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雇主欠工资,乱解雇! 多种对付手段看这篇!
《丽莎知道》一直以来收过不少莎粉抱怨雇主的咨询,像是拖欠工资、雇主迟迟不给工钱,或者雇主虽然终于付了钱但却总是付少了金额,甚至是雇主莫名其妙乱解雇……
面对这种雇主扮演起“老赖”的情况,经常都让无辜的莎粉们既气愤又无奈。
这几天我们又收到一位莎粉的咨询,她的故事就是众多奇葩经历中的其中一例……
该莎粉之前在一家东伦敦的音乐电台里做有薪实业生(paid intern)。
在入职时,雇主曾经答应她每周都会给她交通和伙食补贴,并且时薪是国家最低薪资标准(National Minimum Wage)7.7镑(注:该莎粉未满25岁,如果年满25岁的雇员则需要按照目前国家法定薪资(National Living Wage)的标准,也就是时薪8.21镑)。
莎粉每周都会到电台工作2天,平日同事和雇主间主要是以短信和公司电邮沟通,大家的关系还算紧密。
在工作一个月后,雇主主动发了一次工资给这位莎粉。然而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其后莎粉继续在电台里工作了2个多月,但却再也没有收到过雇主发的工资,并且就连一开始承诺的交通和食物补贴,莎粉更是没能收到过。
在工作第二个月的时候,莎粉曾经问过雇主几次关於工资的事,但雇主只是回复说公司会计正在处理,有点延误。
那之后莎粉就没有再继续追问,想说可能到下一个月,雇主就会一次性补发。
同时,在莎粉离职前,她负责的一个拍摄项目中需要买些道具。
但由於时间紧迫的关系,莎粉答应先垫钱去买,并把收据发给雇主,雇主也说会把钱和前2个月的工资在莎粉离职时一起给她。
但到了离职当天,当莎粉礼貌地要求雇主把之前欠下的工资和购买道具的钱款一起还给她的时候,雇主又推托要莎粉发一张正式的发票到雇主的电邮,并称收到之后会在14天内把钱一并打到莎粉的账户。
不过发票发出后一个月,莎粉还是没有收到钱。
她多次联络雇主,但是雇主却一直以不同的借口拖延。
像是会计部同事休假了,或者雇主自己去度假了;甚至还说公司的资金周转不灵,公司已经停业了等等。
雇主这种一而再、再而三的找借口和推托,实在是已经要让莎粉仅存的耐性耗尽了!
莎粉实在感到非常无奈,想要知道她究竟能够怎么做?
还有这么一个例子,是一位莎粉遭到雇主的无预警解雇。
这位莎粉在一家餐厅里工作,店里的一个后厨和他的关系很好。
餐厅老板非常喜欢这个后厨,但是前不久该后厨向老板提了辞职,老板不论怎么挽留都没有结果。
后来,老板把矛头指向了莎粉,并对莎粉说:“既然你最好的朋友都不做了,你以后也不必来了!”
还说:“我已经高薪聘请了别人,所以现在店里人手够了,不需要你了!”
然后老板就毫不讲理地直接要莎粉立刻走人,别再回去店里工作了。
莎粉感到非常无奈,想知道这样是不是非法解雇,而身为雇员的他又应该如何维护他自己的权益呢?
针对上面两则令人心疼又愤愤不平的例子,首先必须说的是,面对各种各样的“老赖”雇主,雇员自然是有保障自己的权利,并且也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权益的!
一般来说,针对这种雇佣双方的纠纷,雇员想要合法地“抱怨”自己雇主的不合理行为的话,第一步通常是先采取内部协调,也就是先尝试和雇主进行沟通,了解雇主这么做的原因,以及雇主是否愿意改善或改变其做法。
如果“内部沟通”无效,那么雇员则可以进一步将事件报告给英国的咨询,调解和仲裁服务机构(Advisory, Conciliation and Arbitration Service,简称ACAS)。
ACAS是一个完全免费且专门调解职场纠纷的组织。
通报后,雇员一般会被安排一位中立的调解员,和被设诉的雇主进行谈判,尝试找出一个解决方案。ACAS也会针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给出相关的建议和指导。
如果到了最后双方的纠纷依旧没有办法得到调解,无法达成共识的话,雇员接下来可以考虑将雇主告上就业法庭(Employment Tribunal)。
但必须注意的是,雇员是不可以直接跳过ACAS就告到就业法庭的,而且必须要在事件发生后的3个月内进行申报。
同时,当事双方一定要是雇佣关系才可以走这个途径。
意思是说当事人如果是自雇(Self-employed)的话,自然就和对方并不是雇主和雇员的关系,因此只能从其他途径,像是小额索赔法院(Small Claims Court)或地方法院(County Court)来追讨对方的欠款。
→ 如何证明双方是雇佣关系?
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当然就是拿出双方的雇佣合同当做证据之一。
不过若是当事人在一开始没有签署雇佣合同(比如说不肖雇主故意不签合同,想说这样就不需要履行雇主义务),那么雇员其实也能够通过其他相关证据来证明双方的雇佣关系。
比如说,双方的通话纪录、电邮内容、书信和短信等,可以用来证明雇佣关系的相关证据(像是内容中有雇主分配工作内容、雇员向雇主请假、向雇主报告工作相关事项等)。
又或者说,雇员能够通过自己对该工作以及工作场所的熟悉度,证明自己确实为某个雇主工作过,曾经是该雇主的员工。
而且情况许可的话,当事人也可以尝试要求之前的同事帮忙做证人,证明当事人和雇主的关系和工作性质。
→ 关于“无理解雇”(Unfair dismissal)?
一般来说,在雇主和雇员双方最一开始签订的劳动合同里,是会包含终止条款的。
对于没有写明终止条款的劳动合同,根据《1996年就业权利法》(Employment Right Act 1996)指出:
如果当事人已经在该公司工作超过1个月,但少于2年的;该公司就必须要给当事人至少1周的通知期,提前通知当事人要终止雇用,也就是解雇。
如果当事人已经在该公司工作了2年或以上的话,每增加一年则必须相应地增加一周的(提前)通知期,最多不超过12周。
同时,《1996年就业权利法》保障为同一个雇主工作了2年或以上的当事人,令他们“不会”遭受到不公正解雇。
这表示,如果雇主想要解雇当事人的话,理由必须是在以下5大基本公正的理由之内:
1. 根据当事人的行为
2. 根据当事人的能力
3. 公司需要(整体)缩减员工
4. 因为当事人违法
5. 或其他实质性原因令公司必须解雇当事人
而其他各种不公正的解雇理由包括:怀孕,产假,(当事人是)工会成员,政见不一,私人恩怨,种族原因,年龄或性别,或进行陪审团服务等等的;都会自动被视为是“无理解雇”(Unfair dismissal)。
而遭受“无理解雇”的当事人,就可以采取上面提到过的步骤,最后甚至向就业法庭控告雇主,争取应有的权益。
→ 关于“蓄意解雇”
在英国,即使公司还没有正式或直接解雇当事人,当事人仍然可以声称自己是受到解雇的。
前提是当事人可以证实,是因为公司的行为,迫使到当事人必须被迫选择辞职(例如在工作上受到歧视,或者公司有重大的违约行为,包括违反互信和保密义务等等)。
也就是说,即便公司没有要正式终止雇佣关系的意图,当事人仍然可以选择自动辞职,并声称自己受到解雇,有权以遭受“无理解雇”为由索取赔偿。
→ 雇主不遵守合法薪资水平,雇员还能投诉给税局!
其实,为了保障雇员们的权利,英国税务局(HMRC)还有一套相关的处罚机制,用以针对这些不符最低薪资标准的雇主。
通常的情况下,当税局接到雇员的投诉,告知某雇主没有遵守法律规定的薪资标准来发放薪水时,税局会派调查官(Compliance officer)来对该雇主进行调查。
调查官有权进入公司,带走相关的文件,并拿回税局做复印以便调查使用。而雇主的文件原件通常会在7日内被归还。
若在调查官完成调查后,发现雇主确实违法,就会对雇主下发一份“薪资不足警告”(Notice of Underpayment)。
收到“薪资不足警告”的雇主,除了必须在期限内对当事员工(不论仍在职或已离职)补上缺少的薪水以外,还会面临税局的罚款。
在收到“薪资不足警告”后,雇主可以在28天内提出上诉。
如果雇主没有在28天内提出上诉,或者上诉不成功,税局就会将案件转移给英国商业,能源和产业战略部门(简称BEIS),同时发送一封“税局案件结束信”(HMRC case closure letter)给该雇主。
雇主在收到信的14天内,可以写信告诉BEIS基于特定几种原因(并附上证据),所以他或她的姓名不能被公开(通常是非常重大的理由才可以);否则税局就可以将雇主的姓名对大众和媒体发布。
而对于特别严重的案例,一般是雇主故意和持续不遵守最低薪资的规定,以及拒绝配合调查官的调查时,税局更可以把案件推向刑事程序的阶段。
进入刑事程序后,案件就会被交到税局的诈欺调查处(HMRC’s Fraud Investigation Service),所有的相关调查就会以刑事案件的层级来处理,调查后会决定是否要起诉该雇主。
等到刑事调查结束,该雇主确定被起诉,亦或者不被起诉时,雇主的姓名在这时依旧可以被BEIS公开。
因此简单的说,雇员遇到难缠的“老赖”雇主,把雇主的行为通报给税局,也是很好的一种制止和警告对方的方式。
→ 遇到就业纠纷还可以向哪些机构求助?
需要说明的是,有些就业纠纷涉及的金额比较小,比如只有几百镑至几千镑,这个时候当事人如果找律师来协助打官司的话,一般并不是个划算的选择。
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以考虑寻求以下的“免费”法律援助:
就业审裁处诉讼支援计划(ELIPS)
就业律师志愿协会(Employment Layers Association)每周四的上午9点到下午4点之间,在法院里提供免费法律建议。由当天需要上庭的当事人优先。
法律中心(Law Centres):www.lawcentres.org.uk
当事人可以通过上面网址,找到邻近法律中心的地址;或者也可以致电0207842 0720联系法律中心。
公民建议(Citizens Advice):www.citizensadvice.org.uk
当事人可以在网站上找到当地公民建议的地址。网站上也对所有与就业相关的问题提供非常明确的帮助和建议。
法律工作(Law Works):www.lawworks.org.uk
Law Works把全英国有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的组织清楚地例出来。基本上不论是在哪一个城市,都可以在清单中找到当地的免费法律咨询组织。
自由代表处(Free Representation Unit,简称FRU):www.thefru.org.uk
FRU可以为当事人在法庭上提供免费代表。
如果当事人的案件离上庭时间只是两天或更短时间,就可以直接联系FRU。否则,当事人就需要事先获得相关咨询机构的推荐(例如:Citizens Advice Bureau)。
Bar Pro Bono单位:www.barprobono.org.uk
Bar Pro Bono可以在法庭上提供免费代表。但是当事人不能直接联络他们,一般是需要通过相关咨询机构、律师或议员的推荐才可以提供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