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动力装置】自检自查,筑牢安全堤坝!
为了督促船舶和航运公司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船员掌握舵机和主机及辅助设备的安全及应急操作的技能,减少船舶因机电设备故障而造成人命和财产安全损失,上海港自3月15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船舶动力装置专项检查。
按上级要求,浦东海事局已开展了2天船舶动力装置专项检查。期间,安检员会针对船舶操舵装置、主动力装置,发电机,应急电源以及相关监测报警装置等开展详细检查。例如,通过开展舵机间应急操舵、主辅机应急操作等项目,核查船员对于本船动力设备的实际操作技能等。
根据目前检查情况,发现船舶动力装置存在较多安全隐患,也因为严重缺陷对船舶实施了滞留。因此,本期除了介绍该专项检查要点外,我们还梳理易存在的问题,帮助相关公司、船舶和船员有效的开展自查工作。
一、专项检查时间:
2021年3月15日至6月15日
二、专项检查对象:
1、根据《船舶安全监督选船标准》,船旗国监督检查窗口打开的中国籍船舶;
2、根据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备忘录新选船机制,检查窗口打开,在满足疫情防控条件下可以实施港口国监督检查的外国籍船舶。
主操舵系统;
辅助操舵系统;
遥控操舵系统;
应急电源供应;
舵角指示器指示与实际舵角的对应;
遥控操舵控制系统失电报警;
舵机失电、断相和过载报警;
根据舵机的性能要求对舵叶的转舵操作;
驾驶室与舵机室间的通信操作(船长超过40米);
主、辅操舵系统相互转换。
主机燃油供给系统(包括泵浦、管系和分油机);
主机滑油系统(包括泵浦、管系和分油机);
主机和副机的缸套冷却淡水泵(包括管系、冷却器和加热器);
主机的空气系统(包括起动空气压缩机、空气瓶和空气管系);
主机水冷却系统(包括泵浦、冷却器和管系)。
应急发电机组的起动;
用于起动应急发电机的储能设备;
应急电源维护保养;
应急发电机的测试操作(尽可能)和自动起动装置,燃油柜液位和起动装置的状况;
舵机失灵;
舵机机械部件损坏;
舵杆密封处漏水;
驾驶室与舵机间之间没有通信设备;
舵机控制系统故障;
舵机循环油柜低液位声、光报警装置故障;
舵机储油柜无液位指示装置;
驾驶室未设置舵机短路保护、过载报警装置或报警装置故障;
舵机失电报警故障;
舵机缺相报警故障;
转舵时间不符合法规要求;
舵机间通往应急操舵位置的通道未安装栏杆和防滑设施;
因搁浅,导致转舵失效;
关键船员不熟悉应急操舵程序;
关键船员不熟悉舵机缺相报警测试。
主机高压油泵出口与高压油管连接处漏油;
主机或某发电柴油机未装设高压燃油管套管漏油报警装置或报警装置故障;
主机或某发电柴油机的高压燃油管未采取任何围蔽防护;
主机(柴油机)未装设滑油低压报警装置或报警装置故障;
主机滑油系统故障报警装置故障;
主机冷却系统因冷却水泵损坏,导致压力不足;
主机冷却系统因调温阀故障或冷却器脏堵,导致水温升高;
主机冷却系统高温报警装置故障;
主机启动空气瓶低压报警装置故障;
在使用同一供油来源的多台发电机装置中,未提供隔离各自发电机供油和溢油管路的装置(3种隔离方式:隔离阀的设置位置距离任何一台柴油机的位置不小于5米;操作隔离阀的位置设有遮挡保护;设置遥控操作装置);
空压机冷却器泄漏导致冷却水充满空气,造成空压机不能工作;
1台主空压机不能使用,或空压机工况不良,导致主机起动空气压力不足;
进出口海水管锈烂破损、海底门滤网堵塞;
主机淡水泵轴封滴漏严重;
主机淡水冷却水管路温控阀故障;
主机淡水冷却水套破裂、淡水温度传感器故障、淡水冷却器脏污等;
中间轴承滑油不足导致高温;
主机机旁应急停车装置故障;
驾驶室独立设置的主机应急停车装置故障;
主机齿轮传动装置滑油低压报警故障;
主机齿轮传动装置滑油高温报警故障(功率大于1470KW);
关键船员不熟悉主机高压油管燃油泄漏报警测试;
关键船员不熟悉主机应急操作程序。
应急发电机间的检查一般包括:应急发电机的安装位置、启动方式、失电测试、燃油柜燃油的存量、速闭阀、通风设备、灭火、应急配电板和通讯联系等,典型缺陷如下:
应急发电机无法启动;
应急发电机转速表/滑油压力表故障;
应急发电机启动能源(包括电瓶电压、空气压力等)不足;
应急发电机应急空压机未由应急配电板供电;
应急发电机功能试验故障;
应急发电机滑油低压报警故障;
应急发电机调速器故障;
应急发电机不能保持稳定的电压或频率;
应急发电机不能在主配电板失电后45s内自动起动并向应急配电板供电(未设置临时应急电源适用);
关键船员不熟悉应急发电机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