篇之中,低一格书写。在后来写定的《仪礼经传目录》序题部分,朱熹界定《内则》一篇性质曰:
此《小戴》第十二篇,盖古经也。郑氏以为记男女居室事父母、舅姑之法,以闺门之内礼仪可则,故曰“内则”。今按:此必古者学校教民之书,宜以次于《昏礼》,故取以补经,而附以传记之说云。[45]
郑玄指出《小戴记》中为《仪礼》之属(所谓“曲礼之正篇”)者,不过《奔丧》《投壶》二篇[46],而朱熹进而确立《内则》作为“古经”的地位,并以不容置疑的语气断言其为“古者学校教民之书”,其以“成书”为“经”之意,至此可以得到充分的印证。
朱熹将《内则》《王制》《月令》《曲礼》《玉藻》这一类篇目,称为“说礼物处”。比照他淳熙年间对《礼记》的分类,以上涉及的五篇,皆属第一、第二类,即“上下大小通用之礼”与“国家之大制度”,朱熹将第一类中的《内则》与第二类中的《王制》《月令》提升至“成书”的地位,显然突破了旧有的分类方式。若对“《内则》《王制》《月令》诸篇附《仪礼》成一书”作进一步的推测,则作为“上下大小通用之礼”的《内则》,盖将与上下通行的冠、昏、丧、祭诸篇为类;而作为“国家之大制度”的《王制》《月令》,则将与《觐礼》为类。《礼记》此三篇作为“成书”的提炼,对于“家礼”与“王朝礼”的构建,至关重要,这一点从后来成形的《仪礼经传通解》篇目结构上可以得到清晰的印证:在“家礼”中,《内则》一篇紧承冠、昏之后;而“王朝礼”的主体,则是以《月令》《王制》为基础而扩展。
与“说礼物处”相对,朱熹又考虑“不说礼物处”,所举《孔子闲居》《孔子燕居》《表记》《缁衣》《儒行》诸篇,大致出自前期《礼记》分类中第四类“论学之精语”与第五类“论学之粗者”。对于《礼记》“论学”一类篇目,朱熹拟使之“自成一书”。值得注意的是,在此类中,属于“论学之精语”者,有《表记》《缁衣》二篇,独遗朱熹平素所重之《学记》《中庸》《大学》三篇,这是为何?欲究明此节,须与另一则语类参证:
先生尝举程子读《论》《孟》切己之说,且如“学而时习之”,切己看时,曾时习与否?句句如此求之,则有益矣。余正甫云:看《中庸》《大学》,只得其纲而无目,如衣服只有领子。过当时不曾应,后欲问:谓之纲者,以其目而得名;谓之领者,以其衣而得名。若无目,则不得谓之纲矣。故先生编礼,欲以《中庸》《大学》《学记》等篇置之卷端,为礼本。正甫未之从。[47]
此则语录乃王过甲寅(1194,六十五岁)以后所闻,记录朱熹编礼,曾有“以《中庸》《大学》《学记》等篇置之卷端,为礼本”的想法,这一信息未尝见于他处,却极为关键。窃谓此则语录与上举论“修礼纲目”首则语录,皆属朱熹同一时期的构思。盖朱熹当时考虑将《中庸》等三篇独立出来,置于卷端,因此不与《孔子闲居》《孔子燕居》《表记》《缁衣》《儒行》诸篇为类。朱熹的这一构思,最终并未落实到《通解》成编上,乃属一种过渡性的看法。虽然如此,这两则语录却标志着朱熹编礼原则的一大转折,即从《礼记》诸篇固有的脉络,转向朱熹自身思想体系的逻辑。关于此节,王过的记录正好提供了一个背景,即朱熹讲学以《四书》为本,以反身而诚为首务,但余正甫提出质疑,认为《中庸》《大学》有纲而无目,对此,王过并不认同,并将其与朱熹编礼联系起来,即《学》《庸》诸篇可谓“纲”,而礼书整体则曲尽其“目”。实际上,余正甫未必反对“学庸—礼书”的纲目关系,而是强调不能仅读《学》《庸》,这一看法,亦为朱熹所认可。《答孙敬甫》曰:
《大学》所言格物致知,只是说得个题目,若欲从事于其实,须更博考经史,参稽事变,使吾胸中廓然无毫发之疑,方到知止有定地位,不然,只是想象个无所不通底意象,其实未必通也。近日因修礼书,见得此意颇分明。[48]
此书以仅读《大学》有所不足,“因修礼书”而“见得此意颇分明”,则《大学》与礼书之间的纲目关系,也就和盘托出。朱熹论礼,最重其“节文”义,而力避说理之玄虚。《大学》《中庸》作为“说理之书”,揭诸卷端,固然便于明确宗旨,却有说礼“先求其义”之嫌[49],故此一构思并未落实于最终的礼书篇次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朱熹略过《学》《庸》等篇作为“礼本”之意,后来的礼书架构说明,朱熹不只是将自家毕生用功的《学》《庸》诸篇纳入礼书作为一个局部的构件,而且将其义理纲维推展至礼书全体。
通过以上讨论,可以明确:至乙卯夏间,“家”“乡”“邦国”“王朝”四类之名义皆已确立;同时,“学礼”亦在酝酿之中。朱熹自喜整顿得“《曲礼》《玉藻》《保傅》等'学礼’一条最有功”,盖举代表性数篇为言。如《曲礼》一篇,朱熹拟以之与《弟子职》《少仪》并列,从他与余正甫第五书“虽有少倒置处,如《弟子职》《曲礼》《少仪》不居书首之类”一语观之,朱熹曾构想将《弟子职》《曲礼》《少仪》三篇置于书首,这应该是“以《中庸》《大学》《学记》等篇置之卷端”之后的又一调整。不将《学》《庸》诸篇置诸卷首,而易之以《弟子职》《曲礼》《少仪》三篇,这显然是从学问之切近处入手,由其近者、小者,进而至其远者、大者。此时,在朱熹的构想中,盖已隐隐然有一指向:《弟子职》《曲礼》《少仪》→《中庸》《大学》《学记》。“'学礼’一条”由“小学”而“大学”的立教规模,由是得以厘定。经过与余正甫的讨论,决定不将“学礼”类置于全书之首,而向“家—乡—学—邦—朝”的最终礼类结构过渡;同时,别立丧、祭两门置于邦国、王朝之后,则是循由《仪礼》自身篇次结构而来,同时又与《礼记》中所存丧、祭材料丰富有关,“其势如此”,故朱熹欣然接纳。
由是观之,自辛亥(1191,六十二岁)以后,朱熹关于礼书纲维的构思,发生重要的转折。其中关键,是解构《小戴礼记》的固有类别,从中提炼出若干篇章,赋予其“经”的地位;进而以此若干篇章与《仪礼》十七篇相配合,重构为“家—邦”礼类系统。其重构的逻辑,实本于朱熹四书学之义理,而推至于日用人伦、体国经野诸分殊层面。由是言之,朱熹乙卯秋间答余正甫第五书,实际上代表着礼书纲维的最终厘定。经由此一转向,朱熹修礼,不仅仅是梳理五经之一部,更是对毕生用功最集中的四书学,予以扩充与落实。这是朱熹四书切己之学成熟以后的必然走向,也是朱熹承李延平“理一分殊”之教的自然归趋。明乎此,才能理解朱熹为何不顾党禁之严,不顾年老体衰,集合门生力量,在自家生命的最后阶段,全力投入礼书修撰的繁重工作之中。
三、朱门修礼的展开期(1196-1200)
如前所述,自丙申至庚戌年间(1176-1190),朱熹虽有编修礼书的构思,并与部分友生展开讨论,但自省为学涵养未臻融释之境,且因中岁以后精力向衰,对于礼书编纂,始终抱有一份踌躇心态,而未敢实用其力。辛亥(1191)之后,朱门礼学出现新的动向,朱熹有意在门人协助之下,展开集体编礼的工程。此阶段朱熹关于礼书编次的构思,几度更易。乙卯(1195)秋,礼书纲维最终确立,朱门集体编修礼书的工作始全面展开;易言之,自此以后,修礼才由朱熹与少数友生的私下研讨,转为朱门的共业。诸本朱熹年谱皆云丙辰(1196)“始修礼书”,盖本自李方子旧谱,李氏作为朱熹门人,其所记录的,正是朱门普遍所知的从丙辰年开始的集体修礼事业。
今将丙辰以后朱熹及其门人修礼的历年进程,略述如下:
庆元二年丙辰(1196) 六十七岁
朱熹自编家、乡、学、邦国、王朝五礼,以丧、祭二礼分畀黄榦。
庆元三年丁巳(1197) 六十八岁
是春,朱熹所编四礼纲目初成[50];送浙中友生,命附疏[51]。另请吕祖俭编王朝礼[52],未果;朱熹亲自编修,且将《士冠礼》一篇附疏[53]。王朝礼纲目编就,请吕祖俭附疏[54]。
黄榦自编丧礼,祭礼分畀吴必大、李如圭[55]。黄榦以所编丧礼纲目呈朱熹,朱熹复函论其未安之处,又命附疏[56]。朱熹又以所拟祭礼条例示黄榦[57]、吴必大等[58]。然吴以职事无暇修礼,祭礼由李如圭编集,亦未能尽依朱熹所拟条例[59]。
庆元四年戊午(1198) 六十九岁
是春,朱熹大病几死,致函黄榦,以修礼大业相托[60]。其后病情转安,而精力日衰,礼书四散[61]。及秋,吕祖俭、蔡元定等友生先后逝世[62]。是冬,礼书散篇徐徐收聚,大体略具[63]。
庆元五年己未(1199) 七十岁
朱熹通校家、乡、学、邦国四礼附疏者,寄黄榦、刘砥兄弟参校写定[64]。
黄榦编就丧、祭二礼长编,纳于朱熹[65]。
庆元六年庚申(1200) 七十一岁
是春,朱熹亲修五礼定稿[66]。三月八日,朱熹与黄榦书,命汇总礼书[67]。初九,朱熹卒于考亭。
朱熹“编次礼书”,诚如黄榦所言,“晚年大段留意于此”,“用工尤苦,竟亦未能脱稿”,“不及见书之成,无穷之恨也”[68]。尽管如此,在朱熹逝世之前,礼书经传之构建,其“大体已具者,盖十七八矣”[69]。其意义,不仅仅是对于礼经学浩繁文献的梳理,更是朱熹本于毕生的涵养反求之学,推展于人生、社会、政治诸分殊层面,从而构成“为学—立教”的宏大系统。究其归趋,固不止于外向穷理,更以日用人伦乃至体国经野的践履为蕲向。总而言之,此项著述究心于博文、约礼之际,呈现出理一而分殊的格局,足以代表朱熹平生学问的最后规模。
注释: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汉宋礼学的秩序理路嬗变研究”(18CZS076)阶段性研究成果。
[1]本文纪年后均括注朱熹岁数。
[2]王懋竑:《朱子年谱》卷四,《朱子全书》第27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391页。
[3]王懋竑:《朱子年谱考异》卷四,《朱子全书》第27册,第506页。
[4]明戴铣《朱子纪实年谱》、李默《紫阳文公先生年谱》关于朱熹晚岁修礼的记载(《朱子全书》第27册,第98、156页),与王谱完全一致,盖皆渊源于朱熹门人李方子《紫阳年谱》。又,元人都璋所纂集《宋太师文公朱先生年谱节略》丙辰年下载:“伪学禁起,诏谕天下。是岁,修《仪礼经传通解》成。”(《朱文公大同集》卷首,《中华再造善本·金元编》影印元都璋刻明修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叶三至四)此说与明清诸本《年谱》有别,然亦可见丙辰乃修礼之关键年份。
[5]陈来:《朱子书信编年考证》,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第424页。
[6]束景南:《朱熹年谱长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253页。
[7]1936年,白寿彝发表《〈仪礼经传通解〉考证》一文(原刊《北平研究院院务汇报》七卷四期,后收入《白寿彝文集》第7卷,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40-69页),讨论《仪礼经传通解》的“组织与取材”“设计的经过”“助理编集者”乃至“未完成部分之窥测”,可谓先行研究中最为详备者。1967、1968年间,戴君仁先后发表《朱子〈仪礼经传通解〉与修门人及修书年岁考》《书朱子〈仪礼经传通解〉后》二文(前文原刊《台大文史哲学报》第十七辑,后文原刊《孔孟学报》第十四期,后一并收入《戴静山先生全集》,台北日盛印制厂,1970年,第657-689页),本于清儒王懋竑、夏炘相关论述,论礼书构思经过及与修门人,与白文互有详略;此外更留意实际修撰进程,并在儒家礼学观念史的整体脉络下理解朱熹修礼的意义,则为白文所未及。1976年,上山春平发表《朱子の礼学:『仪礼経传通解』研究序说》(刊于《人文学报》第41号;其后上山氏又于《东方学报》第54期发表《朱子の『家礼』と『仪礼経传通解』》,内容与前文大体接近;后者有孙诗皓汉译本《朱子〈家礼〉与〈仪礼经传通解〉》,收入吴震、吾妻重二主编:《思想与文献:日本学者宋明儒学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47-175页),其中关于《通解》部分,集中探究礼书构造由早期构思至最终形态的发展进程,颇多创见,论证则不及白、戴二家平允。以上三家(下文所引三家之说均出自上述文章,为省篇幅,不再一一出注)对朱熹所以修礼的因缘及修礼实际进程的讨论,尚较疏略,近年殷慧《礼理双彰:朱熹礼学思想探微》(中华书局,2019年)对“《仪礼经传通解》的编撰缘由”与“编撰过程”,梳理较详。此外,叶纯芳《影印宋刊元明递修本〈仪礼经传通解正续编〉编后记》(朱熹著,黄榦编:《仪礼经传通解正续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611-2616页),亦对朱熹修礼期间与友生的相关书札有所梳理。
[8]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三《答吕伯恭》,《朱子全书》第21册,第1461页。陈来系此书于乙未、丙申(《朱子书信编年考证》,第137页)。戴君仁据本札“近看《周》《仪》二礼,颇有意思”一语,推断朱熹计划编礼可上溯至乙未(1175)冬,最为可据。
[9]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四,《朱子全书》第24册,第3579-3581页。此书系年,白寿彝以吕祖谦逝世之年(1181)为下限,立论谨慎;上山春平推测为“吕伯恭于淳熙二年(1175)在寒泉精舍拜访朱熹,两人合力编纂《近思录》之际的书信”,然二人既同在精舍编书,何必以书信交流?此说明确而理据不足。
[10]以《仪礼》之《别录》篇次言之,乃分前十篇为上,后七篇为下。
[11]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续集》卷二,《朱子全书》第25册,第4697页。陈来系此书于戊申(1188),主要根据书中“《大学》亦修成一书,适详略之中,细看旧本,乃大有不满意处,又当修改也”一语,认为“《大学章句》成于淳熙十六年己酉春,此书所言修成者疑指《大学章句》”(《朱子书信编年考证》,第291页)。据束景南考证,朱熹尝两次序定《大学》《中庸》,第一次在淳熙四年丁酉(1177),第二次在己酉(1189)(《朱熹年谱长编》,第586页)。据此,则该书亦可能写于丁酉。就内容而论,此书所言类编《礼记》,适与丙申(1176)读二礼相吻合。
[12]白寿彝以为《答蔡季通》代表朱熹修礼之第一次设计,《问吕伯恭三礼篇次》则在《礼记》类编基础上进而以《仪礼》为主干,代表第二次设计。但体究此书中《冠义》《丧大记》二类之所以分,应以《仪礼》上下篇二分格局为基础,故《礼记》须与《仪礼》结合盖为朱熹一贯的看法,白氏推测难以成立。问吕与答蔡二书盖同时之作。
[13]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一,《朱子全书》第21册,第1355-1356页。系年参陈来:《朱子书信编年考证》,第143页。
[14]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四八,《朱子全书》第22册,第2209页。
[15]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〇《答潘恭叔》,《朱子全书》第22册,第2307页。
[16]《问吕伯恭三礼篇次》作于丙申(1176)以前,远较丙午(1186)答潘友恭书为早,然朱、潘二人后续的编礼讨论(详下文),并未突破《问吕伯恭三礼篇次》一篇之构想,足见此十来年间,朱熹的编礼思路并无大变,而此时初示潘氏的修礼“篇目”,盖即《问吕伯恭三礼篇次》的内容。
[17]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四《答路德章》,《朱子全书》第23册,第2561页。
[18]本段引文均出自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〇《答潘恭叔》,《朱子全书》第22册,第2313-2315页。
[19]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八二,《朱子全书》第24册,第3895页。
[20]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八二《书临漳所刊四经后》,《朱子全书》第24册,第3890页。
[21]黎靖德辑:《朱子语类》卷八三,《朱子全书》第17册,第2870页。
[22]束景南认为,“朱熹早于淳熙中即与潘友恭、吕祖俭等人分修《礼书》”(《朱熹年谱长编》,第874、1253页)。其说可商。
[23]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续集》卷七《答俞寿翁》,《朱子全书》第25册,第4777页;《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八《答徐居甫》,《朱子全书》第23册,第2790页。
[24]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六《答赵子钦》,《朱子全书》第23册,第2646页。
[25]郑元肃:《勉斋先生黄文肃公年谱》,黄榦:《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附,《宋集珍本丛刊》第68册,线装书局,2004年,第248页。
[26]殷慧据上引史料,推论“绍熙三年(1192),朱熹自漳州任归来,开始召集门人弟子讨论编撰礼书”,“黄榦分掌丧祭二礼”(《礼理双彰:朱熹礼学思想探微》,第174页)。实际上,朱熹要到乙卯(1195)始确定丧、祭二礼别作两门(说详后),此前不可能将二礼分委黄榦。《勉斋年谱》宁宗庆元元年乙卯条载:“在行都与吕公子约、赵公子钦交游,因以礼书图证相与讲明之。(原注:盖公为士寝庙图,冠、昏、丧、祭礼,皆精切于《仪礼》者,士大夫想闻公贤,愿交者众。所与金石交,乃独取二公,其简严如此。)”(郑元肃:《勉斋先生黄文肃公年谱》,《宋集珍本丛刊》第68册,第249-250页)据此,壬子以后的两年内,黄榦的礼学研究很可能仍偏重于礼图方面,因此入京之后竟以所著礼书图证“精切于《仪礼》”而闻名。
[27]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二《答吴伯丰》,《朱子全书》第22册,第2440页。
[28]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一《答黄子耕》,《朱子全书》第22册,第2381页。
[29]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二《答吴伯丰》,《朱子全书》第22册,第2441页。
[30]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一四,《朱子全书》第20册,第687-688页。
[31]皮锡瑞曰:“朱子常教人看注疏,不可轻议汉儒。……后以宋孝宗崩,宁宗应承重,而无明据,未能折服异议。及读《仪礼疏》,郑答赵商问父有废疾而为其祖服制三年斩,乃大佩服……朱子晚年修《仪礼经传通解》,盖因乎此。”(《经学历史》,中华书局,1959年,第299页)乃从外缘政治情境释之。殷慧则兼顾礼学史与政治史两方面立论,提出“朱熹痛感王安石废罢《仪礼》产生的严重后果,旨在引导学者研习《仪礼》”,“也考虑平衡《礼记》与《仪礼》之间的关系”;“同时,受到现实政治中礼制主张难服众议的刺激”,“为弥补过去自身学术研究上的不足,决心编礼学礼”(《礼理双彰:朱熹礼学思想探微》,第169页)。潘斌分析朱熹编纂《通解》,其根本原因“是为了继承和发展儒家的礼乐文化”;其次,“是对王安石新政的文化政策所作之回应”;再次,“受到了吕祖谦、潘恭叔等人礼学观点的影响”(潘斌:《朱子〈仪礼经传通解〉的编纂缘由和学术影响》,《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第5-7页)。然而,单纯从礼学史方面,无法解释朱熹壬子以前对于修礼的踌躇心态;而从外缘政治情境方面,则无法解释朱门为何在壬子以后、甲寅立朝议礼以前,已有修礼之议。
[32]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三《答余正甫》,《朱子全书》第23册,第3079-3080页。白寿彝已注意到余正甫乃是朱门修礼进程中一位颇为特殊的人物;上山春平更注意到朱熹致余正甫第五书云“丧、祭二礼,别作两门,居邦国、王朝之后”一语的关键性,但未能确定此函的写作时间;戴君仁据朱熹乙卯致黄榦函“今又得正父书目”而推论答余第五书或作于乙卯,甚是,但论证较疏。
[33]陈来认为:“上第四书朱子言望其寄示所修规模节目,以相参考,此书乃余正甫寄其修礼之目来,朱子答之。”因系第五书于丁巳(《朱子书信编年考证》,第449页)。束景南亦同此说(《朱熹年谱长编》,第1252页)。
[34]江永:《礼书纲目》首卷中《朱子论编礼书》,清光绪二十一年广雅书局刊本,叶三至六。
[35]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三《答余正甫》,《朱子全书》第23册,第3078页。
[36]顾宏义《朱熹师友门人往还书札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3092页)亦注意到第五书当在第四书前,然系此书于丙辰(1196)年初秋。
[37]郑元肃:《勉斋先生黄文肃公年谱》,黄榦:《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附,《宋集珍本丛刊》第68册,第249-250页。
[38]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续集》卷一,《朱子全书》第25册,第4669页。
[39]可资辅证的文献,尚有《偶读漫记》一篇。此乃乙卯年间的札记,其中一则曰:“乙卯十一月四日,詹元善说:……”(《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一,《朱子全书》第24册,第3413页)盖乙卯岁杪,詹元善与朱熹颇有往来。而答余第五书中亦云“此间有詹元善大卿”,据此也可佐证答余第五书的撰写时间。《漫记》最末一则云:“礼书,此书异时必有两本。其据《周礼》分经传,不多取《国语》杂书迂僻蔓衍之说,吾书也;其黜《周礼》,使事无统纪,合经传,使书无间别,多取《国语》杂记之言,使传者疑而习者蔽,非吾书也……十月十八夜,因读余正父修礼而书。”(《朱子全书》第24册,第3423页)此则札记所论正是答余第五书提出的“恐所取太杂”之病,时间为十月十八日夜。《漫记》又一则云:“魏征以《小戴礼》综汇不伦,更作《类礼》二十篇,数年而成。太宗美其书,录置内府。今此书不复见,甚可惜也。”(《朱子全书》第24册,第3412页)朱熹叹息《类礼》不存,正是因为其修礼工作的关键在于类编《礼记》,这也可以印证他在乙卯年考虑礼书编纂问题的进程。
[40]叶纯芳据日人户川芳郎之说,并以《黄文肃公年谱》、杨复《祭礼自序》均不见“学礼”,认为朱熹在庆元六年(1200)病殁之前,乃完成“学礼”的编纂(《影印宋刊元明递修本〈仪礼经传通解正续编〉编后记》,第2616页)。然据本文所考订朱熹乙卯致余正甫第五书,可知“学礼”编纂不晚于乙卯(1195)夏间。
[41]黎靖德辑:《朱子语类》卷八四,《朱子全书》第17册,第2888页。
[42]黎靖德辑:《朱子语类》卷八七,《朱子全书》第17册,第2941页。
[43]黎靖德辑:《朱子语类》卷五八,《朱子全书》第16册,第1867-1868页。
[44]黎靖德辑:《朱子语类》卷八六,《朱子全书》第17册,第2912页。
[45]朱熹著,黄榦编:《仪礼经传通解正续编》卷首《仪礼经传目录》,第6页。
[46]郑玄撰,孔广林辑:《三礼目录》,《国家图书馆藏钞本郑学十八种》,中华书局,2017年,第515、516页。
[47]黎靖德辑:《朱子语类》卷一九,《朱子全书》第14册,第663页。
[48]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三,《朱子全书》第23册,第3065页。
[49]黎靖德辑:《朱子语类》卷八四,《朱子全书》第17册,第2877页。
[50]《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一《答严时亨》:“礼书近方略成纲目。”(《朱子全书》第23册,第2962-2963页)郑元肃《勉斋先生黄文肃公年谱》丙辰条小注:“明年三月乙亥朔,竹林精舍编次《仪礼集传集注》书成。”(黄榦:《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附,《宋集珍本丛刊》第68册,第250页)
[51]《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四《答应仁仲》:“礼书方了得《聘礼》已前,已送致道,令与四明一二朋友抄节疏义附入。”(《朱子全书》第23册,第2550页)
[52]《晦庵先生朱文公续集》卷一《答黄直卿》:“明州书来,亦说前数卷已一面附疏。王朝礼初欲自整顿,今无心力看得,已送子约,托其校定,仍令一面附疏。”(《朱子全书》第25册,第4650页)
[53]《晦庵先生朱文公续集》卷一《答黄直卿》曰:“此已了得《王朝礼》,通前几三十卷矣。但欲将《冠礼》一篇附疏,以为诸篇之式,分与四明、永嘉并子约与刘用之诸人,依式附之,庶几易了。”(《朱子全书》第25册,第4652-4653页)又有:“《仪礼疏义》已附得《冠义》一篇,今附去看。家、乡、邦国四类已付明州诸人,依此编入。”(《朱子全书》第25册,第4651-4652页)
[54]《晦庵先生朱文公续集》卷一《答黄直卿》:“王朝礼已送与子约,令附音疏。但恐渠亦难得人写,不能得耳。”(《朱子全书》第25册,第4646页)
[55]《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四《答应仁仲》:“《觐礼》以后,黄壻携去庐陵,与江右一二朋友成之。”(《朱子全书》第23册,第2550页)“江右一二朋友”乃指吴必大、李如圭。
[56]《晦庵先生朱文公续集》卷一《答黄直卿》:“所编甚详,想多费心力。但以王侯之礼杂于士礼之中,不相干涉,此为大病。又所分篇目颇多,亦是一病。今已拆去大夫以上,别为《丧大记》一篇,其间有未及填写处,可一面令人补足,更照别纸条目整顿诸篇,务令简洁而无漏落,乃为佳耳。修定之后,可旋寄来看过,仍一面附入音疏,速于岁前了却,亦是一事。”(《朱子全书》卷25册,第4649-4650页)
[57]《晦庵先生朱文公续集》卷一《答黄直卿》:“祭礼亦草编得数纸,不知所编如何?今并附去,可更斟酌。如已别有规摹,则亦不须用此也。”(《朱子全书》第25册,第4651-4652页)
[58]《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二《答吴伯丰》:“编礼,直卿必已详道曲折,祭礼向来亦已略定篇目,今具别纸。幸与宝之商量,依此下手编定,寻的便旋寄来,容略看过,却送去,附入音疏,便成全书也。”(《朱子全书》第22册,第2457页)
[59]《晦庵先生朱文公续集》卷一《答黄直卿》:“吴伯丰已寄得祭礼来。渠以职事无暇及此,只是李宝之编集,又不能尽依此中写去条例。”(《朱子全书》第25册,第4646页)
[60]《晦庵先生朱文公续集》卷一《答黄直卿》:“日暮途远,心力疲耗,不复更堪讨论矣。日者多言今年运气不好,不知得见此书之成否?万一不遂,千万与诸同志更相勉励,究此大业也。”(《朱子全书》第25册,第4658页)
[61]《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三《刘季章书》:“熹今年一病狼狈,入夏方粗可支吾,但衰惫殊甚,讲贯之乐,只一二朋友在此,训导诸孙,时时整顿得旧书训诂间有差误而已。礼书四散,未得会聚参校。其它亦更有合料理文字,觉得精力不逮,皆不复敢萌意矣。”(《朱子全书》第22册,第2502页)
[62]《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〇《答潘子善》:“子约之亡,深可伤痛。此间蔡季通亦死贬所,尤可惜。目前便觉无人说得话也。”(《朱子全书》第23册,第2920页)
[63]《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八《答李季章》:“亲旧凋零,如蔡季通、吕子约皆死贬所,令人痛心,益无生意,决不能复支久矣。所以未免惜此馀日,正为所编礼传已略见端绪,而未能卒就,若更得年馀间未死,且与了却,亦可以瞑目矣。其书大要以《仪礼》为本,分章附疏,而以《小戴》诸义各缀其后。其见于它篇或它书可相发明者,或附于经,或附于义。又其外如《弟子职》《保傅传》之属,又自别为篇,以附其类。其目有家礼、有乡礼、有学礼、有邦国礼、有王朝礼、有丧礼、有祭礼、有大传、有外传。今其大体已具者,盖十七八矣。”(《朱子全书》第21册,第1708-1709页)
[64]《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四五《答廖子晦》:“礼书入疏者,此间已校定得《聘礼》以前二十馀篇,今录其目附去。彼中所编,早得为佳。此间者已送福州,令直卿与刘履之兄弟参校,写成定本,尚未寄来。”(《朱子全书》第22册,第2110页)
[65]郑元肃《勉斋先生黄文肃公年谱》己未条:黄榦“会聚朋友修纂丧、祭二礼,各为长编,以纳于文公之所”(黄榦:《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附,《宋集珍本丛刊》第68册,第252页)。黄榦与友生修礼进程,可据《勉斋集》中与郑成叔诸书所系年份观之,其先曰:“《仪礼》编次殊未有伦理,得一二朋友如成叔之敏,为两三日之集,则此意可遂矣。”又曰:“《仪礼》元不曾点,并俟他日。”其后一书有编者小注云:“庆元丙辰,先生是岁自晦翁所还里。”足证丙辰以前勉斋与友生编礼尚未有实质进展。及己未春,乃曰:“礼书之成有日矣,所借善书行者二人,亦约上元后到此,得如期同点检,与之抄录为幸。”又曰:“《丧礼》尚未暇修整,《礼图》已略观,更须相见,更相诘难,方见定论。”是年夏间,有书曰:“《类礼》此间全不暇看。大祥在七月初九日,榦欲七月初一日即请一二长上权斋,榦即携《丧礼》登箕山,作十日工夫了却此一事。若彼时得成叔肯来,须省得太半功力也。不知如何,早望示报。《周礼》虽且编得到《地官》一半,然觉得亦成伦理,可观。今岁若了得此一书,亦是一事。此间亦有前辈三四家说,略无足采者,以是益觉此书不可不成也。异日更得成叔修成所编《礼记》以配此书,更编得《祭礼》以配《丧礼》,亦可以少裨世教也。”又曰:“榦祥祭在即……朋友多归,无复讲习之益,可以整饬《丧礼》。适建宁有专人来,又了数日,书问扰扰不可言。小卷已了,即可附来,此中呼书工录出;如未毕,且将所移丧服制度注疏见示,欲添成此一篇也。”又曰:“《类礼》日夜在念,此两日方得下手。《丧大记》及《士丧礼》已看过,只是多令互见,而注疏只出一处,如此亦不甚繁,更旬日亦可下手抄写。但如孟子答滕文公段子之类亦合入,但未有顿放处,更容尽抄出诸经,如《顾命》之类皆抄入乃佳;《荀子》《左氏传》之类却别作外传也。更得从者早来,相与诘难,庶有至当之论也。”又曰:“榦诸况如常,痰嗽不止,亦不足为苦也。《礼书》亦毕,日与二三朋友考订,暇则相与番阅旧书,稍足自适耳。”(《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七,《宋集珍本丛刊》第67册,第605-608页)可见勉斋己未编礼颇有进展,可与《年谱》所言参证。
[66]《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四《答巩仲至》:“礼书半稿略可写净,旦夕寄直卿处。”(《朱子全书》第23册,第3113页)
[67]《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九《与黄直卿书》:“礼书今为用之、履之不来,亦不济事,无人商量耳。可使报之,可且就直卿处折衷。如向来丧礼,详略皆已得中矣。《臣礼》一篇兼旧本,今先附案,一面整理。其他并望参考条例,以次修成。”(《朱子全书》第21册,第1286页)
[68]黄榦:《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三四《朝奉大夫华文阁待制赠宝谟阁直学士通议大夫谥文朱先生行状》,《宋集珍本丛刊》第68册,第131页;《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三《与李敬子司直书》,《宋集珍本丛刊》第67册,第574页。
[69]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八《答李季章》,《朱子全集》第21册,第1708-17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