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自管,能走多远?
“湖湘社”(湖南省三湘文明社区促进中心)的负责人用心良苦。
将“第二届全国自管小区经验交流大会”安排在“长沙九所宾馆”召开。
那“九所”颇有来头:1959年建成,被称之为湖南省的“钓鱼台”,毛主席曾十二次下榻该宾馆。
“湖湘社”主任谈俊私下吐心声:想让与会者感受,业主要登大雅之堂!
三百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云集于此,有的布道,有的求经,共商小区和谐之大计。
与会代表们那种认真的态度、虔诚的心理,期待的眼神、会心的领悟,真让人心存感慨:一个民间组织用什么力量让他们分别从哈尔滨、海口、上海、西安等地汇合到“九所”?
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业主自管,作为业主自治的一种手段,一种工具或者说一种表现形式,真正呈雨后春笋般在“四处蔓延”,还是近几年的事。
所谓“业主自管”,就是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对小区的日常事务进行自行管理,它区别于委托物业企业全面代管。
从交流的情况看,来参会的业主自管小区有两大共性:业主大会同意实行业主自管的投票比例都在70%以上;物业费收取率都在90%以上。
上台或座谈发言的业委会主任们,也有几点共性:
明白人。无怨无悔,乐此不疲;
懂法。尊重业主,规范设计;
公开透明。走好流程,避免瓜田李下;
不断完善。因地制宜,取长补短。
作为被逼条件下催生出来的“业主自管”,至今为止,没有一套完整的模板,除了定性(自己动手)、方法(全体业主共治共享)外,一些专业操作、风险规避等,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总结。
有一点可以肯定。《红火家园》三年前曾做过预判:业主自管将遍地开花。
有人不主张,有人反对,有人拼命反对“业主自管”。
不主张可以理解,反对和拼命反对就大可不必。
作为新生事物,作为小区打理的一种业态,作为业主大会的选项,作为超半数以上业主的选择,反对无效。
事实上确有业主自管搞失败的,某一线城市曾有5家,已败了3家。
这很正常。美国的莱特兄弟,发明飞机前失败了无数次,第一次成功时飞行了56秒,结果那飞机被摔得粉碎。但今天的人们都在受益。
正如莱特兄弟早期失败的原因不是飞行本身,而是飞机材料一样,失败的自管小区并不是自管模式本身,多半是业委会负责人不是那块材料。业主们由于不熟悉,不小心选了块劣质材料,指望这种材料,自然飞不起来。
由此看来,业主自管能走多远,并不取决于模式本身,亦不取决于业委会主任,而是取决于业主和业主大会——你得慧眼识珠,选好心仪的业委会。
大凡是已经取得成功的自管小区,莫不是有个忠于小区的班底,莫不是有个为民请命的业委会主任。
无锡市春江花园,业主自管搞了十几年,物业费和公摊相加才1元/㎡,从未上涨,账面结余还有1000多万元。前往学习的参观者络绎不绝。
皆因当初的业主们眼睛雪亮,看好了为人正派、埋头行事、一心扑在小区事务的常本靖主任和他的团队。常主任老骥伏枥,青春常在,这是春江花园业主们的福分。
客观地说,业主自管有利有弊。
主要利好是:能按业主意志行事;充分体现民主;让小区更有凝聚力;共奔家园有基础;“无人赚差价”。
还可倒逼物业行业提高服务水平,倘若将来有物业企业和业主自管PK服务质量时,业主受益!
有两弊较为明显:向专业化提升品质有一定局限;如设计不周,抗风险能力较弱。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物业的“包干制”还将主宰天下,但酬金制、自管制、信托制、丽娜制等的增长速度将快于包干制。
谁优谁劣,都在市面上展示,随着业主大会辨识能力的提高并行使选择的权利,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水平将总体向好,这对8亿多业主而言,幸事一件!
分享几个逻辑:
一、业主们倾其所有购得房屋一套,是想安居乐业,享受美好;
二、没有业委会的小区,不可能幸福美好(原本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颗粒无收,这不公平,更没尊严)。有了业委会的小区,也不见得能幸福美好(选了个“业伪会”);
三、一定得有业主大会,而且要睁开眼睛选好业委会;
四、业委会的四个要务:
1. 尊重业主
2. 学法用法
3. 正本清源(获取小区所有资料,讨回公道)
4. 建设家园。
五、幸福家园来自于:
1. 唤醒业主;
2. 一切权益归业主;
3. 一切权力归业主大会;
4. 一切事务归业主委员会。
六、品行端正、步伐稳健的业委会,前程似锦。
心怀鬼胎、秘不示人的业伪会,身败名裂。
全体业主,擦亮双眼,业主自管,走的长远。
☆ 匪夷所思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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