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柯》是《诗》的第158首。这是一首婚姻生活诗,是一首朴素的生活交响曲。诗以“伐柯”作比喻,强调了媒人在婚姻中的重要性。后世的解《诗》者,对此作了进一步的发挥,认为是借婚姻中媒人之重要性,来类比周公在周王朝统治中的重要性。本文取其本意,即描写婚姻生活之意。
《伐柯》这首诗清楚地表明:周朝时期男妇缔结婚姻,要经过媒妁的沟通,获得父母同意,才能形成合法有效的婚约,这不仅是一种文化,更是一种法律。2500多年前的先秦时代,是中国传统婚姻文化的形成时期。许嘉璐就曾经在《先秦婚姻说略》中将这一时期称为婚姻问题的“过渡阶段”。
根据目前已有的历史记载,礼法主要从周朝开始。周公制礼,用以规范人们的行为。婚姻是形成家庭的基础,也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自然倍受重视,同样被纳入了礼的范畴,确立了聘娶婚的核心体制,因此“媒氏”成为专门官职,掌管“万民之判”。自周朝开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开始借助权利途径进入百姓生活,并形成定式影响后人的婚姻生活。
《礼记·郊特牲》:“夫昏礼,万世之始也。”人类的婚姻制度发展到周朝时,“聘娶婚”作为一种被社会普遍接受的婚姻制度,逐渐占据了社会婚姻的主导地位,成为当时婚姻形制的主流,而媒妁在“聘娶婚”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要完成一桩婚姻,必须履行“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礼记·昏义》)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媒妁的穿针引线。
“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礼记·昏义》)据《说文解字》:媒,谋也,谋合二姓;妁,酌也,斟酌二姓也。这里“谋合二姓”,就是“合二姓之好”,帮助两姓男女缔结婚姻;“斟酌”,就有权衡利弊、择善而定之意。许慎的解释将“媒”“妁”两相互补,比较全面地揭示了“媒妁”作为专用名词的语源。
“聘娶婚”有三个要素:首先就是媒妁之言,二是父母之命,三是纳币。于是《礼记·曲礼》说“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仪礼·士昏礼注》:“将欲与彼合婚姻,必先媒氏下通其言”,女家“许之,乃后使人纳其采择之礼”。这是当时社会婚姻活动所普遍遵循的准则。此诗就是这一婚姻文化观念的体现。
注释:1、伐柯:砍取做斧柄的木料。《说文解字》:柯,斧柄也;伐,击也,从人,持戈。2、匪:同“非”。克:能。3、取:通“娶”。4、则:原则、方法。此处指按一定方法才能砍伐到斧子柄。5、觏(gòu):通“遘”,遇见。6、笾(biān)豆有践:在古时家庭或社会举办盛大喜庆活动时,用笾豆等器皿,放满食品,整齐地排列于活动场所,叫做笾豆有践。此处指迎亲礼仪有条不紊。笾,竹编礼器,盛果脯用。豆,木制、金属制或陶制的器皿,盛放腌制食物、酱类。践,整齐排列貌。
《伐柯》全诗二章,每章四句,全为四言句式,简单而琅琅上口,在手法上运用起兴,因事借物,为诗歌创造出自然深厚、含蓄蕴藉的艺术魅力。虽然诗很短,却包含了关于古代婚姻制度的大量信息,佐证了今日文化的古代渊源,是一首难得的艺术精品诗。
《伐柯》中明确说到,娶妻要有”媒妁之言”,再加上“伐柯”的比喻朴素明朗,浅显易懂,后世遂以“伐柯”“伐柯人”称作媒人,称替人做媒为“作伐”“伐柯”“执柯”,以后再听到类似的雅称时,不仅不感到迷茫,或许还可以会心一笑,毕竟,此诗让您见证了“媒妁之言”是何其古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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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于道,自觉于法,自在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