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男女授受不亲”,却不晓得后面还有一句,堪称经典

随着铁器时代的到来,春秋时期的受到巨大影响。如文化方面,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前所未有的情况,被认为是“中华文化发展的第一个高潮”。在这一背景下,文化对于社会和国家的影响越来越大,各个流派不断地发展起来,包括道家、儒家、墨家、法家、阴阳家、兵家等。

经汉武帝后,道家和法家的地位逐渐降低,儒家成为思想领域的主导,最后影响中国1000多年的时间。儒家思想中,“三纲五常”最令人深刻,它将社会严格等级化,核心思想围绕着“礼”,让社会沿着相关的规定运行。

对于男女方面,儒家提出“男女授授不亲”。因此,中国出现“闺阁养女”的怪现象,大家闺秀一般会被关在小房子里十几年时间,嫁人后也不能与除丈夫外的男性相接触,可谓是遗憾无穷。其实,在这一句话之外还有另外一句话,说的才是重点。

“男女授受不亲”是历史变化的结果

“男女授受不亲”其实是私有制发展的一种病态结果。西周时期,人们并没有提出“男女授受不亲”的观点,许多贵族中出现收继婚的现象,如卫宣公勾搭上父亲的小妾夷姜,甚至霸占儿媳妇宣姬。

此外,齐国也相当混乱,齐襄公与同父异母妹妹文江有一腿;晋国赵氏家族赵瑛睡了侄子赵硕之妻庄吉,制造“赵氏孤儿案”,赵氏差点就从晋国消失。

在如此背景之下,儒家重要代表孟子于《孟子·告子上》中提出“食色性也”的思想,第一次正式将色和人性进行区分认知。不过孟子也在《孟子·离娄上》中强调:“男女授受不亲,礼也。”

两者相比较,后人选择将“男女授受不亲”放入到统治体系中,有意无意地去除“食色性也”的存在,甚至认为这一种思想是耻辱

其实,出现如此大的变化,主要是社会发展带来的结果。春秋以前的社会,我国尚未摆脱氏族社会带来的影响,虽然许多学者认为那个时候就已经实行一夫一妻制,但夫妻之间的道德观念是正在形成的过程中,还没有形成真正的约束。直到孟子等儒家提出“男女授受不亲”,夫妻之间的道德观才开始形成。

进入封建社会以后,私有制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财富凝聚在个人的手中。在这一背景之下,女性的地位变得越来越卑微,甚至沦为生育工具的地步。为保护个人财产,有的统治阶级特别从孟子所提出的“男女授受不亲”中找到理论依据,建立所谓的“三纲五常”

如今往回看,在封建社会流行1000多年的“三纲五常”,其实就是古代社会分配财产的一种方式而已。

随着新时代的到来,这一观念也在不断地改变,甚至古人一直秉持的贞洁观念也受到严重冲击。

那么,什么是贞洁观念?它在男女授受不亲的道德观中有什么样的作用?

贞洁观念

“礼仪之邦”既是一种自我标榜,也是一种沉重的累赘。“礼”让人们有序生活的同时,还将人们牢牢地控制在同一个圈子中,使扣在人们脖子上的枷锁越来越紧,直到觉醒的人将之抛弃。

“男女授受不亲”所强调的礼仪就是贞洁的道德观。在这一种束缚之下,所谓的“食色性也”被除掉,或者是扼杀,女性们只能遵循贞洁,否则下场特别严重。

出嫁以前,保守自己的贞节,学习“三从四德”是必然;嫁为人妇以后,“女子无才便是德”“相夫教子”是女性们的终身任务,她们不能活在自己想要的人生轨迹上。

如此一来,“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就成为了古代女性们必须遵循的习俗和道德,用自己的生命去捍卫。

同比之下,男性们不受贞洁道德的约束,可以三妻四妾,也能沾花惹草,而女性们只能默默承受一切。正因如此,《金瓶梅》中的潘金莲才会被古代人所抛弃,但却被近代的一些大师想推崇,认为她只不过是解放自己而已。

西汉末年的《礼记》进一步解释“男女授受不亲”,强调“男女不杂坐,不同施枷,不同巾栉,不亲授。”不过仅如此强调没有人相信,所以《礼记》描述了一个故事。

齐国政卿大夫淳于髡博学多才,善于辩论。一次相遇中,他同孟子进行了一场关于“礼”的对话。淳于髡质问:“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不假思索地回答:“礼也!”

淳于髡对此表示质疑,并举出一个例子:“嫂溺,则援之以手乎?”很显然,这恰好点到“男女授受不亲”的核心,如果真的不能接触,就算是嫂子溺水,小叔也只能看着她死去,否则会犯大忌。

这一问题还有非常高明之处,就是无论怎么回答都不符合儒家思想。如果不将嫂子救起来,会违背儒家提倡的“仁义”。所以只能说,救与不救都会铲地雷。

那么,孟子应该怎么回答呢?

男女授受不亲的下一句话

对于淳于髡提出的问题,孟子认为:“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强调面对关乎生死的时候,不在乎所谓的礼仪,而应该灵活地运用规则,将人的性命放在第一位。

“男女授受不亲”是一个死规则,与“牵手会怀孕”的说法相一致。如果真如此,那么人应该为规则而活,而不是规则让人的生活更加便利与自由。

对此,不得不谈及自由和限制的问题。孟德斯鸠就曾说过:“自由是活在规则之下”;哥德也说:“灵活运用规则就是自由”

所以淳于髡和孟子之间所讨论的并不仅仅只是伦理为题,还涉及到自由等问题。如果孟子用伦理的角度去回答淳于髡的询问,那么必然会陷入自我矛盾之中,答的都是雷区,因此只有从自由的角度去回答问题,才能破解难题。

从这里可以总结出,“男女授受不亲”是一个死的社会规则,过度强调会让许多人失去自由,甚至会扼杀良性;它的下一句话:“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强调的是如何运用规则,将嫂子救起来,是小叔的权利和义务,不能见死不救,与“男女授受不亲”的道德没有关系。

总结

其实,春秋战国时期的先哲们讨论的不仅仅是视社会人伦问题,还包括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因此针对汉朝以后儒家学派所强调的“三纲五常”,就是一种托借古人的名义达成个人目的的行为。后来,这种损人利己的行为变成社会的一种道德,在几千年的时间里一直扼杀着女性的自由。

如今时代快速地变化,人们也在思索着古时候的道德观是否符合社会发展。比如,许多人就有“处女情结”,认为所取得的妻子必须是纯洁的。

其实这是物化女性的结果,是一种极其恶心的社会病态思想,男女两性生活在一块,追求的必然是共同营造的幸福,而不是所谓的“三从四德”。当然,遵守婚姻道德,互相不背叛也是最低的底线,否则婚姻没有意义。

参考资料:《孟子·告子上》、《孟子·离娄上》、《礼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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