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直击】视诊、探诊(附视频演示)
第二章 口腔疾病基本检查和诊断技术
(二)口腔一般检查的方法
口腔一般检查包括视诊、探诊、叩诊、扪诊和牙齿松动度的检查。实行每项检查操作前,向被检查者做适当的说明,检查动作应尽量轻柔,避免引起患者不必要的痛苦和损伤;在检查实施后告知被检查者检查结果,并给予必要的防治指导。
检查时应首先检查主诉部位,然后再按一定顺序检查其他部位,如从右上象限一左上象限→左下象限一右下象限依次进行全口牙的检查,以免遗漏。
检查时正确握持器械,一般左手握持口镜,右手使用探针和镊子,检查时右手无名指为支点,防止滑脱和误伤。熟练应用口镜反射并集中光线于被检查部位,增加照明,通过口镜形成镜像反映不能直视的检查部位,利用口镜牵拉软组织。
探诊
(1)工具:普通探针(五号镰形探针)。大弯端用于检查咬合面,三弯端用于检查邻面。
(2)探查内容:探查龋或缺损部位的范围、深浅、质地以及是否敏感及露髓;有无邻面龋坏;充填体边缘密合程度,有无继发龋及悬突;牙本质敏感的部位和敏感程度。
(3)探诊方法:探诊时采用执笔式握持探针,一定要有支点,动作轻巧,不可用力探入深龋近髓处或可疑露髓孔,以免引起患者不必要的疼痛。
注意:普通探针不能用于牙周袋的探诊,以免刺伤牙周组织。探查时还要注意邻面的探诊不要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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