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拓《校花》引争议:艺术的边界是道德与法律

近日,OCAT(华侨城当代艺术中心)上海馆展出了艺术家宋拓于2013年拍摄的影像作品《校花》。宋拓用录像机偷拍下了近5000名女大学生,按照从美到丑的顺序给每个人标上了数字排名。该作品引发巨大争议后,美术馆于6月18日凌晨公开回应称将其撤出展览,并闭馆调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公开展览未经授权的影像,涉嫌侵犯肖像权;而作品英文名《Uglier and Uglier》和介绍语中出现的“一片地狱的景象”等具有强烈侮辱意味的字眼,是对画面中出现的5000名女大学生的极度不尊重,造成的精神损失难以挽回。

当一件艺术品面向公众展出,实际上是艺术家邀请观众参与到自己构建的表达体系中去。艺术家是表达者,美术馆是传播介质,加之媒体的宣传作用,这个庞大的体系能够带来的影响力是不可估量的。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艺术,它能够记录时代,反映真实,给人的精神世界带来美的享受。社会为艺术创作提供自由的天地,尽可能给予包容与支持,但并不意味着允许它突破道德与法律的边界。艺术也不应该为任何无视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作粉饰。

除此之外,大量的争议还源自该作品随意对5000名女大学生的容貌评头论足,甚至打分评级,带有明显的男性凝视色彩,有物化女性之嫌。

近年来,类似的质疑在视觉艺术与文艺创作中都不是个例。从国产青春电影中女性角色的边缘化,到“白瘦幼”审美在文艺市场的泛滥之势。随着个体意识的发展,不将女性作为被凝视的客体是人们呼吁的目标,也理应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现代社会的性别平等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付诸实现。艺术体现的是社会文化对于女性的期待,更加需要多元、生动的女性视角。

总之,在任何情况下,女性的价值都绝不应该作为被观察、被观看的对象去评判。依照个人喜好,通过外表的“美丑”对女性划分等级更是肤浅、粗鲁至极。

我们需要有美感且有温度的艺术,而不是一场披着艺术外壳的物化狂欢。

文/廖馨怡(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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