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测与行业大数据通告

导读:3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0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共有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447个,其中系统内检验机构264个,行业检验机构和企业自检机构183个。另有:型式试验机构44个,无损检测机构592个,气瓶检验机构2151个,安全阀校验机构785个,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320个。

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登记数量情况。

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特种设备总量达1648.41万台。其中:锅炉35.59万台、压力容器439.63万台、电梯786.55万台、起重机械253.84万台、客运索道1103条、大型游乐设施2.48万台(套)、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30.21万台。另有:气瓶1.79亿只、压力管道101.26万公里。(见图1)

图1 2020年特种设备数量分类比例图

(二)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及作业人员情况。

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共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单位76219家,持有许可证78693张,其中:设计单位3230家、持有许可证3273张,制造单位16449家、持有许可证17072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30096家、持有许可证30318张,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单位27012家、持有许可证28030张。(见图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1224.51万张。

图2 2020年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分类比例图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情况。

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共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4085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33个、市级477个、县级2631个、区县派出机构943个。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共计105113人。

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共有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447个,其中系统内检验机构264个,行业检验机构和企业自检机构183个。另有:型式试验机构44个,无损检测机构592个,气瓶检验机构2151个,安全阀校验机构785个,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320个。

2020年,全国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特种设备执法监督检查223.93万人次,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13.30万份。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109.48万台特种设备及部件的制造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安全问题1.26万个;对144.18万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安全问题53.33万个。对960.38万台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检验,发现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安全问题186.74万个,其中承压类设备问题17.22万个,机电类设备问题169.52万个。

安全状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20年,全国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和相关事故107起,死亡106人,与2019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3起、降幅17.7%,死亡人数减少13人、降幅10.9%。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为0.09。全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二)事故特点。

按设备类别划分,锅炉事故4起、死亡4人,压力容器事故7起、死亡14人,气瓶事故3起、死亡4人,压力管道事故4起、死亡5人,电梯事故25起、死亡19人,起重机械事故27起、死亡31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33起、死亡28人,客运索道事故1起,大型游乐设施事故3起、死亡1人。(见图3、图4)其中,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和电梯事故占比较大,约占事故总起数的79.4%、死亡总人数的73.6%。

图3 2020年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及占比情况

图4 2020年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及占比情况

按发生环节划分,发生在使用环节91起,占85.05%;维修、检修环节8起,占7.48%;安装拆卸环节6起,占5.61%;充装环节1起,占0.93%;制造环节1起,占0.93%。(见图5)

图5 2020年特种设备事故环节分布占比情况
按涉事行业划分,发生在制造业57起,占53.27%;发生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5起,占14.02%;发生在房地产业18起,占16.82%;发生在建筑业9起,占8.41%;发生在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起,占2.80%;发生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起,占1.87%;发生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起,占0.93%;发生在农、林、牧、渔业1起,占0.93%;发生在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起,占0.93%。(见图6)
图6 2020年特种设备事故行业分布占比情况
按损坏形式划分,承压类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事故的主要特征是爆炸、泄漏着火等;机电类设备[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事故的主要特征是坠落、碰撞、挤压等。
按发生时间进行划分,一季度特种设备事故数量最低,其原因主要是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停产,大量设备处于停用状态;三季度特种设备事故数量最高,其原因主要是复工复产后,部分企业存在放松设备安全要求、违规操作等情况,再加上特种设备因长时间停用后未及时进行维护,发生事故的风险增大。(见图7)

图7 2020年1-12月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分布图

(三)事故原因。
截至2020年年底,特种设备事故共结案65起,根据结案材料分析,事故原因主要分三类。一是因使用、管理不当发生事故,约占总起数的73.85%。违章作业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具体表现为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操作不当甚至无证作业,维护缺失,管理不善等。二是因设备制造、维修检修、安装拆卸以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缺陷导致的事故,约占总起数的24.62%。三是其他次生原因导致的事故,约占总起数的1.54%。(见图8)
图8 2020年特种设备事故原因占比情况分布图
事故原因按设备分类如下:
1. 锅炉事故。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1起,设备缺陷或安全附件失效2起,其他次生原因1起。
2. 压力容器事故。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3起,设备缺陷或安全附件失效2起。
3. 气瓶事故。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2起。
4. 压力管道事故。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1起,设备缺陷或安全附件失效2起。
5. 电梯事故。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5起,设备缺陷或安全部件失效或保护装置失灵等原因6起,应急救援(自救)不当1起,安全管理、维护保养不到位1起。
6. 起重机械事故。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14起,设备缺陷或安全部件失效或保护装置失灵等原因1起。
7.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5起,无证操作14起。
8. 客运索道事故。设备缺陷或安全部件失效或保护装置失灵等原因1起。
9. 大型游乐设施事故。救援不当1起,设备缺陷或安全部件失效或保护装置失灵等原因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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