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宣布正式废除鞭刑,现在还有鞭刑?
沙特阿拉伯最高法院近日宣布,该国已正式废除鞭刑,改为其它惩罚手段。
多年来鞭刑一直是沙特阿拉伯最常见的惩罚形式之一,沙特法院作出的鞭刑判决有时会多达数百下,早已招致人权团体谴责。
路透社4月24日报道,沙特最高法院最近在一份文件中称,这种刑罚现在正式被废除,改为其它惩罚手段。该文件指出:“这项决定是在国王萨勒曼和王储穆罕默德·本·萨勒曼直接监督下实行的人权改革的延伸。
鞭刑在中国历史中黄帝时代就已经存在,主要为奴隶、封建时期的刑罚。在中国鞭刑什么时候退出的历史舞台,要交给专家去考证了。隋朝开皇元年(581年)曾经下令废除鞭刑,但当楚州行参军李君才上言“帝宠高颎过甚”之时,杨坚大怒,“命杖之,而殿内无杖,遂以马鞭笞杀之”。所以清朝沈家本说:“隋文除鞭刑而复以马鞭笞杀人,是其除重刑但慕虚名耳,非真能行仁政也。”口是心非罢了。到了元朝英宗至治三年(1323年),“禁鞫狱以私怨鞭背”,表明那个时候的鞭刑已经属于刑讯而非刑法了。何以有鞭刑之设?沈家本的见解可作一说:“总由居上之人情性粗暴,以挞人为足,以示己之威,而亦不致遽致人于死。”当然,这番见解在杨代表这里便不大适用,至少杨代表要“示”的是所谓法治之“威”。
鞭刑存在于历史上的各个时期,无论是犹太人、埃及人、波斯人还是斯巴达人、罗马人和伊斯兰国家,都使用过这种刑罚。
目前了解到的最具震慑效果的是新加坡的鞭刑,并且仍在实行,它是用宽板藤条打,打的部位以臀部为主,不会一次全部打完,打完第一下,就会有人来给你涂抹止痛膏,过几天再打第二下,再涂,以此类推,直到6下全部打完,估计在未来2、3个月内是绝对能趴不能坐,而且身上会留下一辈子消不掉的疤痕,后遗症则难说。
沙特近年来做出的最严重的鞭刑判决是2012年对一名主张政教分离的作家拉夫·巴达维的鞭刑判决。
巴达维由于抨击沙特政治和社会弊端而被判处10年监禁和鞭刑1000下,鞭刑分20周执行,每周50下。媒体指出,虽然巴达维逃过死刑,但连续20周每周被鞭打50次的刑罚无异于慢性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