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超过一年未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 将注销该项目的审定结果

海口网5月21日消息(记者伍凤妹 摄影报道)21日,海南召开《海南自由贸易港投资新政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下称《行动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行动方案》明确,经省招商联席会审核通过的项目,超过一年未开工建设的,注销该项目的审定结果,取消项目落地市县当年招商工作考核评估资格。

发布会现场。伍凤妹 摄

据介绍,《行动方案》主要亮点之一是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更加注重重大项目建设。具体而言,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明确以项目为抓手,做好《行动方案》落实工作。更加注重重大项目对投资的拉动作用,重点推动投资权重大、影响范围广的项目建设,力争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占全年投资的比重每年增加2个百分点以上。在产业投资方面,以园区为载体,重点抓好百万吨乙烯、海口国际免税城等项目建设,打牢全省产业基础;在基础设施方面,重点推进海口美兰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三亚新机场、洋浦集装箱枢纽港小铲滩码头、海口港马村港区三期集装箱码头、迈湾水利枢纽等工程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在民生公共服务方面,加快推进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海南医学院新校区、省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省疾控中心异地新建等一批项目建设,提升民生公共服务水平。

《行动方案》亮点之二是无缝对接项目招商和开工工作,全链条推动项目建设。《行动方案》明确了省领导、市县领导、11个重点园区领导招商任务,确保产业项目源源不断持续落地,连续壮大产业投资规模。同时,《行动方案》要求无缝对接招商和项目落地开工环节,对企业与省政府签约协议内容按季度进行跟踪评估,推动合作意向投资项目转化;对市县(园区)签约项目,建立全省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库”,全链条跟踪服务。

此外,经省招商联席会审核通过的项目,超过一年未开工建设的,注销该项目的审定结果,取消项目落地市县当年招商工作考核评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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